失主找回被偷的摩托车
小偷发现车不见后
竟自投罗网去警局报案,称车被偷
结果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日前,屏南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
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五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一起来看详细情况
案件详情
数月前,家住屏南的小吴发现,自己的一辆山洋牌蓝色二轮摩托车被偷了。
本以为再也找不回这辆车了,不料,就在5月3日,小吴路过屏南县古峰镇“祥辉大酒店”附近时,却发现被偷走的那辆车正停在这里。

随即,小吴向公安局报了案,民警出警将被盗车辆扣押到了公安局。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天晚上九点多的时候,一名陈姓男子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摩托车被偷了。民警经核查,发现陈某竟然就是偷走小吴摩托车的那个“小偷”。
随后,陈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达2640元
案发后,涉案车辆已返还被害人

屏南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盗窃数额达264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故对被告人陈某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宁德交通旅游广播
ND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