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家住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皓月大路派出所管内的李先生向警方求助称,自己13岁的女儿于20天之前离家出走,至今没有回家,联系不上女儿,家人都十分着急。最终,民警帮助家长找回了离家出走的女儿。

皓月大路派出所警长司马毅凯了解情况后,通过调查发现李先生女儿出走以后去往了辽宁省开原市,并于6月29日乘火车又回到了长春市,但没有回家。民警通过李先生在长春的亲属方面也没发现有价值线索,于是民警分析很有可能逗留在车站附近。民警便进一步排查了解,其女儿在汉口大街上一家旅店留宿。获此情况后,警长司马毅凯、辅警张智威和李先生立刻驱车赶往该旅店。抵达旅店时,发现李先生的女儿已经退房。警长司马毅凯和辅警张智威认为李先生的女儿年龄较小,而且身上所带钱财不多,不会走太远。
于是,警长司马毅凯和辅警张智威决定步行在周围的小吃店寻找。最终于中午12时左右在汉口大街的一个烤冷面小摊旁找到李先生女儿,并驾车将李先生父女二人安全送回家中。
6月19日16时许,德惠市公安局米沙子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祁女士报警,自己在米沙子镇福阳医院遗失一部手机,手机内有大量重要资料,希望民警能够帮助找回。

接警后,值班民警汪德贵、单清明迅速赶到福阳医院,通过大量工作发现祁女士在乘坐车辆时不慎将手机遗失,随后被一名买药的群众捡走,民警经过摸排走访继续扩大搜寻范围,最终确定了捡拾者为常女士。经沟通,常女士承认自己在福阳医院院内捡到手机的事实,并同意将捡到的手机归还给失主。21时,常女士家人将手机送到长德街道德旺路附近,由米沙子派出所民警汪德贵、辅警肖军模领回并通知祁女士前来认领。
6月20日16时,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祁女士激动万分,连声向民警表示感谢,并对民警认真负责的态度、热心为民的情怀给予高度的称赞和好评。
来源:长春公安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