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理解业务、财务、法务为企业“三务”,是单位各项事务的三个端口,应当形成良好的协调和支撑、平衡的作用,总觉得理解不对不够不深,讲实话也没有到相对正规的企业呆过看过,不明所以,只是就一些现象,谈一些困惑:

就我们身边的情况看,法务有时并没有形成实质性的事务,也就是无事务也会带来无职责,好象事坏了,搞砸了,请法务,也不知道请哪位,因为没有这样的岗位定义,有时也是哪位领导分管,一管到底,下面也没有分工啊,有时就做一些讨论,往往是补救,事再大一些,就是诉讼,胜诉后就是追索,败诉的话,事就大了,要吵吵好长时间,往往就是汲取教训什么的,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做。
有人以为法务就是单位外聘的律师,这样的律师我见过不少,性格不同,水平我是外行只能凭感觉,有高有低,给我的感觉就是要诉了一般会请过来,参与或者代理案件,因为支付的是年度律师费,不含案件代理,律师一般都很精明,不会多讲,不会主动介入,就听你的口气和你的意思,做一些分析,有些就算了,有些就诉了,就事论事,因为没有参与单位的设计和管理,说什么呢?搞不清律师作为顾问干了哪些?是不让干,还是不愿干,我搞不清楚。
这么多年,外部的律师参与单位的事务很少,参与度很少,相关的基础工作起步少,有些是空白,比如单位的合同,至今格式合同都没有,外部的合同基本上就是通过合同评审的形式来通过,有些都没有,合同评审我理解就是先有结果,再找理由,就是业务我做了,领导定了,但有一些瑕疵,各部门不疼不痒的讲些,因为定了,于是就定了,如果出情况了,领导讲,你们如何评审的,如果好了,那就是我们工作流程很严格,真好,没有见过律师的参与,可能是内部法务代管的人员履行了某些审查职能。

总觉得单位的法务应当是实实在在的,既然作为职能,也应当术有专攻的,我不相信这么的随意的,财务部门在单位除了提供会计服务和会计产品之外,最大的职能就是管控风险,这是最要命的工作,却是很多同行的软肋,做不好,有些是能力和眼界问题,有些是生态和机遇问题,你讲话不行不响,说的事情,没有人解决,我们目前可能就是处于这样的局面,数据不可谓不清楚,就是走不开走不远。
法务是会计部门很好的伙伴,我一直愿意与法务联合,共同做一些事情,前些年还做过企业法律运用的培训,这些年不做了,一位同事原来负责这一块,虽然不是法律专业,但胜在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还是起到一些作用,可惜最后的精力主要放在追讨了,可能这就是很多单位的领导理解的法务工作吧!
一直想借力打力,联合法务做一些工作,比如这些年,我们会同步分享公司债权类数据,有些还作一些数据处理,就某一些专题做一些通报,在日常工作中也会做一些工作的协调,反馈一些事项和情况,但从效果方面看,不好,一没有动,二不愿促动,难以打破现在的僵局,改变大的生态更是奢望。
真正到了追讨阶段,真得是单位的悲哀了,从工作分工上看也是如此,最忙的是财务和法务,最闲的是业务,最大的责任方无所事事,已经被原谅了;反而他人在忙,在忙什么呢?法务被要求追讨,要债,盯人盯事盯单位,丧家之犬,要不到要打死骂死,财务呢,做会计方案啊,好在计提了一些减值准备,够不够啊,如果够当年作会计报损啊,作税务报损啊,如果不够,看看分几年提完后报损啊,多少材料啊,要保存,要处理,这样的场景无数次出现,什么样的法务和财务能够承受呢?然这就是现实。
也许没有法务,也清静了,也没有什么事情,很多的单位没有,但大家守规矩,也没有出什么事情,有些单位什么的都有,内有法务,外有律师,经常出事,这也许就是有了,也就是没有,没有,却是有了。
其实,我早就想通了,不管如何管,关键是人,上面是管理者,什么想法,中间是具体的务,什么做法,下面是具体的人,要他干什么?

人如此,单位也是如此,不是表面上的这些事情,都是选择,你选择了什么的动机,就会选择什么样的人,一定会有动机带来的副产品,后果,因此法务的形式并不重要,类同于其他的管理一样,看看你要什么,真心真意的要什么?
各位友友,有没有高人指点解惑于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