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波黑 基本环境简介
波黑面积51,209平方公里,位于东南欧巴尔干半岛中西部,是个多山的国家,山区占全国面积的42%,丘陵占24%,平原占5%,喀斯特地貌占29%,全国平均海拔为500米,最高山为马格里奇峰,海拔2387米。波黑河流、湖泊众多,最长的内河德里纳河346公里,最大湖泊布什科湖55.8 平方公里。
《代顿和平协定》规定波黑三个主体民族为波什尼亚克族、塞尔维亚族和克罗地亚族。三族分别信奉伊斯兰教、东正教和天主教。官方语言为波斯尼亚语、塞尔维亚语和克罗地亚语。
波黑东部和南部与塞尔维亚和黑山毗连,北部、西部和西南部与克罗地亚接壤,南部极少部分濒临亚德里亚海,海岸线长约20公里。北部称为波斯尼亚,南部称为黑塞哥维那。
波黑属东1时区,夏令时比北京时间晚6个小时,冬令时比北京晚7个小时。
波黑的主要资源有矿产、水资源及森林。可开采利用的矿产资源主要有褐煤、铝矾土、铁矿。此外还有铅锌、石棉、岩盐、重晶石等矿藏。波 黑拥有丰富的水资源,水力发电潜能400万千瓦以上,矿泉水资源丰富, 可利用开发生产瓶装饮用水。波黑森林覆盖率占其国土面积的53%,是东南欧国家中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其中65%为落叶林,35%为针叶林。榉木 品质优良。

二、投资吸引力
从投资环境吸引力看,波黑有以下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波黑是进入欧盟的门户,东南欧自贸区成员;
(2)金融与货币稳定。波黑大部分银行为欧盟国家为主的外资银行, 波黑货币马克与欧元挂钩,汇率固定不变;
(3)劳动力素质较高。少数工人懂英语,劳务成本低;
(4)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主要有森林和水资源、煤炭、铝矾土及铁矿等矿藏。
三、重点/特色产业
【能源产业】波黑的电力产业主要包括燃煤发电和水力发电两种形式。
【旅游产业】波黑将旅游列为经济发展重要产业之一。2017年,波黑旅游人数130.79万人次,同比增长13.7%;过夜天数267.7万天,同比增 长12.3%。
【林业和木材加工业】根据波黑外国投资促进局数据,波黑全国的森林和林地覆盖率高达63%,其中,国有森林占80%,私有森林占20%。主要树种有:榉木、橡木、松木、冷杉及云杉等。波黑的林业和木材加工业有悠久的历史,从19世纪后半叶起,林业和木材加工业成为波黑经济的主要产业之一。
【农业及食品加工业】波黑拥有发展多样化农业的自然条件,食品加工业有悠久的历史传统。波黑多山,农业用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42.2%, 总计约239万公顷,其中,100万公顷为集约化农业耕地。

四、水电气价格
【用水】 波黑居民用水价格约为1.22马克(0.62欧元)/ 立方米,另外每月还须支付2.34马克基本用水费用;波黑工业用水价格每立方米3.25马克(约合1.7欧元),在此基础上每月固定缴纳4.68马克基本费用。
【用电】 居民用电价格约为 0.1346 马克(0.07欧元)/度;工业用电价格0.2454马克(0.125欧元)/ 度。
【天然气】 居民用天然气约为0.673马克(0.34欧元) /立方米;工业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0.872马克(0.45欧元)。
【油价】 油价为2.11马克(约合1.08欧元)。
五、市场准入
1、外商投资制度
波黑主管外商投资的部门为外贸和经济关系部。波黑外商投资促进局(FIPA)是波黑部长会议是吸引外资、宣传波黑的投资环境并向外商提供投资服务的政府机构。
2、投资行业限制
除了限制或禁止外资生产和销售的*用军***器武**、*药弹**、*用军**设备和公共媒体信息行业(广播电影电视、电子媒体和网络、当地出版和发行出版物)外,外国投资者可以自由对波黑进行投资。
外国投资者投资受限行业前须向所在实体的政府及地方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经过严格审批后方能按正常投资程序开展投资活动。此外, 受限领域的外方投资额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 49%。
近年来波黑对外国投资的行业限制正逐步取消。2015年3月,波黑 《外国投资法》修正案中已允许外国投资者在报纸杂志等纸媒领域持有超过49%的股权。
3、投资相关规定
波黑的主要商业实体为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外国公司可在波黑开设不具有法人实体身份的代表处和/或分支机构。代表处能进行的商业活动受到一定限制,分公司仅能设立在布尔奇科特区。
六、主要税赋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预提所得税、财产税、社会福利金税。

七、企业注册
引资的部门是1998年成立的波黑外国投资促进局(FIPA,网址:www.fipa.gov.ba),FIPA是根据波黑法律由波黑部长会议设置的机构, 具体负责吸引外资,宣传波黑的投资环境,向外商提供投资服务。
【相关职责】波黑外国投资促进局(FIPA)的主要职能包括:
(1)推动并促进外国投资;
(2)为现有或潜在的投资者提供服务;
(3)向投资者提供波黑商情信息,包括投资招标项目及企业私有化的最新信息;
(4)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外商投资法、土地权属、税务、劳动雇佣等相关法规);
(5)为外国投资者提供项目投资咨询等服务,协助外商与波黑私有化部门开展合作;
(6)为改善经商环境,向政府提供修改或废除不利于外国投资法规的建议并参与新法规的制定等。为此,FIPA同波黑部长会议、两个实体政府、布尔奇科特区、波黑各地方政府及其机构、相关组织(外国投资者协会、驻波黑国际组织、商会、私有化局、各大公司)等建立了密切联系;
(7)为外商提供波黑最有潜力的投资领域信息,如:木材加工和家具生产、*草烟**加工、交通和能源建设(电力生产)、金属加工、旅游、农业及食品加工、有机食物及纯净水、纺织、汽车制造等;
(8)通过FIPA网络地图提供便利寻找波黑投资的商机;
(9)建立并加强与中东欧地区外资促进机构的合作。
八、企业注册的主要程序
【注册程序】主要包括:
(1)起草成立公司的决定并制定合同(由当地公证处办);
(2)在当地银行支付创办公司的资本;
(3)在当地法院注册登记;
(4)刻制公司印章;
(5)在当地商业银行开立公司账户;
(6)在税务局登记公司和员工情况;
(7)领取公司经营许可;
(8)新公司开始营业。
【提交文件】注册所需资料包括:
(1)经济部注册所需文件资料: ①申请表格;②创办公司的合同;③付费证明;④全权代表身份确认文件;⑤外国投资者身份确认文件;⑥ 个人护照公证及翻译件,或注册地法院确认的法人合法地位的记录翻译件和公证件。
(2)公司所在地市一级法院注册所需文件: ①法院注册申请(法院 提供申请表);②创办公司的合同;③经济部批件;④税务局登记证明;⑤公司经理接受职位确认函;⑥已付创办资本证明;⑦公司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件、公司创办人确认件;⑧外国公司在本国注册的证明(如创办人是 法人实体)或经公证的护照影印件(如创办人是自然人)及向法院支付登记费的付款收据。
【注册时间】 按照法律,法院注册时间为5天,经济部申报时间为10 天(因技术程序,完成注册手续实际可能需要30-45天)。
为改善经商环境,吸引外资,波黑塞族共和国政府决定于2013年年底开始实施简化公司注册手续,降低注册费用等多项举措。其中包括在线注册、注册所需审批的时间由现在23天减少至3天、11种手续减少至5种、费用由1500马克减少至350马克等。
本文章根据国家权威部门出版物整编而成,仅供学习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依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