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西进的发展浪潮中,金湾是不可忽视的一个板块。2013年,金湾一块3.8平方公里的区域,正式被命名为"航空新城",规划建成集金湾的行政中心、商业中心、高档住宅区、文教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新城,承担起金湾主城区的重担。实拍金湾航空新城!珠海西部崛起当看此地
一、交通:城市大变样,从交通开始
01金湾立交

金湾立交作为珠海交通的关键节点,是连接珠海市区与金湾、斗门、高栏港的重要交通枢纽。
02洪鹤大桥

洪鹤大桥是连接珠海东西部的新通道,计划将在今年完成整个工程。
交通枢纽
四通八达
轻松通达世界
二、教育&医疗:重视孩子的未来
01珠海实验中学
珠海市实验中学创办于2000年,先后评为市一级学校,省一级学校、2008年晋升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是一所具有园林风格和现代气息的市直属公立高级中学。

02吉林大学珠海分校
学校背靠观音山,面朝南海,靠近国际枢纽海港高栏港,位于珠三角战略发展要地,环境优雅,椰风海韵,空气清新,风光绮丽,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理想园地。

03金湾航空新城幼儿园
金湾航空新城幼儿园占地面积3387平方米,设计为9个班级的规模,按照省一级幼儿园的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完善相关软硬件设施,以"梦想,从这里启航"为办园宗旨。


04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担纲着立足金湾、面向珠海、辐射珠江口西岸以及港澳地区。2017年7月1日全面开科运营,医院总体规划800张床位,是珠海市和金湾区重点民生工程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金湾航空新城还有其他众多知名学校以及医院,给孩子最好的教育,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

金湾区第一小学

遵义医科大学

艺术学院
浓厚人文学术氛围
孩子的起步就与优越同步
拥抱健康 安享生活
三、休闲:不离繁华而获山林之怡
01金山公园
以"海绵城市"概念为主导而打造的公园。占地10万平方米,是全市第一个"海绵公园"。由中央大草坪、入口广场、花田、儿童游乐区、体育运动场等多个区域组成。在金山公园的中央大草坪面积达3万平方米,可以在这里露营放风筝,还可以在篮球场和足球场里运动。


02图书馆
金湾图书馆位于航空新城核心区,占地积28590.05平方米,是珠海最大的公共图书馆。1910年建馆,藏书1059.8万册,是世界五大藏书过千万册的图书馆之一。更是被誉为拥有"黑科技"的图书馆。

03档案馆
档案馆位于金湾航空新城中心地带,设计为地下一层和地上四层。综合功能包括展厅、报告厅、自主电子阅览区、各类档案库房等。除结合了金湾当地历史文化、地方特色外,还融入了珠海"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将"绿色"和"环保"融入其中。

04金湾情侣路
金湾情侣路,是香洲区通往机场的主干道之一,也是每年航展期间向外界展示珠海金湾城市形象的"招牌路段"。


05市民服务中心
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位于金湾区航空新城金鑫路137号,为市民提供劳动社保、不动产登记、民生事务、企业经营等方面的服务。

在城市和自然之间
找到一种生活的均衡
工作之余
也别忘记放松身心
四、商业:都市繁华 新锐生活核心
01金湾华发商都
金湾华发商都共建有5层。地下为一层,地上为四层。整体外形成L字形,将设计为较为稀缺的"集中式盒子+街区式"商业。

金湾华发商都还建立了招商部门,意味着金湾华发商离正式开业又迈进一大步。

02华发国际商务中心商务区
华发国际商务中心坐落于航空新城中心湖北侧。总建筑面积约17.4万㎡。规划功能包括国际标准甲级写字楼、五星级酒店及商业配套设施,建成后将成为珠海西部标志性建筑。

03珠海曼哈顿酒店
酒店楼高20层,集客房、中西餐饮、娱乐康体、宴会设施、写字楼、超级商场为一体的五星级标准的豪华商务酒店。

04益百家
集合商、住、游、吃、喝、玩、乐、购八大消费功能,汇聚购物、娱乐、休闲、康体、餐饮主题消费,多元化的休闲时光,丰富的业态组合,众多的国际品牌,构筑最具魅力的国际时尚体验之都。

汇聚商业精华 缔造繁华之都
365天美景生活
幸福生活时时刻刻
大非凡生活领域
成功人士的生活礼遇
随着金湾航空新城各项配套项目陆续建成,住宅、学校、商业、酒店、产业及高规格的市政配套也陆续投入使用。
该片区已显现"城区"的雏形。
作为珠海热门板块,金湾航空新城的前景依然一片明媚。珠海未来城市副中心的定位将名副其实!
-END-

中居梦田湾区置业PRO总编:工藤佳佳
【声明】
1.文章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
2.文字和图片之间无必然联系,仅供读者参考;
3.本文如无意中侵犯任何一方合法权益,告之即删;
4.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且不侵犯任何一方合法权益,转载或引用仅为传播更多信息,部分素材来源于互联网,无法核实其真实出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5.本宣传资料对周边环境、政府规划、商业配套、教育配套、投资前景的介绍仅为提供相关信息,并不意味着对此作出任何承诺,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6.如需转载本文请先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