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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市杜女士向本报反映,自己去年8月在先锋路286号一家名为“嘉诚地产”的中介公司,花了86万元买了一套龙信家园的二手房。购买后两个月,房产证就过户到了她的名下,如今房子已经住进一年,当初在买房时交给房产中介的2万元押金,对方却迟迟不给退。
杜女士称,房源是她自己看中的,当时与原房主并不熟悉,于是才委托“嘉诚地产”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中介费用为8600元,嘉诚地产要求杜女士交纳双倍的押金,房子买卖完可退回剩余款,为了凑整,杜女士交了2万元。当时,杜女士与中介公司说的是房款由自己与房主结算。
两个月后,杜女士拿到了房产证,她与原房主的买卖交易款项也全部结清。如今,住进房子一年了,但她之前交给“嘉诚地产”的2万元却迟迟没了着落。“当时中介说,你多交多少钱也没事,我们都会返给你,但是到现在一分钱也没给。”杜女士说。
记者根据杜女士出示的嘉诚房地产房屋买卖专用合同书,联系到了“嘉城地产”签约经理白晶。白晶表示,自己知道这个情况,当时客户杜女士的这套房确实是在自己下面的业务员手中购买的,自己代表公司与杜女士签了合同,并将押金交给财务人员。自己已于今年6月离职,对于公司情况以及为什么不给杜女士退款,自己并不清楚。
随后,记者联系到“嘉诚地产”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会将此事上报到相应的管理负责人,再给记者作出答复。截至记者发稿时,“嘉诚地产”仍未做出任何答复。
□ 劲彪新闻记者 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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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杨
主编/肖劲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