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石:看客并不都可恶,可恶的是被看客化和看客“粉丝化”

顽石:看客并不都可恶,可恶的是被看客化和看客“粉丝化”

一个不甘于世俗洪流中沉沦的理想主义者

顽石:看客并不都可恶,可恶的是被看客化和看客“粉丝化”

(图片来自网络)

顽石:看客并不都可恶,可恶的是被看客化和看客“粉丝化”

前几天,群里有人发了个颇为血腥的视频:

两只狗在一小巷里互相撕咬,被咬的那只白狗挣扎着在并不宽敞的巷子中转着圈儿退缩,鲜血随之不停滴洒,红红点点,越滴越密,在地上画着不规则的图形。一直被追咬的那只白狗退无可退,死命顽抗,最终却反败为胜,愣是将另一只*狗黑**撂倒在地,直至*狗黑**奄奄一息,四肢停止了挣扎。

一地的鲜血,一地的狗毛,一地的爪印,你进我退,“剧情”不可谓不跌宕起伏,画面不可谓不血腥惨烈,颇似一部“励志”的悲壮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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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禁感慨,这样的“剧情”,这般的画面,在许多动作片里固然是熟得不能再熟的桥段了,但在动物界还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不过,除了这样熟悉的桥段,其实更让人似曾相识的画面还是在一旁围着观战的人群。

他们或袖手旁观,或推车避让,或挪步追视,或躬身细看,或拍手叫好……更多的则是用手机不停地拍照录像。

这倒让我想起了小时候伙伴们常常不无兴致地聚在村巷中看狗“咬架”,或在田间地头看牛“顶架”的情景来。这可算是农村单调的日常生活中难得的视觉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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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让人更多联想起的还是鲁迅笔下的一个画面——“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堆,潮一般向前进;将到丁字街口,便突然立住,簇成一个半圆。”“……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

这是小说《药》里为儿子“买药”的老栓看行刑时的一个经典画面。

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先生用生动而深沉的笔调活生生地刻画出了看客们的经典形象。

没错,看到这个视频,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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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围观一场狗咬架也不算什么,人类自来就是斗牛、斗鸡,以及斗这个斗那个的嗜好。娱乐至死也不是什么新鲜话题。

偌大的世界,自然是无奇不有的,可不管时代如何发展,不管世事怎样变迁,看客的形象却始终如一。

唯一的不同,大概是现在的看客手中,大多都握着部可供摄录或*放播**的手机。

他们或用手机记录着所看到的一切……

他们或用手机在朋友圈以及群里传播分享着眼见的一切……

他们或用手机有意无意地翻看着别人转发的一切,然后再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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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街头巷尾还是田间地头,无*公论**交地铁还是沙发床头,无论旅游度假还是工作场所……无处不是你拍的地方,无时不是你看的时间。

没错,可谓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有摄像机,人人都有*放播**器。当今是个直播的时代,是个属于看客的黄金时代,也是个一不留神就成为看客的时代。

一机在手,人们无须到现场伸着脖子去苦苦围观,照样可以看尽天下奇葩事,也照例可以是一名看客。

我惊叹于鲁迅笔力的传神,也感叹于信息时代的发展,更惭愧于自己看客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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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不经意地点开那个视频,而且还耐着性子把它看完了,我就难免不是一个连自己都讨厌的看客了。

当然,并不是说像我那样点开某个视频就成了令人讨厌的看客了,而是当我们置身这样一种信息碎片无代价满天飞的社会文化环境时,稍不留神就被人“看客化”了。

人人被“看客化”,就是这个时代的特征,是进步,也是*退倒**。

尽管好多人如我一样只是偶然间随意点开某个东西,但绝对是拜多少夹杂着无聊的那颗好奇心所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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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猎奇+无聊,就是看客们的一个共同特征。

就像好多人争先恐后地赶去听祥林嫂讲述“阿毛被狼吃了”的故事一样,有的并不是出于同情,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为无聊的生活寻求些刺激,或增添点乐子。

所以,因为猎奇与无聊,我们总是乐于驻足观看周遭的发生,有关的或无关的。这似乎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自觉。

也因此,因为可以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因为可以打发人们的无聊时光,许多人总是热衷于传播分享甚至制造一些所谓的“趣事”来吸引他人眼球——有斗狠的,有作丑的,有逗乐的,有搞怪的,有炫技的,有涉险的……林林总总,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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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戏和演戏,即“看别人”或“被别人看”,成了人们一种基本生存方式的时候,各种小视频满天飞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甚至逐渐形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文化产业。

当你津津有味地观看着某个“有趣”的视频时,有时还不免天真地信以为真,却不料片尾一阵哄笑或掌声,才最终明白原来好多都是别人有意拍摄制作的,就像电视里的情景剧。

其实想想也是,若非刻意为之,又岂有这么多的巧合恰好被人抓拍到。

就连那两只白狗*狗黑**咬架的血腥视频也不例外,虽不是他人导演,却也被人循着它们撕咬的动作配上了很贴切的音响效果,看着简直跟武打片一样。这样的后期制作自然也是一种“艺术”包装,当然也就逃脱不了产业化的窠臼。

顽石:看客并不都可恶,可恶的是被看客化和看客“粉丝化”

我想,这不光是为吸人眼球,最终还是为吸取流量吧。

无他,无非利益二字。

除了自身的无聊,这大概就是我们经常被“看客化”的一个根由吧!

被“看客化”,于有时无聊的自己,无非一笑而过,就如鲁迅所言——事后走不几步,并这一点愉快也就忘却了。而于别人,则是可利用的资源。

比如,“粉丝”就绝对称得上是一种资源,自然有时也是一类看客。

就象那个曾号称“高空挑战第一人”的那位男子,时常背个小背包,拿个自拍杆,在毫无任何保护措施情况下动不动就爬到数百米高楼塔尖去做各种吸人眼球危险动作,据说因此短短3个月内就吸粉百万。

顽石:看客并不都可恶,可恶的是被看客化和看客“粉丝化”

他自然可以挣取粉丝们的流量,粉丝们也自有主动给他打赏的。而更不能忽视的一个事实是,拥粉如此,好多商家自然也会主动找上门来。

据报道,那位男子去年不幸高空坠亡的那次录制也是为了一个商业合作。他生前曾对朋友说,如果视频火了可以拿十万。只可惜,视频火了人却没了。

他就是一个“被别人看”的角色,永远都属于“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的一个小角色。而他的粉丝就是习惯于“看别人”的看客。

或许正因为有了粉丝们的一路欢呼支持,他才会把“高空挑战”当作一项“职业”,甚至无视自己的生命。

顽石:看客并不都可恶,可恶的是被看客化和看客“粉丝化”

就象莫言《檀香刑》里的赵甲,虽身为刽子手,做如同下九流的活,但他却以自己是那行的“状元”而引以为豪。他之所以深得人“喜爱”,就是因为给看客带来了无尽的享受。所以,每次执行任务,一刀刀“精益求精”地从犯人身上把肉切下来,他都会带着“敬业”来完成。

他们给看客们带来了享受,粉丝们也给他们送上了名与利。

我不得不佩服国人的智慧,居然巧妙地将FANS翻译成了“粉丝”,尽管此“粉丝”(FANS)非彼粉丝(龙口),但的确照样是可以用来果腹充饥的。所以,把FANS翻译成“粉丝”,就不能简单地称之为音译了。

顽石:看客并不都可恶,可恶的是被看客化和看客“粉丝化”

当然,粉丝与看客终归还是不能简单划等号的。粉丝并非都是看客,看客也并非都够得上粉丝级。

鲁迅曾言,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对于这样的群众没有法,只好使他们无戏可看倒是疗救。

然而,要如先生所言做到“无戏可看”,估计在他那个年代都难以实现,又何况在当今的信息时代?!

没得看,我直播给你看;看不着,我转发给你看;不愿看,我包装给你看……不由的你不看,看着看着,你就变成拥趸化作粉丝了。

你快乐,我发财,何乐不为!

所以,现在看,有时看客并不可恶,更可恶的是人们集体无意识地被“看客化”和看客“粉丝化”!

—END—

作者:顽石,一个始终不甘于世俗洪流中沉沦的理想者,一个始终挣扎于尘世漩涡中的逐梦者,一个始终酷爱红学的悲情浊物,一个始终追求诗意人生的无用书生。想第一时间阅读顽石更多精彩文章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埂石话(qinggengshi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