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女子给49岁的男子做保姆年薪十万,外加提供生理服务。可是没想到,一年到期之后,男子却耍赖不给钱,女子把男子告上法庭,拿出来的证据顿时让男子傻了眼。
21岁的程小娟来自农村,穷乡僻壤,家境贫寒,为了帮父母承担生活的压力,她之身来到了灯红酒绿的深圳打工,初来乍到的程小娟怀揣着对生活的美好与向往。可是没有多久她就领教到了生活的残酷,程小娟去餐馆做服务员,不但上班早,下班晚,老板还把刷盘子刷碗的活都让她做,看她闲一会都难受,挖空心思的压榨她不说,更让程小娟不能忍受的是有的客人喝多了还会对她动手动脚,工资也少的可怜,去掉每个月汇给父母的,自己所剩无几,想攒一个嫁妆钱都遥不可及。
于是程小娟干脆辞职去了一家正在招聘女工的工厂应聘,负责招聘的是一个49岁的车间主任杨洪亮,他看到程小娟第一眼就对她怦然心动。说起杨洪亮是一个招蜂引蝶,寻花问柳之徒。仗着自己车间主任的身份,面容姣好的女工,她都没少卡油吃豆腐,大家也是敢怒不敢言。程小娟虽然是一个乡下妹子,但是青春靓丽,眉清目秀,就像是一朵盛开的野山菊,芬芳质朴,让杨洪亮的心里直痒痒,于是他利用工作之便,没少给程小娟提供工作上的便利和照顾,涉世不深的程小娟很快就沦陷了,在杨洪亮的花言巧语里无法自拔。
她小小的年纪就离开了父母,没人对她嘘寒问暖,关照有加,杨洪亮的大献殷勤让她产生了依赖,很快就投入了他的怀抱,杨洪亮略施小计,程小娟就对自己投怀送抱,让他心花怒放。他隔三差五的就去宾馆开房,和程小娟温柔一番,再给一些小恩小惠就把她哄得团团转。毕竟经常开房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也不是长久之计,杨洪亮思来想去决定和程小娟租房同居,这样既省钱还方便。可别看程小娟年纪小却人小鬼大,她本来是有职工宿舍的,出去开房也不用她花钱,如果和杨洪亮住在一起像夫妻一样过日子,势必会产生很多的家务,她上班累了一天可不想洗衣服做饭收拾屋子,活的像一个小保姆。可杨洪亮是谁呀,他想着程小娟的年纪小好掌控,连哄带骗的说这些家务不会让她白干,只要程小娟同意跟他同居承担这些生活琐碎,他就每年给她十万块钱,就等于花了十万块钱雇了一个保姆。程小娟一听,这事划算,她知道杨洪亮有家有室,他们之间没有未来,不过就是各取所需,自己图工作,生活中有人照应自己,而杨洪亮不过就是图自己年轻貌美,再说了,她也听说杨洪亮色心不改,和很多女工勾三搭四的,既然这样还不如弄点实惠的,于是两个人一个为财一个为色一拍即合。
可现在的程小娟已不是当年初来乍到的小姑娘了,人心难测,她怕到时候杨洪亮不认账,提出了立字为证,程小娟让杨洪亮给自己出一个书面协议,上面写明:杨洪亮每年年底要支付程小娟十万元的保姆劳务费。表面上他们是雇佣关系,实则他们是情人关系,也就是说,程小娟虽然是杨洪亮的保姆,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实则是提供生理服务。就这样两个人相安无事一年到了年底,程小娟准备回家过年,可杨洪亮对十万块钱的劳务费不提不念,她旁敲侧击,杨洪亮也不知道是装糊涂还是没有听懂,就是一分不掏。于是程小娟开口跟杨洪亮要钱,可杨洪亮翻脸不认帐,还把自己的物品搬出出租房,要和程小娟划清界限,这下可把程小娟气坏了,自己当牛做马付出了一年,杨洪亮却言而无信把自己耍了,她不再是那个没有见过世面任人摆布的小姑娘了,她岂能善罢甘休,于是他找到杨洪亮,告诉他自己有一纸协议,上面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可杨洪亮只是想白玩,让他拿出这么多钱跟割肉一样疼,他一口咬定自己没有钱。程小娟也不是好惹的,直接找到了杨洪亮的老婆,杨洪亮的老婆恼羞成怒跟程小娟厮打起来把她赶出了家门。程小娟一气之下把杨洪亮告上了法庭,出示了他和杨洪亮签订的协议,还有他承诺给自己十万元劳务费的聊天记录。以及杨洪亮拒付劳务费的电话录音来作为伪证,提出了让杨洪亮按约定支付十万块钱的诉求。可杨洪亮一口咬定这份协议不是劳务合同,而是*养包**协议,因为违反了公序良俗,所以应该判决无效,这就是他拒付十万块钱理直气壮的理由。当初他觉得不给程小娟她也没有办法。没想到她主意这么正,竟然把事情闹得这么大,可是程小娟认为杨洪亮承诺给自己十万块钱的劳务费,她才心甘情愿的为他洗衣服做饭,她把保姆的活都干了,十万块钱是她付出劳动应得的,并非是*养包**费。
最后法院判决协议有效,证明程小娟和杨洪亮之间存在劳务关系,杨洪亮应该按照约定支付给程小娟十万块钱的劳务费。杨洪亮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这一下子杨洪亮却傻了眼,他本以为写了协议又如何,不过就是缓兵之计到时候他不给程小娟也奈何不了他,没有想到这份协议成为了呈堂证供,让自己无可抵赖。
感悟:
程小娟年纪轻轻为了生活误入歧途,被一个老男人玩弄于鼓掌之中,到头来赢了官司,输了名节,得不偿失!
而杨洪亮也为自己卑劣的行径付出了代价,声名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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