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索赔条件 (泰一指尚和浙江富润)

泰一指尚和浙江富润,泰一指尚借壳浙江富润

2023年10月27日,浙江富润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对于浙江富润年报前持股的投资者本次立案调查或许是意料之中。

早在2022年的11月日,证监局下发过警示函,指出泰一指尚存在循环交易。同时该份警示函也仅仅指出存在虚增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并未涉及是否虚增净利润的描述,也并未明确对循环交易背景下商业实质的质疑。

浙江富润基于这份警示函在发布年报的同时做出了差错更正,公司表示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过程中,泰一指尚实际系代理人身份,对上述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调减2020年度和2021年度营业收入36492.49万元和14323.40万元,并相应调减营业成本。那么公司仅仅承担代理人角色却要承担巨额应收款坏账的风险,从一般人的认知循环交易跟承担代理人压根不是一回事,循环交易仅仅是对没有商业实质的交易的委婉表达。对上述差错更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报中直接给出了保留意见。

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富润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高达14.69亿元,其中泰一指尚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据了绝大部分,达到14.53亿元。这些应收账款的金额多数是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形成的,具体金额分别为2.05亿、5.5亿和6.91亿。审计机构对于这些应收账款的款型性质和交易的真实性都持保留意见,同时对相关内控也出具了否定意见。

在这一背景下,回想起此前收到的警示函中引用的“循环交易”一词,让人不得不联想这可能是一种虚增利润的手段,进而形成了类似于“资产池”的结构。这种情况不仅令人担忧,也提醒着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要保持高度警惕,以避免可能的风险。

对于如此巨额应收账款回款难问题,5月27日成立应收账款催收专项小组,对应收账款进行逐笔梳理,评估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并要求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明显成效。但是截止监管立案调查,公司表示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回款极不理想。三季报显示,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现金流1.06亿几乎与销售收入相当。这也就意味着年初至三季报2019到2021年形成的超14亿应收款几乎无回款,而对应的公司坏账准备损失账龄拉长继续增加,截止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高达2亿元。

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索赔律师娄霄云提示,监管警示函提示的“循环交易”和审计机构对款项性质和应收账款真实性的质疑,反馈给投资者的信息就是泰一指尚业绩对赌期业绩存疑。而这些应收款长达两三年公司无法回收,到了2022年泰一指尚营收规模不到2亿,业绩的异常变脸背后真的是商业风险还是以前年度虚构收入做的伪装?监管立案或成为打开潘多拉魔盒的钥匙。鉴于此,暂定2023年4月27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查阅“娄霄云律师”相关资讯申请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