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生效在即,以后这些行为就是作死

电商法生效在即,以后这些行为就是作死

2018年8月31日下午,第十三届人代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有了一部专门法,这也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

——引自搜狐新闻

电商法生效在即,以后这些行为就是作死

这几年来

电商的概念真是越来越广

也越来越融入每个人的生活了

现在聊天

谁要是不随口拽出几句

B2C,O2O什么的

都得被人当成原始人

正当电商大战愈演愈烈之时

国家出台了新电子商务法

并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眼下时间马上就要到了

这对于电商行业来说

是不可抗拒的大事件

那么这次的新电商法主要涉及哪些方面?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资海君就给大家总结一下:

1、微商、直播销售等列入电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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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利用朋友圈、直播等方式的销售层出不穷。《电子商务法》明确:微商等列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约束。

2、淘宝个体等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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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个人开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很多“微商”的进驻几乎是零门槛。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3、“刷好评”行为将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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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2元红包哦!”你接到的快递中是否都有这样一张小卡片呢?部分卖家在评论上做起文章,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一方面购买“水军”刷好评,今后这样的举动将被禁止。

4、网络搭售商品不得设置为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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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机票搭个“专车”接送,订酒店搭个SPA放松……看似贴心的服务,但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5、“京东自营”“天猫自营”等应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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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上,消费者经常会看到“自营”的标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

6、擅自删差评,最高将处以50万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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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产品不好,消费者记录下真实的感受,却被卖家或者平台删掉。电商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新的电商法出台,一方面是对当下比较混乱的电商市场做出应有的约束(其实早该出台了)而另一方面更是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商法如此严格

做电商的各位老板们可要小心了

如果您在经营方面存在上述问题

那么现在起“回头是岸”还来得及

等到2019年,性质可就变成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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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靠谱的电商离不开靠谱的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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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需要以完美的方式展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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