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起诉套路贷成功案例 (套路贷近期案例判决结果)

开庭!到手8万借款4个月“变”280余万?!“套路贷”将被追究刑责!

号称借款10万元,借款人实际拿到手的才8万元,因未能及时还款,仅仅4个多月时间,借款总数居然像变戏法一样,达到了280万多元。事后,出借人竟敢拿着这借款合同和银行转账记录去起诉借款人。不过,事情出现了反转,这些出借人成了被告人。这样的反转一切都源于“套路贷”。

以民间借贷为幌子 实施“套路贷”

开庭!到手8万借款4个月“变”280余万?!“套路贷”将被追究刑责!

11月2日,福州台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套路贷”涉恶案件。被告人欧某、潘某雨于2017年5月租赁台江区某大厦2306单元,用于开展民间借贷业务,其名为民间借贷 实为“套路贷”。

开庭!到手8万借款4个月“变”280余万?!“套路贷”将被追究刑责!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以被告人欧某、潘某雨为首的犯罪团伙,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胁迫逼债”、“唆使被害人伪造房产证抵押借款”等方式实施“套路”诈骗

借款4个多月 8万元“变”280余万元

2017年6月8日至10月间,被害人郑某向被告人欧某、潘某雨借款10万元,但实际上只拿到了8万元。因未能及时还款,被告人欧某等人前后六次逼迫郑某签订了借贷合同,要求郑某借新还旧。就这样,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借款由10万元翻到了2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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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害人郑某的这起案件中,第一次借款时,被告人欧某先往被害人郑某银行账户上打款10万元,然后再要求郑某将2万元转账到其他被告人的账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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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0万元的借款,被告人欧某等人基本上都是要求被害人一周内还本付息,但对于被害人来说,基本上是无法及时还清的,这时候,欧某等人就会要求被害人签订第二张借条,这个时候,金额很可能已高达20万元。就这样,通过不断地借新还旧,4个月后,被害人郑某的借款金额被垒高到了2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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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向警方报案遭诈骗 要挟被害人还钱

另一个被害人陈某在2017年5月18日的时候,向欧某等人借款5万元,而实际到手只有4.2万元,并约定一周后还清。

因陈某未能及时还款,被告人欧某、潘某雨先后4次要求陈某出具共计16万元的借条

为了制造有借款16万元给陈某的事实,期间被告人欧某等人还通过他人的账户,配合制造银行流水,显示转账10余万元给陈某。

此外,被告人欧某等人还特地提供了一个办*证假**人员的电话给被害人陈某,同样要求陈某去伪造一本房产证作为抵押

以向警方报案遭诈骗 要挟被害人还钱

在被害人陈某只归还5万多元的情况下,被告人欧某等人,仍要求其再偿还10万多元,因陈某无力偿还,欧某等人竟然向警方报了案,声称对方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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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查明的情况,包括陈某在内,先后有两名被害人在向欧某等人借款过程中,因为提供了伪造的房产证,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而为了*债追**,欧某等人,在2017年10月23日的时候,还对一名被害人郑某荣进行了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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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犯罪性质恶劣 被告人将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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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查明的情况,该犯罪团伙作案3起,涉案金额,既遂达40余万元,未遂金额达300余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欧某等人以合法形式掩盖诈骗性质实施了系列“套路贷”犯罪行为,让被害人陷进了团伙精心设计的陷阱,使被害人处于“永远在还债路上”的境地。在其中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欧某等人还通过前期制造的银行流水,向法院提起了虚假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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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法院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中,应当以诈骗罪(未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拘禁罪,追究被告人欧某、潘某雨、陈某俊、陈某宝的刑事责任,以非法拘禁罪追究被告人陈某、倪某银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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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福州台江法院将择期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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