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当我们将手放在键盘上的时候,请永远记住这句话:我们的过去就像纹身一样镌刻在我们的数字皮肤上。”
在互联网时代,社会似乎丧失了遗忘的能力,人们很难摆脱自己的过去。有科学研究认为,遗忘是人类大脑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那么,我们的社会是否也需要这样一种保护机制呢?”

5月13日,百度贴吧发布一则公告称,因系统维护历史数据,2017年1月1日以前的贴子暂时无法访问,修复时间另行通知,一时间网友议论纷纷。
从05年乘着《超级女声》浪头站稳脚跟,到历经互联网急速发展的十多年,百度贴吧可谓是见证着互联网时代的每一个大事件,同时也在这个时代中留下了一个又一个独特印记。百度贴吧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社区,它所包含的海量数据承载着一个时代的记忆。

在贴吧维护公告发布后,网友纷纷感慨自己逝去的青春,有的网友认为贴吧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希望能够恢复这些数据,而有的网友则认为数据的消失正好可以删除自己的”黑历史“,掩盖那些尴尬的过去,方便了自己。
贴吧的数据最终恢复与否我们未有定论,但在互联网时代,“记忆”与“遗忘”却是我们始终逃不开的一个话题。有人说互联网时代是一个“永不遗忘”时代。拉希卡的《互联网永不忘记》里有这样一句话:“当我们将手放在键盘上的时候,请永远记住这句话:我们的过去就像纹身一样镌刻在我们的数字皮肤上。”
在《黑镜》第三季第三集中也说到“互联网上的东西无可救药,永远不会消失。”“它会跟你的名字粘在一起,成为永远的污点。”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新闻,某某网红被曝“黑历史”,某某明星被“扒皮”还有数不清的明星早期私人照片,甚至是证件照片流传于网络之上。一些公众人物往往在一夜爆红之后,被网友们找出以往在网络上的蛛丝马迹,继而被爆出各种黑历史。
近期,素有中国科幻第一人之称的刘慈欣也被黑客找出了已注销小号曾经发出的帖子并发布到了网上。

网爆疑似刘慈欣“小号”
受到影响的也并非只有公众人物们,相信每个人都有过从过去的贴吧、空间和微博中寻找“污点”的经历,偷偷删除自己的发言,希望别人不要看到自己的某些过去。假如我们没有完全删除或者隐藏这些信息的权利,没有“被遗忘”的权利,你会感到恐惧吗?
“被遗忘权”的提出还要从2009年欧洲的冈萨雷斯案说起,西班牙律师冈萨雷斯在搜索软件谷歌搜索自己的名字时,看到搜索首页上一则11年前自己因未缴纳社会保障税,导致自家房屋被政府拍卖的公告。于是律师要求谷歌立即删除链接。

该案一直打到了欧洲法院,2014年5月13日,欧盟法院作出了确认普通公民对个人信息拥有“被遗忘权”终审裁定,进而在欧盟范围确立了“被遗忘权”。依据该判例,欧洲居民可以向搜索引擎申请在搜索结果中删除有关个人的“不恰当的、不相关的、过时多余”的网页链接,帮助人们摆脱过去。
而在中国也有不少这样的案例,2015年4月8号,任某通过百度搜索自己名字,发现有和陶氏教育的相关搜索。任某曾在无锡陶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过相关教育工作,后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任某认为陶氏教育在业界名声不好,遂主张“被遗忘权”,要求百度删除其关于陶氏教育的相关搜索。

这是国内第一例主张“被遗忘权”的案子,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任某主张的被遗忘权不具有正当性和受法律保护的必要性,不应成为侵权保护的正当权益,驳回任某的诉讼请求。当时我国法律中还并没有提到过“被遗忘权”的概念。
被遗忘的权利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反对者们的意见也不是无的放矢。
首先,被遗忘权和他人合法权利之间可能有所冲突,首当其冲的就是公众知情权与言论自由,美国学者杰弗瑞·罗森教授便直接指出:“被遗忘权是未来十年内互联网言论自由的最大威胁。”

其次,被遗忘权不利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与创新,信息不仅是企业创新增值的驱动力,也极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且对于一个大型企业来说,要把某个用户的数据完全删除,需要依靠一套数据同步机制确保删除没有遗漏,十分困难而且成本高昂。
第三,被遗忘权会导致研究数据丢失、历史数据被删除。
第四,被遗忘权与打击犯罪的关系,人们是否可以要求删除互联网上自己过去的犯罪信息等等。这些都是存在于被遗忘权发展道上无法被遗忘的问题。

直到2017年6月1日,我国在实施的《网络安全法》中提出了“删除权”这一折中说法,代替了“被遗忘权”,这是我国在这一方面的摸索与尝试。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诸多问题,各大软件app都悄然上线了注销功能,但注销渠道隐蔽,流程繁杂等问题屡见不鲜,互联网公司们不愿“放手”。
关于互联网时代人与数据的问题,全世界都正在摸索当中,对于该如何面对这一野蛮生长的新事物,我们人类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我们素有“浪子回头金不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说法。
但是在互联网时代,社会似乎丧失了遗忘的能力,人们很难逃离自己的过去。有科学研究认为,遗忘是人类大脑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那么,我们的社会是否也需要这样一种保护机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