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峰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欧春升犯强迫交易罪一案被依法判刑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3月29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当日,成武县人民法院对成武县孙寺镇纯集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东峰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欧春升犯强迫交易罪;王海斌、王洪*党**、刘昌猛、李彬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刘让平、王茂成、刘持文犯诈骗罪一案进行依法宣判。

成武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东峰、欧春升、王海斌、王洪*党**、刘昌猛、李彬为承揽巨单高速成武段运送渣土料等工程,共同在孙寺镇纯集村、毛洼村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集团。2017年9月9日下午,被告人李东峰、王海斌、刘昌猛、李彬纠集四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聚众造势,滋扰、恐吓阻碍巨单高速三标项目部施工的群众,并呼喊*辱侮**性口号,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7年11月5日20时许,李东峰、王海斌、刘昌猛、李彬,纠集三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在成武县孙寺镇纯集小学路口处,拦截韩喜龙的八辆运输渣土车,拦停约二个小时,致使韩喜龙未再向巨单高速运送砖渣。2017年11月10日晚上,李东峰、王洪*党**、王海斌、李彬纠集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在成武县孙寺镇毛洼村路段拦截刘洪光的二十余辆渣土车。

2018年4月17日,为阻碍他人向巨单高速三标项目部运送渣土等工地用料,被告人李东峰在明知纯集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就村级道路使用与远海建工集团巨单高速段项目部签订了协议的情况下,以车辆轧毁道路为由,让被告人王海斌联系人员拦截向巨单高速送渣土的车辆。王海斌电话联系刘昌猛、李彬,刘昌猛、李彬纠集二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到现场。李东峰、王海斌、王洪*党**、刘昌猛、李彬等人在成武县纯集村路段拦截“众帮渣土有限公司”的三十一辆渣土车三天三夜,并安排挖掘机挖断通行道路,严重影响巨单高速三标项目部正常施工。2014年5月5日,被告人王海斌在成武县吕台路“富达”售楼部寻衅滋事,使用刀等工具将邵帅殴打致轻伤一级。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份,被告人李东峰、欧春升、王海斌、李彬等人多次纠集社会人员,阻挡他人往高速路送渣土,致使葛洲坝集团无法让别的公司给该路段送料,造成高速路施工多次停工,在此基础上,李东峰团伙要求向葛洲坝集团送砖渣、土渣等施工用料,通过强迫交易非法获利共518701.6元。2015年7月,为骗取国家补偿款,李东峰让刘让平租赁卢启河、卢启伦、单衍伦三家已被国家征用的土地,共计5.1亩,后指使刘让平、刘持文、王茂成将另外两个大棚内的树苗挪到所租赁的5.1亩地内,骗取国家补偿款人民币35700元。巨单高速成武段施工前期,2017年10月9日,被告人李东峰对孙寺镇隐瞒已从巨单高速三标项目部得到50000元,仍欠37700元清表费用的事实,以清表之名,向成武县孙寺镇财政所提供虚假的用工人员名单,领取高速清表用工费用10万元,骗取国家清表费用62300元。

成武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东峰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王海斌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被告人李彬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刘昌猛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王洪*党**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欧春升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刘让平、王茂成、刘持文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九个月不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