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担保和民营担保的区别
民营担保公司和国有担保公司最大的区别就是“谁吃亏”的问题。对于国有担保公司,银行风控做完了,通过担保给一个企业放贷。企业有房产可以抵押,也愿意找担保公司担保一下。为什么?因为担保之后,担保公司一看企业做风控,觉得没问题,担保公司收这个企业2%手续费,然后企业可以更快地拿到钱。当企业还不上时,亏的是国家。
而P2P平台跟谁合作?大部分企业都在宣传跟大型民营担保公司合作。民营担保公司钱哪儿来的?现在很多企业跑路,比如河北融投这种民营担保公司,没有国资背景,没有国家支撑,它就跑了。最后谁吃亏了?老百姓吃亏了。
郑申对我解释说,民营担保这块非常混乱,一部分原因是P2P平台自我担保,触犯了监管的红线。P2P平台为了业务发展需要,把这一功能放在子平台上加以应用。P2P平台如果提供担保,本身是有矛盾的,国有担保是要有牌照的,提供担保服务的要求是10倍杠杆,P2P行业没达到要求。一般的做法,P2P平台和担保合作都是在转移风险,不是由自己承担风险。
另一部分原因是在监管上,担保公司监管一变再变,经历了由政府经信委管理,到联合管理再到银监部门管理的过程。真正的管理应该日趋专业化,但问题是在前几年担保公司发展的最关键时期,管理是失控的,从而导致失去了良好的发展机会,一步被动,步步被动。
目前,银行收紧*款贷**,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导致担保的日子不好过。多重困境之下,一部分民营融资担保机构选择了主动摘牌退出融资担保行业,一部分选择和P2P平台合作。民营担保的结构性问题仍没有解决,收取3%的担保费,却要承担100%的风险。
刚性兑付是担保公司最害怕的
P2P从没有担保到有担保,其衍变过程遵循客观存在的规律。当P2P被包装引入中国,打破刚性兑付便不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而是感性的意愿。得到投资者的信任与从平台上安全地得到收益,这本来就是一个悖论。所以,现实情况是本金保障和为违约兜底就成了一种稻草,投资P2P的掮客们相信这根稻草可以救命,P2P平台反而害怕这根稻草压垮自己。
商业市场的逻辑很简单,优胜劣汰。从根本上来说,银行本身也存在一种风险。为什么说打破刚性兑付是中国P2P网贷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P2P平台作为一个纯信息撮合中介,想让市场进入正向循环,而不是负向循环。
首先,担保公司很害怕刚性兑付。P2P从没有秩序到有监管红线,再到政策即将出台,打破刚性兑付的声音不绝于耳。但这个事情并不简单,相对于打破刚性兑付的紧要性,P2P想要合规合法,首先要确保每一个投资者跟企业的还款项目备案。另外,在投资者教育的过程中,平台在遇到问题后不能把刚性兑付的责任推给担保公司。
其次,P2P平台的作用是做一个信息通道,让信息流顺利从A到达B。想让信息流快速实现价值,P2P的逻辑不能是限号限行,也不是修建道路。P2P一方面要取消收费站,另一方面要做到肥水不流外人田。所以,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托管转移到银行存管是大势所趋。对保证金来说,应该恪守的原则就是,让投资者认识到正常存在的风险,高收益一定是高风险的。
另外,刚性兑付违背企业禁止增信的原则。传统互联网金融,担保公司是一种企业增信服务,《指导意见》和《融资担保意见稿》都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企业禁止增信服务,意味着去担保成为“铁打”的事实。
P2P是担保的未来出路吗
很多人把P2P平台作为担保公司未来的出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首先,对于P2P有三点疑问:一是高收益率到底怎么来的;二是资金的流向不透明;三是债权的真实性难以保证,暗箱操作在所难免。一般P2P平台运营的成本很高,包括风险溢价和刚性成本。在风险溢价方面,因为没有完善的征信体系造成P2P平台占山为王,各有一套自己“包装”的风控体系。在运营成本上,P2P平台和担保公司合作,把高风险的债权放到平台来卖出高利率,从而吸引投资者,哪怕赔本赚吆喝。
其次,P2P平台是无法做到盈利的,跟担保结合加重了亏损和风险。从正面讲,P2P平台通过收取风险保证金,并严控加盟方的放贷比例与质量,使其不良*款贷**总额能够低于收取的风险保证金。这需要平台且有足够的品牌影响力与营销能力为基础。但别忘了,这种玩法最大的可能是所有加盟方均由于放大比例不足而无法盈利。从反面讲,如果不这么做,P2P平台也将无力承担坏账及刚性兑付的压力,造成亏损。
再次,P2P平台靠监管套利是没有生存空间的。利用信息不对称形成对借款人的风险输出(不透明利率、复利与罚息),这种方法普遍存在于消费类、分期还款的小额经营性信贷平台。由于一般消费者对信贷产品及信贷复利计算不熟悉,特别是漫长的还款周期使人失去敏感性,便形成了P2P平台的暴利,平台通过极高利润形成对高风险的覆盖。
另外,无论是P2P平台,还是小贷公司,或者是担保公司,它们的生意来源于小额分散、化整为零,由投资者自己承担信贷风险。一般来说,平台通过限定单一投资者的投资金额或分散配置投资人资金,减少投资人集中投资于单一项目的风险,这是许多平台使用的方法,但这种方法无法解决整个平台的不良*款贷**刚性兑付问题。
最后,和担保结合之后,企业的还款能力不是增强了而是削弱了,因为融资成本变高。担保公司想要盈利,P2P平台想要盈利,造成P2P平台的募资成本达到15%以上,如果没有房屋抵押等途径,P2P平台的“运营成本+资金成本+个人盈利”,使得给到企业的资金成本一定是20%以上,这种利率是中小企业无力承担的。
目前,P2P平台和担保公司都是在畸形发展。对P2P平台来说,不能仅仅关注交易量达到多少,最应该关注的是*款贷**余额是多少。对于担保公司来说,不能看P2P平台担保出去多少钱,最应该看这个P2P平台是否尽到了信息中介的职责。《融资担保意见稿》出台之后,互联网金融企业和担保分道扬镳,要想活得好,担保公司要确保在能控制的范围内去做部分事情。
总而言之,担保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担保公司的风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只能走规模发展这条路,但一旦选择规模就会迷失自己,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就会加倍增长,无论如何新钱还旧钱,都是困兽之斗。不过,概率为0的事件,不代表事件不发生,一定有活得好的担保公司存在,但现在活得好并不等于未来活得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