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2017年5月2日第15版报道: 4月26日上午,长江日报校长读书分享会走进江岸区花桥小学,校长刘立刚与家长们分享他读《规矩和爱》一书的心得时提了三点体会:一是没有规矩就没有爱,二是别对孩子说“我要打死你”,三是不妨“正确地打孩子”。他建议,打孩子要在和孩子进行语言交流后再开始,因为父母要用语言清楚而理性地告诉孩子“为什么要打他,打几下”。这个语言交流的过程对父母要求很高,甚至需要有专门的训练。简单地说,父母要控制情绪、言简意赅,但是态度要坚决。
刘校长前两点心得提得很好,第三点心得我持反对意见,我认为教育孩子还是要以理服人,靠打来立规矩树威信并不好。
英国和美国的很多地区都规定父母打孩子是规法的,孩子受到体罚可报警,严重的会取消父母的监护权,在韩国法律又是允许父母打孩子的,我国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辱侮**人格尊严的行为。而对父母能否打孩子没有明文规定,孩子犯错后家长该不该打只能凭我们每位家长的喜好了。
我认为,父母如果认为孩子犯错就该打,那么就很难控制打的时机、程度和手段,这也是为何会有脾气暴躁的父母打伤打死孩子的悲据发生了。孩子小时候由于体格悬殊,打会起到一定的威慑力量,使他们被迫听从家长的教育。但是到了十几岁的青春期,孩子的体格开始接近成年人,也有了更多的自我意识,打孩子效果会大打折扣,甚至会起到反作用,不少孩子会感觉体罚是对他人格的践踏,产生强烈的抵触心理,有些还会产生报复和逆反心理,有些孩子甚至会形成父母面前是乖乖听话,背地面又是一套的可怕效果。从不少媒体报道中我们了解到,小时候受到严重体罚和孩子,不少成人后的性格和为人处世会比较极端,甚至有些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所以,我认为对孩子的教育不能靠打,要以理以德服人。一方面,家长要言传身教,做好孩子的榜样。另一方面,孩子犯错后,家长应该跟他们讲道理,这种教育方式要从孩子出生就开始,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这样孩子不论长多大也会讲道理,并将这种理念潜移默化到他将来为人处世和教育自己女子的行为模式之中。
我从小到大,我的父母都舍不得打我,我对自己女儿的教育方式也是如此。女儿瑞瑞很小的时候我就给她讲美国知名童书作家米歇尔·努森的《图书馆的狮子》的故事,让她明白,不论是谁都要讲规矩,图书馆的狮子也不能例外,瑞瑞也不能例外。今年瑞瑞五岁了,她无理取闹的时候,我每次都会态度坚决地对她说,你合理的要求你不哭不闹妈妈会满足,你过份的要求即一直哭闹妈妈也不会满足。现在,女儿有什么要求都会先跟我商量,想看动画片时她会说,妈妈,我能看会儿动画片吗?如果每天动画片的规定时间十五分钟已到了,即使没看完,我关掉电视,她也不会大吵大闹,而是选择去玩别的玩具,或者用手机上的*放播**软件听故事。在超市看到喜欢的玩具也会跟我商量能不能买。如果不能买我会明确给她讲原因。
如何教育孩子我也经常跟同事们交流,同事小胡有一对双胞胎儿女,她说因为孩子太小所以他们如果犯了错她会要求他们站墙角不许动几分钟作为处罚,我觉得这也是一种温情又有效的教育方法。
总之,我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处罚,不是只有打这唯一的方法,其实还有许多更好的选择,我们的选择有可能也会影响到孩子将来处理问题的思考和行为模式,作为家长,面对孩子犯错气愤之时,在动手打之前一定要慎重。(黄陂区广播电视中心 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