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市长不看好的P2P平台,你有投资吗?

黄奇帆市长不看好的P2P平台,你有投资吗?

5月19日,重庆市长黄奇帆在重庆市与腾讯公司共同推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活动上批评中国的P2P乱象。引发行业热议。黄奇帆市长表示,如果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干一样的事,又把传统的金融宗旨和原则都颠覆,那会闯祸的。互联网金融做到哪些事是和传统金融一样呢?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又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创新的底线在哪里?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早就曾经提出了网络借贷行业的四条监管红线,然而今天,仍有平台公然挑战底线。据调查目前网贷行业仍有大量平台动用自有资金进行放贷,倚靠资金池运作*款贷**项目,自行设立信息披露不透明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其从事的业务已与银行无异。个别平台违规自融、自我担保或引入担保,不断突破信息中介的底线。

日前在五道口金融论坛上吴晓灵女士指出,对于P2P企业来说,不管是自己担保还是第三方的担保,只要涉及到了担保就变成了信用中介,就违反了P2P的定位。根据司法解释,一个自然人公开借款金额超过20万,借款人数超过30份就形成了非法集资;一份债券发行超过200份就变公开发行债券行为,发行主体就必须持有牌照。而大量的P2P企业已经违背这些原则。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端原本是为解决实体经济资金供应紧张,解决大量小微企业及个人融资难、融资贵且效率低下问题应运而生,从民间借贷发展而来的。那么,如何才能让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真正向前发展,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创新呢?

不妨回想一下美国曾经创造的可转让支付命令书帐户(NOW账户)。这种创新规避了美国“Q条例”,可做类似支票的付款、背书转让,更可享有利息。可见金融创新向来都是绕过法律、钻法律的漏洞,向来就是突破原有不符合市场需求的规则条框。但金融创新绝不代表可以违法。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只可在合法、合乎监管要求的轨道上运行。

我国P2P平台模式现状

现有的P2P平台中哪些平台不采取担保模式,哪些平台坚持小额原则呢?如果站在投资人的角度选择平台的话,通过贷出去的数据统计来看,目前投资人数排名前二十的平台中,主要有7种类型的平台。

1、宜人贷、人人贷是专做小额*抵押无**的信用*款贷**。其平均借款都在6万元以下,这种形式不涉及担保,以提取风险备用金来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一向被业界视为最具代表性的P2P平台,类似的平台还有拍拍贷。

2、有利网属小额担保类平台,同小贷和担保公司合作,被称为P2N模式。

3、投哪网、一起好、微贷网属于中小额抵押。微贷网的小额抵押多是车辆抵押,金额较小。一起好既有车辆抵押又有担保项目。

4、红岭创投、融金所、钱来网、e人e贷、草根投资属大额抵押模式。

5、陆金所、积木盒子、合拍在线、凤凰金融、招商贷、合时代(兼有抵押)都是大额担保模式。其中积木盒子平均借款金额达到200万以上,同大量担保机构合作。

6、煜达投资城属混合型,平均借款额度在25万上下。诺诺镑客为大额*抵押无**(混合型)。

7、爱钱进属纯粹的理财资产池产品,将大量债权打包成理财产品出售。对于这一类型的产品,需要主要看其信息是否披露全面,是否标的同资金一一对应,否则有资金池运作嫌疑。

而根据黄奇帆市长的观点,市长并不看好的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帜,做着银行做的事情。大额,担保类的网贷平台,市长似乎并不看好。而第一类小额、*抵押无**类的、不触碰红线的*款贷**模式无疑是市长比较看好的,这类平台完全凭借信用,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不涉及担保公司,也属于风险较小的小额模式。

一些平台或明或暗的进行自融、自我担保,动用资金池运作投资者资金的行为,非但不可视为创新,更是没有发展前景。金融创新并不意味可以没有逻辑边界。黄市长曾提醒本地担保公司,讲到:“不要去为网贷P2P担保,它们不是大数据分析,信用好得超过银行吗?银行还有准备金率、资产负债率、坏账率等各种指标约束。如果这个地方你胡担保,就是在为网贷的风险买单。”

对担保模式的讨论

行业内对于担保模式的不合理性早有探讨。网络借贷本质还是次级*款贷**,而采用担保模式,于投资人,平台、担保公司乃至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都是不利的。

首先,对于投资人,平台采用担保模式同担保机构合作,必然提高了中间费率,比如,借款项目承担了18%以上利率对应的风险,担保机构承保而收取担保费,而投资人实际上只会拿到15%左右的收益,担保看似降低了风险,而实际上次级*款贷**的坏账远高于银行*款贷**坏账率,担保公司承保能力有限,不断积累坏账和风险后,担保退出是迟早的事,当风险真正暴露之时,投资者却无法脱身,无异于为最后的风险接棒。对平台而言,类似P2B+担保的模式存在缺陷,网贷对接企业的借款项目,往往金额巨大,单一借款项目动辄上百万千万的规模,担保公司是否能承受高额的担保依然是个问号。

此外,担保公司为次级*款贷**承受的巨大的风险,而自身却只赚取极低的费率,所获收益远不及一次大额坏账,显然是面对风险冲锋陷阵,从今年的河北融投事件便可看出,公司规模排河北省第一的国有融资担保公司陷入危机,何况那些小型担保公司,更何况那些运营根本不合规,从事担保背书的资产管理公司。

而对平台而言,担保公司陷入危机,殃及平台,实力雄厚的担保公司不再顶事,平台就需要自己承担,平台的身子骨还不如担保公司硬,哪里抵御的了风险。身子骨还算硬的平台,不但自己要为巨额坏账买单,自身声誉也受损,又是引来一次次对担保模式的质疑。而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真正需要解决的是征信问题,如果互联网金融都不能打破刚性兑付,未来还指望谁去打破呢?

担保为网贷背书不过是在推延互联网金融向前发展的步伐。担保模式、大额借款模式都不被黄市长看好。

结语

金融创新既需考虑商业模式的可行性,也需要考虑社会的效益。我国现行不健全的征信体系需要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创新去完善。依赖担保且大额的网络借贷需要向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方向发展,而非以当前不完善的信用环境和国情为理由,停滞于社会效益为负,自身效益未必为正的大额担保模式。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推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注:本文系贷出去专栏作家元稹投稿,其观点和建议仅代表其个人观点,并不代表贷出去赞同或证实其观点。如有问题可直接在下面留言,各大媒体转摘请说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