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不到四十天,鏖战到这个阶段的大家,不可谓不辛苦,不可能不焦虑。从一个又一个充满斗志的早晨,到一个又一个身心疲惫的晚上,一个美梦可能就是对自己一天最大的犒劳。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第九圈”(就是在跑到第九圈的时候,弯道调整呼吸,直道全力冲刺,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的感觉···很享受、很放松)这是我在跑步中的一种做法,也是我的一种生活态度,同时我相信这是拼命努力过程中的应有之意。
开头一碗淡口味的鸡汤过后,下面进入到正题,最后四十天,司考你得这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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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为王、兼顾重点 —

司考600分,360是几乎所有人的终极追求。八个部门法,不多不少的凑够了600,会有分数的高低之差,但却没有分“值”的贵贱之别,也就是说每一分都值1/600,凑够了360/600,你也就达到了终极目标。下面结合每个科目的“尿性”为大家梳理我们在最后40天复习中应当注意的地方。
①:
民、刑站边,为360大业“牺牲”
投入产出比很低,是对这两个科目的普遍性认识,然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刑法较为抽象的理论深度外加之差异迥然的不同学说,除了一点仅有的兴趣外着实很难对它有过高的复习热情;民法尽管理论深度并没有刑法那样高,与生活也较为贴近,但丰富多彩的“民法世界”总则、物权、债总、合同、侵权、亲继、知产···外加之冗长的题干、复杂的人物关系,总是能让你深陷民法世界无法自拔~
以上的种种是客观的情形,但这并不意味这个阶段我们就对二者就完全地弃之不顾。刘凤科老师的精粹书一定要仔细听一遍,对总则的共犯、犯罪构成,不同的学说一定要务必弄清楚,否则卷四根本无从着手;分则重点记忆刘老师提到的罪名。钟秀勇老师的精粹书,以32个考点的形式囊括了民法十之七八的内容,可以说是在这个阶段民法的最佳复习方式。
以上两个科目,在现阶段,听完课件过后,将上课重点强调的部分多看两遍,再辅之大家陆续收到的168题适当训练,问题应当不大。民法如果大家有时间,基础也较为扎实的话(衡量标准:做题不慢)可以在听课.看书、和做168题之间将钟老师的真题书再刷一遍。
②:
理论崛起,120扛起360“大旗”
120的分值,投入产出比惊人的特性,决定了理论在这个阶段的学科地位。关于理论法的学科概述,复习节奏,以及如何对待其中五个部分的真题,在之前《卷一破败 | 理论法有话说》一文中有详细的解说,此处不赘。
还想再强调的一点是,理论法中是有不复习也能拿到分的科目,例如《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律职业道德》、《宪法》中的基本理论部分,这些科目中的部分题目仅需要凭借朴素的“法感”,将一些偏负面的选项剔除,选择更为正面的表述就能拿到十之四五的分数,但倘若你能够将宋老师课上强调的重点悉数掌握,并辅之以真题、模拟题的训练,卷一不破百?那么答案可能只有一个~稍后揭晓。
③:
摆正诉讼法地位,卷二卷三的“分值救星”
在“意见书(一)”中关于民诉、刑诉的学科特性,侧重点把握,已有详细的介绍,此处不赘。那么在这个阶段我们应当针对两门诉讼法如何更进一步的来学习呢?
首先就刑诉而言,这个阶段还是应当回归真题,切忌在课堂听讲或是课下背书中寻求满足感。此外还想强调的是:尽管刑诉是有比较BT的考题,这部分考题会死抠法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刑诉考题都是如此,大部分的考题还是重在考察对知识点的识记与运用的综合掌握,并不是一个死记的过程。因此在这里模拟题的选择就需要大家根据自身情况去进行取舍。
其次就民诉而言,此前有说,它是整个司考中唯一命题中规中矩的一门科目,几乎没有特别偏、特别怪的题目,投入产出比相当可观。对于民诉,笔者认为应当通过真题和模拟题相结合的方式去训练,尤为注重一点是,民诉的不定项出题范围较为固定,基本上是跑不出“仲裁”、“地域管辖”、“执行异议”这些考点,没掌握之前肯能会觉得比较困难,不过一旦掌握过后就会发现非常简单。而且针对民诉有诸多细碎且比较有价值的知识点,可以集中在4-5页纸上进行归纳整理,化零为整的记忆。
④:
三国女神、无出其右
三国本不想再啰嗦,帆姐的授课也是堪称完美,但还是忍不住再唐僧几句:
(1)、《国际公法》,离生活远,看似难、实则易,单单是一个门槛的问题。
(2)、《国际私法》,简单理解,重点记忆,超重点要放在应用上,后期用168题来检测自己背诵的那些法律适用法,是否能够快速选出答案。
(3)、《国际经济法》,重点理解,适当记忆,通过真题检测自己。
⑤:
商经!卷一破败的阻力,卷三破百的助力
85的分值,使得商经位列司考分值榜的探花位,但很多人却一直都没有将他摆到应有的位置。卷一,经济法会占到28分左右,除去4分的单选余下的24分都是多选和不定项,难度可想而知,因此笔者认为如果在理论法按部就班的情况下,经济法是我们卷一破百的唯一阻力;卷三和卷四,商法会占到55分左右,不算多高,但就具体知识点而言商法的投入产出比是惊人的可取,《公司法》30分;《合伙企业法》10分,重点如此集中。放眼整个司考也就只有《商法》可以做到,ps:近些年卷三商经的不定项都出在《合伙企业法》。
如果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听完晗神的课后再适当的多听一名老师的课,毕竟商经的分值高度与课时长度是略微有一点不匹配的,碍于时间有限,老师们会着重强调自己认为的重点,然而出题的老师和讲课的老师又截然的不同…这就略微的有点尴尬。因此保险起见,建议多听一名老师的课程,但是如果你是完全不能接受不同的授课方式或是记忆口诀亦或是你的时间的确不允许(商经的课程很短),那么就只能通过真题来补充老师没有强调到的地方了。
⑥:
拯救行政法的徐帅,谁听谁知道。
54分的行政法,诸多细碎、繁杂的知识点, 投入产出比很一般的尿性使得大多数考生对它的复习都提不起多大的斗志。但徐帅以深入简出、反复重复的方式,用90个图表,薄薄的65页承载了一个学科应有的重量,多说无益,直接听讲~
2
—心态为王、节奏辅之—
厌烦、不安、恐慌,这些消极的情绪,或多或少的出现在了每个司考人的身上。
我们可以用学习来作为宣泄口排解这些负面情绪,听课、看书、做题、背书、整理专题笔记,总有一款是适合你的学习环境或是学习方式。既然是推陈出新的第二篇,必然是要有一点突破的。
节奏!有自己的节奏,方能稳扎稳打,砥砺前行。曾国藩老先生的那句:扎硬寨、打呆仗,就是节奏的应有之意。切忌因为别人的完成情况而影响自己的心情或是状态,毕竟这个考试是通过制而不是淘汰制。
在这里为大家提供笔者的一点自己的小心得:最后四十天,以十天为一个周期(如果感觉过长可以调整为一个星期),这样不长也不短的一个周期内可以“撸”完两到三个科目。
关于整个四十天内大方向笔者认为,三大实体法为先,随后商经,而后诉讼,卷一的小法贯穿始终(毕竟,越到考前时间越是宝贵,越是“第九圈”的直道阶段!),至于卷四,后期会在艾笃为大家呈现一个极为实用的卷四攻略,而且本人也会在瑞达法考的一直播平台于前的第20天,开一场卷四的专题直播。
3
从输入到输出
不以考试为目的的做题都是耍流氓

现阶段毫无疑问是进入到了一个刷题的节奏了,然而很多考生会存在,为了做题为做题,为了完成任务而做题,为了学习而做题。
以上的种种都是不尽正确的,当然肯定会有很考生辩解道:做题本就是学习的一种方式,不为学习而做题,那为什么?
答案是--为了考试!毕竟司考是一门应试的角逐,最终决定成败的不是过程而是结果,某种程度上说11月份的一张纸,决定了除了你以外,所有人对你的司考评价的全部!(这句话到了最后的最后我会解释)
因此:从现在起我们所做的每一道题都一定要努力的做对,即使不会也不要第一时间翻书或是看解析,单选、多选可以用排除法,不定项即使彻底蒙蔽也要尽全力先选出答案再去看解析。这是我们应对考试的一种态度,也是决定你在考场做题的一种态度,因为上了考场的你是没有退路的。现在就强迫自己按照没有退路的方式去训练做题能力,如果坚持到了考前,相信你会无比的受用这段经历中所获得的做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