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位于鸭绿江畔,山清水秀,素有“深呼吸小城”的美称。不少游客,在观景的同时,也带动了当地特产的销售。可是有的人,在购买特产时,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上演了一场“碰瓷”式买卖。


来自内蒙古的于某和王某在临江市酒行,1800元购买了两盒人参酒和12瓶老参王酒,购买时全程录像,并跟老板要求了收据,两天后却在12315平台对商家进行了投诉,理由是人参酒属于预包装食品,无标签、无说明书、未以其他方式告知消费者人参酒的不适宜食用人和限量!要求退货并仅以标签存在瑕疵要求被告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


法院认为,原告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林下参酒后并未食用,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购买商品本身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亦未能证明其受到实际损伤,其请求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并且原告用此方法,多次在长白县、集安市等地通过12315投诉,据此,针对案件,临江市人民法院均判决驳回了原告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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