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正式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四卷一考变为两卷两考,即参考人员需要首先通过客观题考试后(客观题合格分数线180分),才能参加主观题考试(主观题合格分数线108分)。笔者以客观题213分、主观题120分的成绩一次性通过考试。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述参加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截止至2020年); 第二部分简述如何准备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笔者对于目前机构老师的选择;第三部分为笔者2019年主观题部分的回忆版。由于现在法考不公布答案,笔者希望尽可能通过本文为广*法大**考生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以供参考。文笔有限,敬请见谅。
(一)第一部分 报名条件
根据司法部公告(第5号),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即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疆新**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队军**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二)第二部分 课件选择
笔者的有效总学习时长超过1500小时。学了吐,吐了学,学了忘,忘了学,是法考必经阶段 。在客观题考完后,如果发现主观题您只知道结论却无从落笔,不必担心,这很正常。你要做的是充分利用好每一分钟背诵加练习。利用电脑打字练习主观题是一种高效的联系方法,切记一定要结合背诵内容,如此反复,成效显著。下面是笔者比较推荐的辅导老师,仅供参考:
(1)刑法老师:柏浪涛、车润海
刑法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柏神不用说,笔者的启蒙老师,他的讲义多结合案例,有益于帮助考生掌握重要知识点。笔者认为,总则部分,柏神是当之无愧的首选。柏神的分则讲解的不是很详细,而车润海老师的精讲课程刚好弥补了柏神分则的不足。车神的课一般录制的比较长,考生应该提前做好准备,否则在备考后期会发现可能根本没有时间去听完 他的课。笔者认为,考生应在已经完整听完柏神课程后,再去听车神,效果极佳。柏神和车神在刑法理论观点上没有本质冲突,柏神观点跟接近于张明楷老师,而车神观点较为客观温和。柏神结合车神一定会让你的刑法如虎添翼。
(2)民法老师:韩详波、曹兴明
民法过于繁杂,波波老师的课通俗易通,对于基础薄弱考生十分受用。笔者认为波波老师学术造诣很高,法理讲解透彻,有利于民法的全面掌握。老曹的特色是讲课风趣且对法条讲解极为精准。对于有一定基础的考生受益匪浅,而对于基础薄弱的考生并不十分友好。先听波波老师的精讲结合老曹的解析,民法再也不会成为您法考路上的绊脚石。总结概括,波波老师是基础,老曹老师是进阶。
(3)民诉法:戴鹏
戴鹏老师的民诉法课程给人最直观的感受是“简而精”。全程跟一遍后,足以应付考试。
(4)刑诉法:左宁、温云云
左宁老师的精讲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全面”,他的刑诉口诀用来对付客观题非常受用。而温云云老师的讲解更加精细化,但刑诉基础薄弱的直接学习云云老师的课程有可能会感觉到吃力。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在听过左老师讲义后务必要听一听温云云老师的课程,如此便可打开刑诉法的任督二脉,使刑诉法不再是法考路上的拦路虎。总结概括,左宁老师是基础,云云老师是拓展。
(5)行政法:李佳
一句话,刑诉法跟李佳老师足以应付考试。佳佳老师的刑诉法讲解很好的结合了法理和技术流,通俗易懂,便于理解。在此提醒,行政法的主观题部分的备考务必要充分结合背诵和理解。
(6)商经法:
当今法考商经c位出道,对于商经法这个学科,笔者心目中暂时还没有最佳人选。在此简单介绍几位目前普遍认为讲的比较好的老师。郄鹏恩老师,门派“技术流”,如果跟学郄鹏恩老师的精讲应付客观题应该问题不大。邓金华老师,人称“表哥”,讲课风趣,理论和实践法律水平较高。*安谢**琪老师,讲解细致,温文尔雅。
(7)理论法:杜洪波、白斌
笔者可以很负责任的说,理论法紧跟杜洪波老师的指导是完全可以轻松应对主观题和客观题的。主观题的*特中**部分,杜老师的三页纸用一个词概括就是“无敌”。杜老师完全有能力让一个门外汉在短时间内拿到理论法考试的平均分。笔者认为白斌老师也很优秀,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要强调的是笔者认为理论法只跟一个老师的课程足矣。
(8)三国法:杨帆
三国法杨帆(女),当之无愧、当仁不让,No.1。笔者认为杨老师是目前三国法讲解最好的老师。唯一缺点是杨老师目前所在机构的真题卷排版较为不合理,答案位置太过明显,不利于刷题。
(三)第三部分 主观题回忆版
首先,主观题笔者除了各别的两三问查找了法条,绝大部分基本没有引用法条,均为运用自己平时所理解和掌握的内容以法言法语的形式加以表述;其次,笔者每一题回答比较简练,未作过多的展开;主要采取三段论结构,引用发条结构多为:“理由如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法考复习应尽量做到全面、无死角。客观题部分为闭卷考试,知识面涉及广泛。主观题部分为开卷考试,是考生真正的角斗场。郑重提醒:主观题阶段官方提供的法条是一把双刃剑,如果用好会大大提高通过几率,建议一定要在完成全部作答后,利用剩余时间辅助使用。如果因为查找法条而未能完成作答,则得不偿失。
1、理论法题。
没看材料,看问题后直接作答。由于紧张,前五分钟背的内容全忘记,稍微稳定思绪,也只能想起平时背诵的形成了条件反射的知识点。进入状态,按照杜老师的方法快速堆积知识点,注意结构。用时40分钟完成1000字。第一段: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第二段: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对全面依法治国意义重大,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展开说明..(本段落写了近500字)。第三段:新时代法治政府的根本遵循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结合材料叙述。第四段:总之。
(提示:由于考场紧张的氛围,平时背诵的很多自认为较熟悉的知识点都已无法想起,能想起来的都是形成了条件反射的知识点。*特中**部分务必注重论述组织结构,切勿漏答命题人想要的考点。杜洪波老师传授的技巧可以说是非常实用。杜老师的三页纸应尽量做到倒背如流。)
2、刑法题。
按照自然段分别分析,因为是第二题,由于担心时间不够,基本没有做过多展开,观点展示也易漏掉了,总体遗漏的采分点比较多,用时40分钟。第一段 :共犯,抢劫致人死亡,没有作观点展示。第二段:骗取*款贷**罪、诈骗罪。第三段:行贿受贿斡旋受贿,漏写警察无罪。第四段:共犯 信用卡诈骗 盗窃,但是笔者将盗窃错误的定性为入室盗窃。第五段:共犯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故意杀人,漏写敲诈勒索。第六段:故意伤害。坦白、自首、立功各写了一个点,时效问题完全漏掉。
(提示:由于刑法是第二题,为了不影响后面的作答,笔者将时间严格限制在了四十分钟,导致遗漏的考点比较多,考试的时候是真的没有思考时间的,有些平时较为熟悉的知识点,由于紧张也遗憾的遗漏了。比如第一段的观点展示,只要有一点点的思考时间,笔者是一定可以准确作答出来的,但是在考试过程中,没有形成条件反射的知识点就是会短暂遗忘。在考试过程中,就是没有那一点点的思考时间。)
3、刑诉题。
第一问:监察委公职人员全覆盖,管辖正确。因为国恐无死没缺,中院管辖错误。漏答了回避。
第二问:不能直接起诉,检起诉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未立案侦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直接起诉。
第三问:以监察机关调查为主,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
第四问: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刑诉法第15条将认罪认罚上升为原则,贯穿各个环节。
(提示:都说刑诉法很难,但只要多听多学多做一定会度过难关。云云老师和左宁老师对笔者帮助很大。尤其左宁老师的讲义还涵盖了新出台的监察法部分,使笔者可以得心应手、从容作答。至少自我感觉还是良好的。)
4、民法、商法、民诉法结合题。
第一问:只写了一句:甲原告,乙丙共同被告。漏写理由。(正确答案应该是甲原告,乙被告,丙共第三人。)
第二问:流押条款无效。(各路机构争议颇多)
第三问:不构成。没有损害到债权*权人**益。
第四问:不是共同债务。抄了司法解释法条。
第五问:出质有效。不得转让不影响质权成立,质权交付成立。(各路机构争议颇多)
第六问:不构成财产混同。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造人公司债券人损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不符合上述规定不构成财产混同。
第七问:不够成重复起诉。诉讼请求不同。
第八问:可以。构成人格混同。理由同第六问。
第九问:只写了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理由就是重复了上一句话。
第十问:抄的法条。(把所有能找的的相关法条不论对错全部抄写了)。
(提示:民法部分,笔者未做过多展开,最后两问完全不知所云,在完成所有作答后,翻阅法条,并将所有与之相关的,不论对错的法条全部抄写了。友情提示,查抄法条非常浪费时间。)
5、行政法。
第一问:可诉。因为影响行政相对*权人**利。
第二问:认为是行政许可,理由能自圆其说。(正确答案,在实践中消防许可证属于行政确认。)
第三问:二审中被告可以撤销行政行为,理由是因为是被告作出的所以有权撤销。
第四问:可以准许撤诉 抄的一审撤诉法条。
第五问:如何救济?不属于复议前置、复议终局、选择但终局的情形,可以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诉讼6个月 复议60天。
第六问: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理由重复了第一句。
(提示:行政法,背后的法理非常重要,如果对理论知识不熟悉是无法很好的作答行政法主观的。)
法考是需要付出不断努力的,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从2019年法考的命题思路来看,全面无死角的复习十分重要,切勿投机。各机构所谓的押题笔者认为并不靠谱,其作用无非是帮助考生在考前快速的回忆重要的知识点。主观题部分背诵+刷题十分重要,总结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高效统筹时间十分必要。一定要充分利用好每一分钟学习的时间,1000小时以上的有效复习时间是通过法考的基础。笔者文笔有限,以上内容仅供茶余饭后参考。本文最后,祝愿大家考试顺利,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