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越来越多的家庭迎来小baby的降临,然而,每个准妈妈都会遇到一个特别头疼的问题:建卡!!!

不少准妈妈、准爸爸为了建卡,天没亮就去母子医院排队了,排上5、6个小时都属于正常。

下面小编要播报一则重要通知!
从4月1日起
身体状况正常的孕妇
早孕建卡、孕中期产检
由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
(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除外)
不再提供早孕建卡,孕早期、孕中期保健服务

也就是说,
准妈妈孕早期(1-3月)和孕中期(4-6月)
只能在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卡产检
孕晚期(7-10月)
可自行选择医疗保健机构
Ⅱ类及以上高危孕妇
社区直接转诊到上级医院的高危妊娠门诊
后续保健服务全部由上级医院提供

那么4月1日起
哪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建卡和孕期保健服务呢?
一起来看看吧

对于这样的“改变”!
准妈妈们一定有很多疑问!
没关系,请仔细阅读下面
这份“孕产妇保健项目分级服务须知”

须知一
1、为什么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建卡和孕期保健服务?
答: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国家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要求,早孕建卡和孕早期、孕中期的保健服务应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除外)不提供早孕建卡和孕早期、孕中期保健服务。
须知二
2、4月1日后,大医院还提供建卡服务吗?
答:不提供。4月1日后,早孕建卡服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除外)不再提供新建卡服务。
须知三
3、4月1日前,已经在大医院建卡和孕期检查的孕妇怎么办?
答:4月1日前已经在大医院建卡和孕期检查的孕妇,可继续由医院提供孕期保健服务。
须知四
4、孕晚期保健去哪里?
答:根据自愿原则,孕晚期孕妇可自主选择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孕晚期保健和分娩,确保孕妇能获得安全连续的服务。
须知五
5、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卡和孕期保健,服务上有保障吗?
答:有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都为具备执业资格的全科医师,并接受过系统的孕产期保健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通过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的形式,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以姑苏区为例,由苏大附一院、苏大附二院、市立医院与姑苏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孕产妇健康管理联合体。三级医疗机构对各自联合体内的社区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带教工作,还选派妇产科、超声科等临床科室医师指导帮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提供相应的孕产期健康管理服务。
此外,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卡的孕妇,其孕早、中期各项检验、化验,所抽取的血样及其他相关样本,和在三级医院建卡时一样,依然由苏州市临床检验检测中心及产前筛查诊断中心统一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报告。
须知六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如何管理?
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严格按照江苏省和苏州市《高危孕产妇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对孕妇进行高危因素首诊筛查、分级分类和专案管理,并提供全程的宣教指导和追踪随访。对Ⅱ类及以上高危孕妇,社区直接转诊到上级医院的高危妊娠门诊,后续保健服务全部由上级医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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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高危妊娠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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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5 分 ( A 级) |
10 分 ( B 级) |
20 分 ( C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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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因素 |
基本情况 |
年龄<18岁,≥35岁 |
年龄>40岁,身高<145cm |
血型为Rh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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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145cm<150cm |
试管婴儿和人工受精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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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40kg或≥7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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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2年 |
产道(软、骨)畸形,骨盆狭小,宫颈内口松弛 |
严重遗传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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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 |
胸廓畸形,脊柱畸形 |
胸廓畸形伴肺功能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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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智力低下 |
中度智力低下 |
重度智力低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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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 |
精神病静止期 |
精神病活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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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肌炎史★ |
重度子痫前期史 |
心衰史★,ABO或RH溶血症换血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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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疾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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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妊娠 分娩史 |
流产(自然、人工)≥2次 |
3次自然流产或早产≥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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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史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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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儿死亡史 |
先天畸形史,巨大儿分娩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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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出生体重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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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手术史 |
疤痕子宫(剖宫产史、子宫肌瘤剜除史等) |
子宫破裂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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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道难产史,产后出血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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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症 |
心血 管病 |
原发性高血压,血压持续≥140/90mmHg★ |
原发性高血压,血压持续≥160/110mmHg |
心功能Ⅲ-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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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功能Ⅰ-Ⅱ级 |
心房颤动★,先天性心脏病(紫绀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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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肌炎后遗症,心律失常(频发早搏、传导阻滞) |
肺动脉高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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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病 |
正常<ALT<100单位 |
ALT≥100单位 |
重症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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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丙肝病毒携带者 |
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 |
急性脂肪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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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内胆汁淤积症(IC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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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病 |
(急、慢性)尿路感染 |
肾脏疾病伴肾功能轻度损害 |
肾脏疾病伴肾功能重度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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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道疾 病 |
肺结核稳定型 |
肺结核活动型 |
开放性肺结核,粟粒性肺结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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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 |
哮喘伴肺功能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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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病 |
中度贫血:Hb61~90g/L★ |
重度贫血:Hb31~60g/L |
极重度贫血、再障等血液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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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7×109≥5×109/L★ |
血小板≤5×109/L≥2×109/L |
血小板<2×109/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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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分泌病 |
甲亢、糖尿病(包括糖耐量受损)不需要用药★ |
甲亢、糖尿病需要用药 |
甲亢危象★、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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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 |
子宫肌瘤或卵巢肿瘤 |
恶性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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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急性阑尾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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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发癫痫 |
癫痫需药物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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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免疫疾病静止期 |
自身免疫疾病活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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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梅毒、淋病等) |
AI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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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妊娠异常情况 |
先兆流产 |
先兆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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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位不正 |
≥32周臀位★ |
≥32周横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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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兆早产 |
≥34周 |
<3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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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膜早破 |
34-37周 |
<3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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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过期妊娠 |
≥41周 |
≥42周,或胎盘功能低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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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
妊娠期高血压 |
轻度子痫前期 |
重度子痫前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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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
子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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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P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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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出血 |
孕28周前 |
≥28周边缘性及部分性前置胎盘 |
中央性前置胎盘、胎盘早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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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原因阴道流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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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水量异常 |
羊水过多,羊水过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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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胎巨大儿 |
双胎,估计胎儿过大 |
3胎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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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
宫高=10百分位(结合B超) |
宫高<第10百分位(结合B超) |
宫高<第5百分位(结合B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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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动 |
胎动<20次/12小时或<50% |
胎动<10次/12小时 |
胎动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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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血型不合 |
ABO血型不合 |
RH血型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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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 |
胎心率基线<120次/分或>160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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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窘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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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因素 |
孕早期接触农药、放射线等化学、物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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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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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中受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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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有两种以上高危因素时总高危评分由各单项相加累计,但其高危级别则以单项中最高者记录。例1:身高145cm(*级A**)、Hb7克(*级A**)评分为5+5=10分,总评10分*级A**;例2:人流2次史(*级A**)、此次妊娠宫高小于第10百分位(B级),评分5+10=15分,总评分15分B级;例3:高龄初产(*级A**)、子宫肌瘤剜除史(B级),先天性心脏病紫绀型(C级),评分5+10+20=35分,总评分为35分C级。
2.孕期高危因素评分为无★标记*级A**的高危孕产妇,由一级医疗保健机构(无剖宫产资质)进行管理,孕28周前转诊,进行再次高危筛选。孕期高危因素评分为*级A**(包括带★)的高危孕产妇,由一级医疗保健机构(有剖宫产资质)进行管理;
评分为B级以及无★标记C级的高危孕产妇,由县(市)、区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管理;
评分为带有特殊标记C级以及合并有复杂、疑难高危因素的孕产妇,由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管理。
3.传染病、性病、AIDS、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还有不清楚的问题
可以咨询各区妇幼保健机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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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苏州健康,姑苏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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