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报料称,位于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一小区内的跃美国际健身会所,在未打招呼的情况下突然搬离。该小区的不少消费者因此与健身房开设方——桂林跃动健身有限责任公司春天分公司起了纠纷,163人申请退款,金额达117万余元。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
搬离被发现 匆忙出通知
“12月3日中午,我和邻居路过小区内的健身房时,看到门口停了一辆大卡车,还有人源源不断地往车上搬东西。”许女士向记者回忆起当天的情形。
“当时,设备、器械已经拆光,都打包好了。我们和工作人员对质,问为什么没有通知会员就搬东西,却得不到他们一句回应。后来我们关上门,守在门口,想要个说法,他们竟然从窗户跳了出去。”许女士感到既滑稽又愤怒,将自己所见发到了业主群,“之后物管拦下他们的车,来的人越来越多,警察也来了,他们才急急忙忙地打印了一张通知贴出来。”
通知称,该小区所有会员12月10日正式转入另一门店。许女士告诉记者,此前跃美国际健身会所从未告知要撤店,直至上个月该店还在推销会员卡。
周先生今年8月25日花费6760元在此店办理了一张四年卡,“我10月1日才激活使用,没想到才用了两个月,店就突然撤了。”

12月3日中午,搬东西的健身房工作人员翻窗而出。受访者供图
不能办退款 闭店为哪般
该小区多名业主表示:“我们就是因为健身房在小区里才办的卡,办卡时对方曾称租约签到了2029年,现在却要我们去其他地方健身,违背了我们办卡的初衷,所以希望能退款。”
多名会员曾尝试联系跃美方面的负责人,未果。该店的销售、教练给的回复则是“你们可以去新店健身,但不能退款。”“不存在欺诈行为,只是换了个地方提供服务。”
对于这样的答复,会员们觉得不能接受。据了解,目前已有163名会员申请退款,金额达117万余元。
12月8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联系到跃美国际健身会所的秦经理。“这家店开在小区里7年多了。因为物业管理较严,很多会员反映进出不方便,并且无处停车。基于各方面的压力,我们选择搬走。”秦经理说,“公司正在讨论补偿该店会员的方案。”
对于秦经理的说法,小区物管回应称,健身房搬走和物管没有关系,健身房的租约签到2029年,也没有涨房租。
部门已介入 商家疑违约
9日,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七星街道市场监管所所长潘良告诉记者:“5日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该公司列入警示,在投诉办结前,该公司不能变更、注销,这样做能够避免消费者担心的‘跑路’问题。目前,我们已经对该门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与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公司正在讨论处理方案,之后会向会员公布。我们将对其进行约谈。”
对此,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秋明认为,如果合同中对服务地点有约定,需在明确的约定地点提供服务;如果没有约定,应被认为是在签订合同时的地点提供服务,即在原店面完成合同。商家擅自改变服务地点属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商家返还费用和赔偿必要损失。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唐恒认为,如果商家在搬迁前没有履行提前告知的义务,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消费者要求退卡是合理的。建议消费者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