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知乎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一个话题:
怎么样才可以忘记一个人?

忘记,真的是一个很久远的词啊。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不再记得去世亲人的样子,不再记得前男友的样子,不记得坐在身边的同事换了几个。
忘记一个人其实很容易,但是忘记他的好,特别难。

我跟男友是和平分手,原因很可笑,我想留在国内,他想出国读研,我们商量了一下,觉得可能后面也会因为异地而分手,就干脆提前分了。
两个人都太冷静,好像也不是什么好事呢。我们分手之后,他出国了,我搬离了曾经居住的地方,然后到了新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和工作。
我开始有意的放空自己,不去想他,不久之后,我发现,我已经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了,我发觉我开始遗忘他了。

但是,当我每次看到某些情形时,我就想起他曾经也对我做过相同的事情,他又会出现在我脑海里。
忘记一个人很简单,但是,忘记一件印象深刻的事情很难。
心理学上有个叫“近因效应”,说的是最近的印象会覆盖最深的印象,形成新的印象,而且在熟人之间发生的概率是最高的。可能当初那件事情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你看着新的同样场景,你就会带入其中,觉得当初的自己也是这样子的,肾上腺素飙升,开始了新的一轮印象。所以这件事情,起始往复,就会越来越深刻。

人果然是最有情,却也最无情的啊
来源:@路痴吖的治愈小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