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警察书法作品 (我眼中的法警)

“法警值庭不畏难,高温酷暑无怨言;押解被告数千里,虎步龙行擒敌拳”。这就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包括值庭、押解、看守、执行、安全保卫等工作,这也是司法警察的日常,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保障着法院各类案件。作为一名司法警察,结合自己本职工作上的所见所闻,所想所悟,以我眼中的法警本色为切入口,谈谈法院的司法警察。

曾几何时,有人说法警在法院一直扮演着审判配角这样一个角色,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中,法警被列为司法辅助人员,因此,对于上述评价,我也深以为然。毕竟在法庭之上,角色众多。人们可能记住了法官的威严端坐,刚正不阿;认可了检察官的罪状控诉,言辞激烈;赏识了律师,巧言善辩,有理有据;甚至连被告人也往往成为某个案件的焦点。唯独有一群人,他们不是主角,默默地在坚守与付出,却担任着最重要的审判保障服务工作,他们就是司法警察。

一、 法警“值庭”之故事

首先说说值庭,值庭即在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司法警察参与保障庭审安全工作。作为司法警察的一项主要职责,值庭工作在直接保证审判案件的有序进行,烘托审判法庭的庄严氛围,体现人民民主*政专**的威严,防止突发事件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司法警察值庭工作不仅是司法警察职责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审判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

2016年3月份的一天,府谷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当事人王某因对判决有意见,胡搅蛮缠,干警下班后仍不回家,为防止当事人在下班后有任何不当行为,值班法警马耀选择留在单位耐心劝导,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沟通疏导,成功劝其安全离开法院;2017年3月份的一天,榆林中院刑一庭在我院开庭审理侯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时,原告方家属在庭审期间试图殴打被告人侯某,场面一度混乱,值庭法警立即上前制止,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恶化;2017年8月份的一天,被告人王某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由神木看守所押解至府谷法院候审,开庭期间因自身身体状况不佳,出现呼吸急促、全身颤抖、血压居高不下的紧急状况,队长刘振华立即将被告人带离庭审现场,当即拨打120并向院领导汇报情况,得到批准后警队立即分组,一中队法警留院继续值庭,二中队法警随救护车到医院急诊室等待被告人情况稳定,待被告人情况稳定后立即上报院领导,在办理好相关取保候审手续后,才离开医院,回到审判岗位,此时已晚上七八点。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犹如每日的家常便饭一般,每次值庭,法警总是第一个到达庭审现场,进行庭前安全检查,接着押解被告到庭,庭审结束后,法警要及时还押被告人,每次都是披星戴月的从看守所回到警队。

在当今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探讨值庭工作的规范化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此时在工作中,需要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分清权责,责任落实到个人显得尤为重要。在遇有突发事件时,警队能够及时出警,迅速处置突发事件,一次次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恶化,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二、法警“押解”之故事

提到押解,映入眼帘的就是一群法警正在认真核查被告人基本情况,以便做到心中有数,由2名法警押解一名被告人,实行“一犯二管”制度,遇有重刑被告人由多名法警押解至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实行“一犯二管”制度目的是防止押解犯逃跑和维护押解犯的合法权益。

法警押解工作是他们众多工作之中的最艰难的一个,因为在提押被告人时,既要保护被告人的安全,避免为对方当事人的伤害,同时又要防止被告人的各种不法行为,以及自残、自杀等伤害自己的行为,这就要求法警在提押过程中了解每一个被告人案情以及基本的个人状况和心理情绪,同时细心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以便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能以最快速度进行制止,其中的不易显而易见。

2018年以来,警队参与保障的榆林中院以及府谷法院大型刑事案件达六件之多,且被告人数均在十人以上,警队总能部署周密的安全完成押解工作,无一起押解安全事故发生。7月份的一天,府谷法院开庭审理曹某某等十四名诈骗案件,警队在庭审前一天立即召开会议商讨庭审保障方案,由于被告人数较多,警队法警人数有限,为安全起见,特向公安巡警大队调警二十名参与押解工作,对押解路线、押解车辆、押解司机以及押解法警进行一一部署,将每名被告人落实到每位干警,对所有警械具进行逐一检查,提前对庭审现场周边环境、法庭卫生间、羁押室的周边进行安全检查,布置警戒线,将任务落实到了每位法警。同时制订了突发事件保障预案。在长达九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全体干警忍着饥饿,依旧精神饱满、兢兢业业;顶着高温酷暑,虽然一个个汗流浃背,仍然着装整齐、纪律严明,圆满完成此次庭审保障工作。

三、法警“值班”之故事

说到“值班”,大家总会想到签签字,值班室坐一会就搞定了,其实不然,作为一名司法警察,我深知值班之不易,工作之辛苦。众所周知,法警队担负着法院全部的安全保卫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随时都会遇到当事人*访上**缠诉,这都需要法警们耐心细致进行说服教育,以防止矛盾激化。如遇长期纠缠、谩骂、*辱侮**、*谤诽**法官的当事人,在说服教育无效后,法警们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保证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2018年3月份的一天,行政庭当事人折某在上班期间闹事,辱骂干警并打砸公共设施,值班法警荣梒峤在事发第一时间不顾个人安危上前控制了当事人并对当事人说服教育,不料当事人不但不领情,反而对他无尽谩骂,为防止其危害其他干警及当事人,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值班法警李茂生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后报公安110处置。

四、法警“执行”之故事

在当前“执行难”成为社会性问题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的优势,加大执行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纠正“执行乱”现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参与执行工作,是司法警察的一项基本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条也明确规定:“必要时应由司法警察参加”。其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的客观需要,司法警察具有反应迅速、装备先进、威慑力强等特点,在依法强制执行各类案件,尤其是抗拒执行的案件,果断处理执行中遇到的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遇到被当事人*攻围**、执行受阻、执行人员人身受到严重威胁时,有司法警察的参与,往往会起到增强执行力度,维护法律尊严的效果。最后,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是促进法警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要提高法警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就必须在时间中锻炼,在实践中增长本领,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培养良好的作风、过硬的本领,促进法警工作的全面发展,建设一支“忠诚可靠、作风优良、威武雄壮”的法警队伍,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一次与执行局同事执行案件时,被执行人王某某持木棒等凶器向执行人员挥去,在危机时刻,队长刘振华不顾个人安危立即挡在执行人员面前,夺取行凶工具后及时制服被执行人,阻止其无理取闹,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恶化,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事后,被执行人被带回法院进行说服教育,最后被执行人心服口服,承认了错误,并履行了案件执行的款物。像这种不怕流血牺牲的精神受到领导和干警们的高度赞扬,被上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也成为警队干警学习的榜样。这样事例屡见不鲜,一桩桩一件件,但干警们都毫无怨言,任劳任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作为一名司法警察的光荣职责。

五、法警“理论学习”之故事

近年来,府谷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省法警总队、市法警支队和院*党**组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组织干警集中学习相关会议内容,认真积极讨论,不断加强警队干警对*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的学习,以*党**的最新理论指导司法警察队伍全面建设。

我们可以从每一个故事中深入体会到“警务安全无小事,法警责任重如山”这句话的真谛,在押解、值庭、执行过程中,早出晚归乃是平常之事。为审理羁押在神木看守所的被告人,我们的法警常常五点多出发去神木押解被告人,只为八点准时开始的庭审工作;遇有复杂案件,中午加班加点值庭更是家常便饭,干警们经常饿着肚子认真值庭;当一天的庭审终于完成时,还押被告人后,往往已是晚上八九点,饥饿的他们拖着疲惫的身躯就这样结束了一天的工作。

在我看来,身着警服,英姿飒爽的法警早已成为法院的一道靓丽风景线。其实,当你深入地走进法警这个群体,你会发现他们的工作早已渗透到法院的每一个环节,从走进法院的第一道大门必过的安检,到被告人的押解看管,审判环节的值庭,案件审判后的强制执行、机关安全保卫,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法警的紧密配合。法院作为社会机器,所有人各司其职,各有分工,也许法警只是其中的一颗螺丝,一枚齿轮,在转动中与不转动中都发挥自身余热,无怨无悔。(府谷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庄佳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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