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
骚扰电话和短信让我们不堪其扰
孩子刚出生
推销奶粉的、推荐月嫂育儿嫂……
还子刚放假
家教电话、兴趣活动班电话不断……
买了房子
会接到多家装修公司和中介的电话……
刚买了车,车保险刚要到期
却又会接到各种推销保险的电话……

恭喜你,宝贝~
木有猜错,
你的个人信息已被泄露?

网络时代如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日益被社会所关注,
为此,德昌公安网警开通网上举报中心,
公开征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线索。
举报内容
如被类似金融保险、教育培训、房产中介、家政服务、装修公司等机构推销电话骚扰,认为个人信息有可能被侵犯。
向公安机关举报的内容请务必包含:拨打电话的单位及号码、接听电话号码、通话简要内容、通话具体时间、有可能导致电话泄露的途径等。
举报方式
1、直接到德昌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与情报信息大队举报;
2、通过QQ:3453297412举报。
3、通过电话110或者5204110举报
全民解答
Q:如何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
A: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Q:对提供、获取行踪轨迹等“敏感信息”如何量刑?
A:50条即可入罪。
@根据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司法解释设置了不同的数量标准。对于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即算“情节严重”;对于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标准则是500条以上;对于其他公民个人信息,标准为5000条以上。
Q:对为推销产品购买个人信息如何处罚?
A:获利5万元即可入罪。
@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从事广告推销等活动的情形较为普遍,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敏感信息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Q:如何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惩罚力度?
A:罚金最高可达违法所得5倍。
@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罚金刑适用规则: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5倍以下。
网民朋友们,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事关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如认为个人信息被侵犯,或发现身边有人在QQ、微信等社交软件公开收买、叫卖“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公民个人信息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十七、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SO再打骚扰电话、诈骗电话让他们

然后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