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吃狗肉的讨论 (食用狗肉的看法)

首先先说一下个人的观点,我的观点是赞同食用*肉猫**狗肉,同时,我也赞同严厉打击偷猫偷狗的行为。

先说一下吃狗肉得观点,我国从古*开代**始就食用狗肉,狗是六畜之一,甚至有的狗品种就是古人培育出来吃的,而且有些地方和民族吃狗已经成了习俗。我这里提这个并不是因为我们一定要效仿古人,古人做的也不一定都是对的。我提这个得原因是古人用几千年的历史证明,吃狗肉对身体无害。而现在,除了国内少部分地区,食用狗肉都不是违法行为,一个既不违法,有对身体有益的行为,为什么不能做呢?

再来说一下为什么我支持打击偷狗,其实原因很简单,偷狗是违法犯罪,支持打击违法犯罪是每个公民该做的。这就和我支持打击杀人犯一样,并不是杀人犯杀了我的朋友,而是因为他犯罪了。

然后再来说一下个人的解决方案。我的看法是国家专门对于猫狗食用立法。这个法律要包含以下这些方面。第一,制订一套完备的肉狗养殖检疫屠宰标准,就和猪肉一样,也要盖章的那种。第二 ,所有养殖的宠物犬和工具犬一律植入电子芯片,凡是不植入者,按流浪狗处理。然后所有养狗人(包括民间协会)必须考证,而且根据其养狗大小数量,将考证分为几个等级,然后考试三年一次,未通过者禁养,且不向其狗植入芯片。之后持证遛狗的人,一旦做出了不拴绳子,随地排泄,就扣分罚款,分扣满时禁止养狗(类似驾照)。这样子可以有效的打击不文明养狗和偷狗行为。第三,对于流浪狗,市区要开展调查,确保当地流浪狗种群密度和健康情况,并对部分流浪狗植入官方的电子芯片。一旦密度超过阈值,则将超出的健康狗送入专门的收容机构,不健康的灭杀,而且收容机构也有一个固定的保有量,一旦超过这个量,将多余的狗送入合法屠宰场,上餐桌。这样子也可以平衡流浪狗过多和部分人想撸狗的想法。第四,规范狗肉餐馆,要求其餐馆必须明示其狗肉来源,且必须办理狗肉销售许可证,否则可以举报餐馆。这样可以让食客放心。

最后说一句,大部分吃狗人士并不是天天吃狗,而是一两个月一吃。所以假如上文法律成型,就算按照某些爱狗人士所说,狗肉价格飙升,我们也吃得起。同理,以上守则适用于*肉猫**。

再讨论另一个问题,吃狗肉是否属于不文明行为。在我个人看来,不考虑法律视角的话,吃狗肉也与是否文明无关,当然,这里的文明是我个人的理解。我的理解是食用狗肉不会破坏大自然的平衡,因为狗肉基本都是养殖的狗出的。而且吃合法获得的肉,也不会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有的人强调狗的伴侣作用,但是牛耕田,马代步,驴拉车,猪经过培育可以排毒排爆,老鼠可以排爆。我们不能因为他的一个作用而否定其其他作用。至于某些人所说的看别人吃狗,心里难受。问题是我们爱吃狗肉的人,吃不上狗肉,心里也难受啊。按照某些普查,国内支持吃狗肉和不支持吃的是五五开,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想办法平衡双方,而不是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