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信用社违规贷款案件 (河北信用社违规放贷举报)

阳原县信用社贷款乱象,河北阳原农商银行贷款事件

最近一段时间,河北省阳原县农民王艳辉遇到一件烦心事,他被人冒名在当地信用社*款贷**数50万元后,被列入到信用不良记录的黑名单,对他的生意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无独有偶,该县另一名农民李某也遇到这样的遭遇,被人在当地信用社冒名*款贷**数十万元,十分荒唐的是,这笔“*款贷**”的申请材料中,李某还莫名多了个“媳妇”。相似的情况还存在于一家企业的*款贷**中。*款贷**材料中的审批等日期竟然晚于*款贷**发放时间,材料中的签字也疑点重重。

膨润土公司*款贷**程序受质疑

阳原县石岔沟膨润土有限公司(以下称:石岔沟膨润土公司)成立于2008年,经营范围为膨润土开采、生产和加工。该公司法人为杨某,出资40万,股东郭某出资10万元。

2015年6月,石岔沟膨润土公司以采矿权作抵押,向阳原县信用联社*款贷**800万元,用途为购买新设备。

今年10月份,阳原县膨润土公司股东郭某发现,石岔沟膨润土公司向信用联社提交的所有*款贷**材料,包括董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股东会)同意抵押意见书均为法定代表人杨某一人签名,而企业主要人员名单及签字样本中,也只有杨某的签字样本,股东(董事)的签字样本一栏均为空白。郭某从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官网查明,流动资金*款贷**业务在申请借款时需提交的基本材料包括,公司董事(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身份证件和签字样本等。他认为,当地信用联社对公司*款贷**审核时,应该审核借款公司的股东意见或通知股东。

10月24日,阳原县信用联社发函答复解释,借款人虽未出具股东会决议,但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和章程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公司所签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影响。

郭某还发现,在石岔沟膨润土公司向联社营业部提交的*款贷**材料中,“信贷业务调查、审查审批表”中客户部门调查意见签署日期为6月19日,审查部门审查意见签署日期为6月24日,*款贷**审批单中授信审批部意见的签署日期同样是6月24日,而在信用联社和膨润土公司签署的企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日期却是6月19日,这说明该*款贷**业务同样是在没有获得审批通过的情况下,就已形成了合同约定。

阳原县信用联社的解释为,这笔*款贷**的放款时间是6月30日,因该笔*款贷**是追加*款贷**,且采矿权有一周登记时间,事前双方已协商沟通,按照规定6月18日接到申请后到实际发放时,中间可以履行相关手续符合要求。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官网中办理指南明确表明,提交借款申请和贷前调查等程序后,在“同意办理业务后”才能面签“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和借款借据等。经过审查和审批及质押落实后,才进入*款贷**发放的流程。

金融系统一名专业人士指出,严谨的*款贷**审批程序不是儿戏,在审批和签字等流程中,均应严格按照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

男子遭冒名*款贷**50万

近段时间以来,阳原县一男子王艳辉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在一家银行办理业务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名下*款贷**逾期,并被列入信用不良记录。王艳辉感到很纳闷,自己明明没有*款贷**怎么被列入“黑名单”呢?

年近40岁的王艳辉是阳原县的一名农民,近年来他经营过饭店和二手车交易等小生意,但从未进行过*款贷**。

2016年冬天,王艳辉在一家银行办理业务时得知,自己不仅有*款贷**还被信用不良记录。王艳辉经过查询发现,原来自己早在2008年期间,就被他人冒名在当地信用社*款贷**了50万元,并且已经逾期未还清,这一下可把王艳辉吓出了一身冷汗。

随后,这笔*款贷**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一直续贷到现在。王艳辉向记者提供的*款贷**材料中,其中2012年8月和2016年10月借款借据中显示,借款人王艳辉、借款金额为50万元,借款种类属农户*款贷**,用途为借新还旧,*款贷**单位则是阳原县信用联社马圈堡信用社,信贷主管是刘某。该*款贷**的借款借据上,均有借款人和*款贷**单位的签字、指印及公章。

*款贷**申请上显示,王艳辉从1998年开始搞皮毛加工,从事此行业12年,资产总计105.43万元。因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周转困难,向信用社申请*款贷**50万元。

该*款贷**审批单上显明,“经调查,同意发放皮毛*款贷**50万元”,调查人李某、刘某某,日期为2008年12月。

王艳辉的“*款贷**”中,是以位于该县一处房产为抵押。*款贷**材料中的房屋委托评估报告显示,该房产委托单位王艳辉,估价为804290元,估价单位是阳原县XX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估价日期为2008年11月25日。该评估报告中,评估依据为“阳房权证西私自字第00251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和“阳国用(2004)字第09-1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评估报告中还显示,该标的物地处阳原县西城镇龙泉路东6号,建筑面积338.75平方米,占地面积233.75平方米,经现场勘测,房屋建造基础牢固、地理位置优越等。

2017年10月下旬,王艳辉向记者反映,他从来没有做过皮毛加工生意,也没有评估报告中所称的房产,更没有接受过信用社人员对*款贷**的调查。王艳辉称,这些*款贷**材料均系严重的弄虚作假,并且评估报告中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证,也是他人伪造。

更为滑稽的是,王艳辉于2014年的“*款贷**”申请中的财产共有人靳某,和王艳辉没有共同财产,两人早已离婚多年。

“在这些的*款贷**手续上没有一个签字是我所签,也没有一个手印是我的,更不存在房屋和皮褥子等资产,都是伪造的”。*款贷**有着严格的审核、调查和审批等手续,真正的*款贷**人又是如何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贷到了款呢?王艳辉对此期待真相能够早日水落石出。

截止日前,王艳辉名下的这笔*款贷**,本息仍欠近11万元左右。因遭到冒名*款贷**并逾期,王艳辉仍处于信用不良记录的黑名单中,对他的生意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10月24日,阳原县信用联社回复记者,该事件正在落实取证中,待结果明确后予以答复。

被冒名*款贷**莫名多个媳妇

不久前,阳原县一村民李某也同样遭到冒名*款贷**多年。令人感到奇葩的是,在*款贷**申请和调查报告等材料中,一名陌生的女子却莫名地成为了他的“妻子”。

李某同样没有在信用社贷过款,可是他在当地信用社有两笔*款贷**记录,并且一直逾期未还,还被列入了黑名单。

据媒体公开报道,李某在2006年12月有一笔*款贷**记录,金额为9万元,*款贷**机构为“阳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城信用社”。这笔*款贷**的种类为“短期用户”,借款用途为“皮毛”。

2007年12月,李某的*款贷**又变成了12万元,*款贷**种类仍为“农户*款贷**”,用途依然是“皮毛”,*款贷**机构同样为阳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城信用社。

令人感到吃惊的是,不仅被冒名*款贷**,在*款贷**申请等材料中,李某还被乱点鸳鸯,一名叫王某的陌生女子,却莫名成了他的“妻子”。

上述两笔申请和*款贷**调查报告等材料中,分别有李某签字、指印和“李某之印”手章,但这些材料上签字并非李某所签,并且李某也没有材料中的这枚手章。李某还发现,他被冒名*款贷**事件中,不仅*款贷**申请等材料涉嫌造假,并且信用社*款贷**调查等事项以及涉及的相关证件,均存在很大的疑点。

针对李某遭到冒名*款贷**情况,记者问及该事件的调查结果及涉及人员处理等情况,阳原县信用联社答复称“此事已处置”。记者向该单位理事长李永刚求证,其称“这个保密、你们可以向银监会去了解”。

记者查阅到,中国银监会2012年印发的《农户*款贷**管理办法》规定,农村金融机构受理借款人*款贷**申请后,应当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款贷**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对信用状况、风险、收益进行评价,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调查应当深入了解借款户收支、经营情况,以及人品、信用等软信息。严格执行实地调查制度,并与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面谈,做好面谈记录,面谈记录包括 文字、图片或影像等。

针对上述*款贷**事宜中出现的问题,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梁为律师分析认为,如果冒名*款贷**一事属实,或涉嫌*款贷**诈骗罪;而冒名*款贷**的人伪造了身份证及结婚证则涉嫌伪造身份证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如果编造资金用途等*款贷**,涉嫌*款贷**诈骗罪。如果信用社工作人员与上述涉嫌犯罪的人有共谋,或存在玩忽职守、利益等情况发放*款贷**,或者*款贷**下放后私分*款贷**不予归还,根据不同的情况涉嫌相应的犯罪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