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
训练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规范教练车道路训练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礼县辖区驾校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有关事项通告下:
一、训练路线
1、礼县南滨河路:新海出租公司门口至李崖大桥(新宏昌小区背后)以南T型路口东侧50米。
2.礼县盐官南滨河路:滨河路(下环城路口)至经六路(向东50米)
3、礼县白河镇:桥头乡丰元村松家阴坡至丰元村石沟门前路段。
二、训练时间
上午8时至下午18时。遇重大活动需实行临时交通管
制时,禁止开展教学训练,须服从公安交管和交通运管部门的管理。所涉及的道路、时间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以后以续通知为主。
三、训练车辆
礼县南滨河路允许以下驾校教练车辆进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
1.礼县天成驾校:甘K1808学、甘K1399学、甘K1284学、甘K1008学。
2.礼县平安驾校:甘K1160学、甘K1162学。
3.礼县职专驾校:甘K0527学、甘K0530学、甘K2883学。
礼县盐官南滨河路允许以下驾校教练车辆进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
1.礼县东欣驾校:甘K1120学、甘K1131学、甘K1135学。
2.礼县运安驾校:甘K2266学、甘K2255学、甘K2200学。
礼县白河镇允许以下驾校教练车辆进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
1、礼县明安驾校:甘K2282学、甘K2085学、甘K2989学。
以上教练车辆更新或调整的,须到公安交管部门备案。
四、有关要求
1、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2.训练路段始点和终点必须设置爆闪警示灯,提示标志必须规范设置并醒目,安全员必须到位。
3.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4.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练员依法承担责任。
请过往驾驶人通过上述路段时,注意稳驾慢行、确保安全。
特此通告
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礼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