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理财
文/ 洙瑞
日前,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医药)申请创业板IPO获受理。本次发行前,万邦医药的总股本为5,0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666.6667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666.6667万股,本次拟发行的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拟募资4.8398亿元。

万邦医药成立于2006年,是国内较早提供药物研发服务的CRO企业之一。其从临床研究服务起步,先后设立临床部、生物样本分析部、药学部、伊然生物等子公司。
万邦医药业务类型多样,主要分为临床研究服务和药学研究服务两大业务板块。其中临床研究服务包括全流程临床研究服务、其他临床研究服务;药学研究服务包括制剂研究服务、其他药学研究服务。其报告期收入主要来源于临床研究服务中的全流程临床研究服务及药学研究服务中的制剂研究服务。
但CRO真的很“香”吗,全流程服务真的很“灵”吗?似还要打上大大的问号。
研发投入撑不起“爱才”之心
在此要普及一下:CRO是指以合同的形式为药企提供与药品研发有关的服务,实质上是服务于药企研发的外包行为,其“三大使命”包括缩短药物研发周期、控制研发成本、降低研发风险。CRO企业作为医药制造企业可借用的一种外部资源,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起一支具有高度专业化和丰富经验的研究队伍,从而帮助医药制造企业加快药物研发进展,降低药物研发费用,并实现高质量的研究。
近年来,CRO行业一直保持快速发展势头。据Frost&Sullivan的统计,2016年,我国CRO行业市场规模为220亿元,到2020年,行业市场规模增长至52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4.11%;Frost&Sullivan预计,未来几年,中国CRO市场还将维持24.84%的年复合增长率,到2025年将增长至1583亿元。
要知道,CRO作为提供医药研发外包服务的行业,其收入高度依赖于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近年来,国家对药物研发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医药产业加强自主研发的政策,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快速增长,加之医药企业外包需求不断增强,所以CRO行业显著受益。
不过小财米儿注意到,报告期内,万邦医药的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05%、22.36%、14.07%及11.84%。其中,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5%、10.95%、6.44%及5.56%,在各费用中占比最大。而在提到自身经营创新中存在短板的时候,万邦医药倒是很坦然:“CRO行业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行业,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较高,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技术研发、商务拓展、企业管理等方面均需要大量专业人才。为了能紧跟行业快速发展变化的步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立起稳固的优势,我们急需引进大量专业化人才。”
拳拳爱才之心可鉴,但据小财米儿了解,报告期内,万邦医药的研发费用分别为5.35%、6.54%、5.59%以及4.86%,而博济医药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0.22%10.15%8.16%7.84%,阳光诺和的研发费用分别为8.82%9.84%8.16%6.28%,百诚医药分别为16.17%10.02%15.05%。显然,万邦医药的研发投入撑不起它的“爱才”之心。万邦医药对此解释称,这主要是由于其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委托外部研发机构研发支出相对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更少所致。这显然难圆其说,因为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而科技产品的研发则依赖于科研结构。而且产品成效多与研发投入呈正相关,如果研发投入占比总是处于劣势,那么势必会成为持续增长的“拖后腿”因素,这一点万邦医药应该提起足够的重视。
与此形成正向逻辑的是,企业越重视创新工作,投入越多,获得的财政资金补助肯定会越高。此外,国家的税收政策同样也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投得越多,在纳税过程中减免额度也越高。从这个意义上说,万邦医药即使“砸锅卖铁”也应努力提高研发投入。
据小财米儿了解,好的方面是:早在2015年6月19日,万邦医药便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7月24日,万邦医药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203号文《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其自2018年度至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目前其正在办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2021年的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万邦医药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529.59万元、457.03万元、758.42万元及645.22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48%、14.99%、12.09%及14.13%。目前看来虽然问题不大,但令人忧虑的地方是:如果国家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万邦医药未来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对其经营业绩将会造到一定影响。从这一点来说,研发投入过低的短板也不能再等闲视之了。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与此同时,小财米儿还发现,部分CRO行业的竞争对手采购万邦医药的临床研究服务,其在报告期内存在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据小财米儿了解,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药学研究服务、创新制剂、创新医疗器械及特医食品等自主研发,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药物研究与开发、技术转让及相关的技术咨询,西安泰科迈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药物研究开发以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业务。由于万邦医药的临床研究服务具备比较优势,所以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西安泰科迈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开展临床研究服务。而在报告期内,万邦医药与安徽济民肿瘤医院则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据了解,安徽济民肿瘤医院主要向其提供临床试验服务,是万邦医药主要的临床试验服务供应商之一。2020年,万邦医药向安徽济民肿瘤医院提供过临床研究服务,主要为受试者招募、试验现场管理以及生物样本检测服务。
而对于存在客户与竞争对手、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具体原因是什么,是否合理,截至发稿,万邦医药并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此外,据小财米儿了解,报告期内,万邦医药还存在受到多项行政处罚的情况。比如,2019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对伊然生物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对伊然生物未按期申报增值税的行为处以罚款。2018年4月,精迅康达被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处以罚款。2021年4月,根据精迅康达收到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对精迅康达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罚款。2021年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八一路税务分局对万邦医药湖南分公司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对万邦医药湖南分公司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罚款。2021年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八一路税务分局对万邦医药湖南分公司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对万邦医药湖南分公司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罚款。
虽然这些罚款和行政处罚措施尚属于“毛毛雨”,但俗话说得好: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积少成多,总会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也会使自身踽踽而行,难有拓展。
记得著名学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提出人生成大事业、大学问必须经过三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万邦医药目下处于哪种境界还不能妄加推断,但其渴望达成的境界确是显而易见的,人生如此,上市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