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农险理赔档案不真实,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洪湖支公司近日被处罚。处罚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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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荆金监罚决字〔20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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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 |
一、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 二、张军(时任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农险勘察员) 三、邵敏(时任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农险主管) 四、单龙恒(时任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农险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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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农险理赔档案不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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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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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罚款10万元 二、对张军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三、对邵敏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四、对单龙恒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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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荆州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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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