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将召开2021年第42次审议会议,将审议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科技”)等企业的IPO申请。
招股说明书披露,翱捷科技计划发行新股不低于4,183.01万股,拟募集资金23.8亿元,将投入“新型通信芯片设计”、“智能IPC芯片设计项目”、“多种无线协议融合、多场域下高精度导航定位整体解决方案及平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
尽管翱捷科技上会在即,但经鉴上市公司课题研究组了解到,该司存在关联关系混乱、财务数据矛盾、信息披露有瑕疵等诸多问题,上会及未来发展难言乐观。
关联关系混乱,股东入股或存利益输送
翱捷科技成立于2015年4月30日,公司是一家提供无线通信、超大规模芯片的平台型芯片的企业,公司各类芯片产品可应用于以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为代表的消费电子市场及以智慧安防、智能家居为代表的智能物联网市场。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黄峰先生2018 年 12 月 成为翱捷科技第二大自然人股东,目前占股为1.17%,并担任AI/安防产品部负责人职务。翱捷科技因在2019 年收购智擎信息而与黄峰、郭璐佳夫妇产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13875万元。

郭璐佳曾担任上海越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峰信息”)法定代表人,2019年1月郭璐佳退出越峰信息,而黄峰先生于2015年6月退出。

工商资料显示,越峰信息经营范围包括“信息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与翱捷科技主营业务存在高度关联性。
报告期内,翱捷科技是否实质上与越峰信息形成关联关系?双方是否存在技术共用、业务来往及关联交易等现象?翱捷科技收购智擎信息、黄峰入股翱捷科技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另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公示,上海帝联信息科技(以下简称“上海帝联”)与彭清劳动争议一审判决中,原告上海帝联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彭清与2015年11月6日成为翱捷科技的自然人股东,且该证据真实性也得到彭清认可。

而招股说明书披露,彭清是翱捷科技2017年7月第四次增资入股成为自然人股东,这比上述判决书披露的日期晚了近2年,不知两份文件中哪个时间是真实的?翱捷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是存在疏忽、亦或有作假嫌疑?

此外,彭清名下尚有其他科技型公司,翱捷科技与这些公司是否存在业务来往?彭清入股公司股价是否公允?另一自然人股东张怀安是否也存在类似现象?
财务数据“打架”,信息披露瑕疵多
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2020年前三季度,翱捷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8,423.35万元、11,539.11万元、39,794.16万元、70,673.29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99,789.33万元、-53,744.22万元、-58,354.86万元、-211,566.17万元。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翱捷科技虽未盈利,但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并不差。其中2019年董、监、高及核心人员的总薪酬为1229.51万元,而当年实际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人数为8人,人均154万元左右。

经鉴上市公司课题研究组计算得知,上述8人领取薪酬共计为1206.04万元,这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总薪酬1229.51万元存在23.47万元的差异。翱捷科技在此期间并无人员变动情况,不知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为何前后矛盾?财务数据是否严谨、真实?
翱捷科技的信息披露瑕疵不止于此。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公示,翱捷科技最新版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披露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然而招股说明书中对公司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的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9月,并没有随之更新。

不知翱捷科技重要数据没有更新的原因是什么?其余财务数据是否也一并滞后?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全面、可信?是否会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甚至影响到本次监管机构审核工作?截至发稿前,翱捷科技并未回复。
来源:经鉴综合中国经济网、中国证券报、资本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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