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肇庆利好新政陆续出台,很多粉丝表示接收不过来。
今天,楼市君再次整理肇庆最新购房政策,并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作出解答,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一图读懂肇庆楼市政策
先奉上肇庆楼市政策图,绝对是干货!


宝藏楼市君的解答
1、如何查询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账户?
答:进入肇庆房地产信息网(网址:http://yueanju.zfcxjst.gd.gov.cn/zhfcgspt/home?tid=441200)
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该网站。

搜索你需要了解的项目案名,点击销售许可,即可查询。

2、如何查询商品房预售情况?
答:同样进入肇庆房地产信息网查询。
如无法进入上述网站,可进肇庆市人民政府官网,点击上方栏目“享服务”-“住房服务”-“肇庆市商品房信息发布”,即可。
3、如何查询房屋状态?
答: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点击【不动产服务】,再选择【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即可查询房屋状态。



4、买新房可以任意挑选银行吗?
答:不可以,每个楼盘会有不同的准入银行,你可以咨询销售都有哪几家银行供选择,然后挑利率最低的银行。另外,银行对于不同楼盘,或许会有不同的利率倾斜优惠。
这里附上7月肇庆新房最新商贷利率。

5、肇庆首套房利率,是怎么认定的?
答:目前,肇庆大部分银行对房贷利率的认定,是按照你是否有在供房产,即“认贷不认房”,若你无按揭房产,可享受首套房利率。
不过,也有小部分银行会采用“认房认贷”政策,楼市君建议问清楚*款贷**银行。
6、房贷记录包括什么?
答:含商业性住房*款贷**和公积金住房*款贷**。
7、LPR与加点能否更改?
答:LPR在放款时确定,加点在银行审批签约时确定,并且伴随*款贷**期终身。
不过,根据购房者和银行约定的重新定价时间,在LPR发生变化后,有两种调整周期:
A
次年1月1日调整
即无论今年LPR是降是升,都需到第二年的1月1日后才能调整。比如,本月LPR降至4.6%,但客户需要到2023年1月1日后,才按最新LPR调整。
B
放款日算起的次年同一日期调整
即以放款当天起计算,按一年后同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进行调整。例如,今天1月28日放款,LPR则要在2023年的1月28日才能调整。
8、如何知道该二手房是否被查封、抵押?
答:买家可以要求卖家到肇庆行政服务中心,或通过粤省事查档。不过,有中介反映粤省事信息会延迟一个星期,建议到行政中心查档更准确。
如果业主拒绝配合查册或口头承诺绝对没问题,买家就要留个心眼。
9、已签《商品房认购书》,已付定金,能退回吗?
答:可以退。 解决方法如下:
①忍住,不乱说话。切勿对销售说诸如“不喜欢”、“不想要”等字眼,否则会被认定是购房者自身问题,不属于合理理由,难退定金。
②继续配合走流程,直到要签订《商品买卖合同》,选一两个理由,表示无法与开发商的条款达成共识,只能解除合同,随后再申请退回定金。
10、尚未收楼需要交物业管理费吗?
答:看合同约定。
购房者不得无故拒收楼和拖欠物业管理费。收楼时,如因质量问题而拒收楼或拒付物业管理费,同样需要区分质量瑕疵与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来界定。
若开发商不存逾期交房的违约行为,房屋已满足交付标准,完成了工程竣工备案,购房者不可拒绝收楼。以房屋局部瑕疵为由拒收属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应视为完成房屋交付;若开发商未达到交付标准,不符合装修标准,购房者可以拒收楼。
11、已交首付,因个人原因*款贷**失败,能拿回首付吗?
答:可以,但需要支付违约金 。若因银行、政策等其他非购房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放贷, 建议请律师拟补充协议,双方约定违约金可不由购房者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款贷**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款贷**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款贷**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12、我可以先还清房贷,再用现在的利率申请房贷吗?
答:一般来说,一手房行不通,二手房有操作空间,但当中涉及转*款贷**人,风险较高,且银行未必受理,不建议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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