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4 茅猛科
买新房是件高兴事,市民张先生日前通过向开发商借款付首付的方式在昆仑华府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之后已一次性将借款全部还清。
今年2月份开发商通知拿钥匙时,却拿出了借款协议书,并表示张先生因逾期归还借款,需要向开发商支付总房价3%的违约金才能拿到房屋钥匙。

张先生无法接受违约金
张先生说,“就算是我在一次性还清*款贷**的时候,他们也没有跟我提过违约金一事。现在开发商却以此为由不给我钥匙,而且违约金还是总房价的3%,这也太离谱了吧。”
当初签约没仔细看
张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昆仑华府打出广告,首付5万就可以*款贷**买房,而且学区在华南实验学校。
首付五万就能买房?!
还是“学区房”……
按照昆仑华府的广告
大三房总价五十万左右
那岂不是首付10%?!
这难道不违规吗?
不管怎样,看起来这个楼盘的确是“物美价廉优惠多”,
张先生很心动,8月份签了购房合同

(昆仑华府宣传图)
据张先生介绍,他订购的商品房总价为577000元,首付57000元,开发商垫资120000元,剩下的400000元则通过按揭*款贷**方式进行支付。
协议书条款摘录:
借款协议书上面规定,乙方应当在2016年2月1日前将甲方(开发商)垫付的12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如果乙方未按时还款,需按银行同期*款贷**利息收取;乙方逾期还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追索总房价3%的违约金。

既然明文写着还款日期和违约金, 为何张先生无法接受?
张先生表示,由于借款协议书是夹在购房合同内一起签字的,当时虽然知道有这个协议书,但没有细看,销售人员也没有跟他说过利息和违约金一事,事后开发商也没有把这份借款协议书给他。
开发商曾多次表示延期没问题
“虽然没有细看内容,但当时就借款的一些事项我曾向销售经理咨询过,对方没有说到利息和违约金一事,只是说能还清借款就行,稍微晚一点也没关系。”张先生告诉记者。
在2016年1月下旬,他再次咨询销售经理,并表明可能要到四五月份还款,当时销售经理依旧明确表示没有关系。
2016年4月底,张先生将借款120000元一次*交性**付给开发商,当时开发商也没有告知违约金一事。
工作人员:只是按合同办事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张先生来到了昆仑华府开发商办公的地方,遇到有着同样遭遇的王先生。王先生说,“付清借款的时候,他们还将我的一份借款协议书当场撕毁了,只是没想到他们还留着一份借款协议书,并且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让我支付违约金。”
记者找到开发商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她表示领导都不在,对于此事该工作人员只是表示,他们也是按合同办事。随后,记者留下了联系方式,但截至记者发稿前,仍然没有接到开发商的电话。
律师:开发商无权这么做
律师丁斌表示,购房合同跟借款协议书是两份独立的合同,开发商无权以未支付违约金而拒绝交付房屋及办理产权证。
如果消费者觉得违约金太高、协商不成,也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处理。
同时,丁斌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任何协议都要认真了解内容,确认无误后再签名。
最新消息
据悉,昆仑华府相关销售人员现已全部放假,具体上班时间不详,有多名业主不满的物业公司被替换、学区可能无法落实等相关问题维权无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