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托的最终结果 (四川信托后续)

本报综合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颁布后,首家破产重整信托公司诞生。

兑付危机爆发近四年,四川信托迎来“大结局”。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下发行政批复,同意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这也意味着,四川信托将成为新华信托后第二家进入破产程序的信托公司,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颁布以来国内首家步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信托公司。

那么,四川信托破产重整有何启示?是否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稳定?

四川信托真实情况,四川信托最后结局

四年风险处置历程

批复内容显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2号)等相关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经审核,同意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四川信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报告。

四川信托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风险处置进展的公告》。四川信托在公告中表示:此前公司提交的关于对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行政许可申请,已于2024年4月1日获批。下一步,四川信托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紧推进后续破产重整相关工作。

2020年,四川信托多款资金池产品出现逾期,多只产品无法正常兑付。同年12月,原四川银保监局通报称,四川信托存在将部分固有*款贷**或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行为,且在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相关股东拒不归还违规占用的资金。同时,四川信托发布公告称,聘请建信信托为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四川信托进入风险处置阶段。

2023年7月,四川信托迎来风险处置工作关键进展。据其发布的《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相关中介机构已完成专项尽调和评估,更新盘实了资产底数,风险处置方案已形成并按程序报送。

2023年12月,由四川两家地方国企组成的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春晓公司”)公告受让四川信托自然人投资者持有的合格信托受益权,并公布受让方案。

具体来看,受让方案按自然人持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本金规模分五档、以固定比例累进计算报价。公告同时表示,受让方案依照打破刚性兑付的政策导向,兼顾公平,综合考虑投资者存续项目规模和过往收益情况,适当向中小投资者倾斜。

2024年2月27日,春晓公司发布公告称截至2月26日24时,已与春晓公司签订信托的收益权转让合同的自然人投资者人数已达到8055人,整体签约率达到95.02%。

此番破产获监管批复,投资*权人**益是否会受影响?

业内人士表示,四川信托投资者此前有兑付方案,此次重整更多涉及信托公司资产负债层面,对于投资者权益影响不大。

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蔡概指出,四川信托进入破产程序的目的是破产重整,最终实现破产重整的可能性比较大。破产重整的目的在于,通过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推动四川信托的业务重组和债务调整,努力帮助其摆脱财务困境和恢复营业能力。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保护信托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信托行业的市场形象和地位。

新华信托与四川信托处境有何不同

值得关注的是,自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颁布后至今正式宣告破产的信托公司并不多,仅新华信托一家。2023年5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信托破产。

新华信托同样经历了几年的风险处置。2020年7月,原银保监会宣布新华信托、新时代信托、天安财险等5家金融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其进行了依法接管。一年接管期满后,六家机构接管期再被延长一年。至2022年7月接管期满,新时代信托基本完成自然投资者风险化解工作后“转危为安”,而新华信托则被监管批复进入破产程序。

最终仍然难逃破产命运,新华信托的终局也被解读为市场化解决方案的一种,即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化机构,因经营不善等原因破产也可以被视作合理的市场化行为。但信托公司与其他市场化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其2007年之后再无新增的信托牌照,此番正式宣告破产也意味着信托牌照也同时缩减一张,同样为业内带来警示。

同样是被监管批复进入破产程序,新华信托与四川信托有何不同?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新华信托是破产清算,企业不复存在,而本次破产重整是帮助四川信托重新走上正轨,二者是不同的风险化解路径。其认为,四川信托风险处置过程能够为行业提供一些经验,后续再有相关风险处置化解机构,可以作为参考。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此前被裁定破产清算后又谋求重整的也有先例,如前不久发出公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泛亚信托。有行业人士分析,尽管当前信托公司经营难度提升,投资回报下降,但投资人会更加谨慎。从经济角度讲,当前拿下信托牌照是很划算的,但还要考虑当地政府因素、注册地营商环境等。

业内人士: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稳定

有业内人士表示,破产重整对于企业来说是一次重获生机的机会。这对我国金融体系稳定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在蔡概还看来,对信托公司进行优胜劣汰,有利于及时处置高风险信托机构的风险,避免风险传染与蔓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也有利于构建一个更健康、更有活力的信托市场,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

对信托公司进行优胜劣汰还有利于整顿信托市场,打击违法违规活动,打破刚性兑付,加强信托投资者的教育,形成“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托投资理念。

蔡概还强调,四川信托依法进行破产重整属于个案,不会对我国信托业和金融体系产生大的实质性的破坏和影响。

但是,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给信托行业敲响了警钟。“分类监管、扶优限劣”是金融监管总局一贯的监管理念。过去,信托公司长期主营融资类业务,必然会不断积聚行业风险。对此,信托公司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要求,加紧谋划转型,加速回归本源,努力实现信托行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