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学院(支付之家ZFZJ.CN旗下) 支付学院获悉,持牌支付机构嘉联支付有限公司(简称“嘉联支付”)因多项反洗钱类违法违规行为遭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开出行政处罚单,合计罚没近千万元。
具体而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人银罚〔2020〕19号”的罚单显示,嘉联支付存在“1.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3.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4.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四项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人民币941万元。

时任嘉联支付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周霞、时任嘉联支付业务运营中心总经理路杨和时任嘉联支付常务副总裁兼监事黎宇程因对不同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相应的直接责任而同时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人银罚〔2020〕16号”的罚单显示,时任嘉联支付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周霞因对嘉联支付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罚款人民币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人银罚〔2020〕17号”的罚单显示,时任嘉联支付业务运营中心总经理路杨因对嘉联支付有限公司“1.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2.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罚款人民币12.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人银罚〔2020〕18号”的罚单显示,时任嘉联支付常务副总裁兼监事黎宇程因对嘉联支付有限公司“1.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2.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罚款人民币17.5万元。
此次罚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8月27日。

支付查(zhifucha.cn)显示,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于2009年成立,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授予《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据官方资料显示,嘉联支付收单业务遍及全国337个城市,覆盖了百万商户,年交易额近6000亿。

2017年末,新国都与嘉联支付唯一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作价7.1亿元收购嘉联支付100%股权。同时,做出的业绩承诺,2018年度嘉联支付净利润数不低于9000万元,2018年度及2019年度合计净利润数不低于1.9亿元。
新国都方面称,收购嘉联支付100%股权存在市场竞争风险、业务风险、商誉减值风险、后期整合未达预期效果风险、人才流失风险、政策监管风险和对现有支付终端业务产生负面影响等风险。
2020年上半年,新国都整体实现营业收入11.98亿元,同比下降12.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亿元,同比下降11.49%。其中,公司第二季度整体实现营业收入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44.2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几乎持平。
2020年上半年,嘉联支付累计处理交易流水约5778.6亿,同比增长27.5%;实现营业收入7.9亿元,实现净利润609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