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说返还型保险坑。
原因有两点:
1)理赔了就不再返还。
2)大多数返还型保险收益率仅1-2%,太低了!多交的保费放银行理财里面,比满期返还的更多,还不受理赔的影响。
这就是返还型保险的套路。

事实上,并非返还型保险不好,只是返还的太少!
人总有贪小便宜的心理,很多人买了返还型保险,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倒亏了很多钱。
实际上,返还型保险,真有便宜可以占!
只是你没遇上对的产品。
比如6%收益率的三峡惠民保!
一、保证收益6%
提到三峡人寿,大家可能并不陌生。
虽然成立仅3年,但是陆续推出了“达尔文2号”、“钢铁战士1号”等火爆互联网的重疾险。
这款备受争议的产品正是源于他们家。
首先简单看一下保障责任:
主险是个重疾险:
105种重疾分5组赔5次,每次100%保额,间隔期180天;
20种中症赔2次,每次60%保额;
35种中症赔3次,依次35%、35%、40%。
平平无奇。

亮点在于附加的两全保险。
两全,即某些人偏爱的返还。
这个返还真的不一般!不一般的高!高达6%!
根据产品宣传资料:
59岁男性被保险人,
主险重疾险的趸交保费为3.4万元,基本保额为5万,75 岁退保可退回现价值3.2万元;
附加两全险的趸交保费为100万元,75岁满期将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加上累计保费合计269.7 万。
现金流显示如下:

59岁,总现流入为103.4万元;
75岁,总现金流出为272.8万元。
计算得出内部收益率IRR为6.25%。
这个数字真的很高!目前年金险的复利最高不过4.0%,余额宝已经跌破2.0%!我之前测算的平安守护百分百的收益率也只有3.17%。
而且,这样的收益都是白纸黑字写进合同的!绝非某些业务员的口吐莲花!
这么高的收益真的没问题吗?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总觉得不太安心呢?

以3.5%利率定价的两全险,怎么就做到了6.25%的收益率?
我们再来看一下生存金的领取条件,如图:

想要领取满期保险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活着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如果75岁之前死了,就只能按照身故进行赔偿。
赔多少呢?

赔付附加险合同的200%,再加上主险合同保费100%。
即2*100+3.4=203.4万元!
死了也很赚!
而且死的越早,赚的越多(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
2)未发生过重疾理赔
如果发生了重疾理赔,则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也没了。
算下来,重疾赔了5万元,实际上我们交了103.4万元,倒亏98.4万元!
这是赔本买卖。
但是呢,脑子是个好东西,我们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怎么解决呢?
得了重疾不报案,不理赔!
这样,也就不会发生重疾赔付,保险公司也就不会终止合同。
少了5万,赚了272.8万。
不亏!
为了满期的272.8万,我相信所有人都会这样做!
而代理这款产品的华康保险代理公司,产品销售时,将主险保额仅设置为5万,附加险保费高达100万,便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俨然是一副理财险的嘴脸!哪能看出半点重疾险的模样?
只要不去理赔重疾,无论生死,我们都能拿到2倍以上的收益,这款保险是名副其实的“生死两全保险”!
可惜呢,这么“好”的保险,已经买不到了。
三峡人寿官网停售产品栏目里,这款产品及附加两全合同已跃然上榜。

停售,并非保险公司本意,而是源于市场压力和银保监会。
这么“好”的产品,怎么就被叫停了?
二、三峡人寿的三宗罪
四月份,精算视觉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文章《号称“保证收益率6%” 的三峡惠民保,真的不打脸?》揭露了产品存在的严重风险。
银保监会调查后,列出了三峡人寿的三宗罪:
1)截至2020年4月20 曰,已售产品组合中主附险的件均保额比例为1:46,严重背离附加险从属于主险的基本设计原则。
2)所有有效业务保险金额为13.55亿元,但主险保险金额仅有1.4亿元,“重疾+两全” 的产品组合严重异化为理财产品。
3)华康保险代理在销售中存在的主附险搭配比例严重失调问题,三峡人寿向华康保险代理发出了风险提示,但在发现主附险种搭配严重偏离重疾保障本源的情况没有明显改善后,未有实质性整改举措,直到网络文章曝光相关问题,才停止与华康代理的合作。
主险的重疾保额仅1.4亿元,而附加险的两全保额达到了12.15亿!
可想而知,满期之后,这12.15亿的保额将给保险公司带来1.5倍以上的债务。
这将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构成严重考验。
我们也从三峡人寿的官网查看到,三峡人寿的偿付能力由2019年四季度的501%降低到2020年一季度的150%。

虽然无从断言,偿付能力的下降和三峡惠民保的销售有关,但不得不令人怀疑。
这种产品的设计和销售模式,很容易诱发被保险人罹患重疾但不申请理赔的行为,严重背离了重疾险保障初衷。
基于以上违规违法问题,银保监会决定对三峡人寿进行追责,禁止其新产品备案六个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谁将成为下一个三峡人寿?
日前,银保监会已下发通知拟展开调研,摸底各人身险公司开展保险产品组合销售的相关情况,包括2019年至今,各公司保费规模排名前三位的产品组合名称(含销售用名和条款用名)、销售渠道保费规模、保单件数,以及该产品组合所提供的各项风险保额情况、账户余额情况等。
潮水退后,谁在裸泳一看便知。
写在最后
有人觉得,这样的产品应该越多越好,对投保人有利。
实则不然。
保险公司发行激进的高收益产品,损害的不仅是自身的偿付能力,还有投保人的利益。
试想,保险公司都倒闭了,谁来给你兑现合同呢?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而银保监会的存在,就是起着监管保险公司的作用。
在保险公司沉醉于高额保费的胜利时,猝不及防的泼上一盆冷水,从头冷到脚!
市场需要冷静,保险公司需要冷静,投保人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