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邮政上的“邮”这个字意起源于秦朝,秦朝之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对邮驿通信的称呼都不一样,有叫“遽”的、叫“驲”的、叫“置”的等各种称呼都有。至秦朝,把不同名目一概统一称呼为邮,从此“邮”便成为通信系统的专用名词。我们知道秦朝统一了文字、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统一车轨等等,其实他还统一了“邮”这个一直沿用至今的邮政名词。
受人尊敬的邮递员,旧时叫“邮差”,邮差这个行业自古以来就是个很辛苦的工作。我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两个很牛的邮差和一个后来混的很不错的“邮局”干部,一个是李自成,另一个是北齐的开创者高欢,他们最初从事的职业都是邮差,而汉高祖刘邦曾当过八年的“邮亭”亭长职务。
在秦代,邮递员的待遇是比较好的,邮人(即邮差)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赋税的实惠,2002年在湖南里耶出土的大批竹简中有一枚竹简上所记述的内容,是说某乡乡长向上级请求,任命一位叫成的人当邮差的请示报告,但领导没有同意,请示报告被驳了回来,说明那时要想端上邮差这个饭碗也是要费一番周折的。秦代邮人在传递邮件时都是沿着固定的邮路一站一站的传递,邮路沿途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供信使进食和住宿处所,这些休憩处或称为邮或称为亭。邮差传递书信公文有马递、车递及步递,其中步递邮差最为辛苦,他们身背邮袋风雨无阻地每日要步行四五十里路。秦朝对邮递人员的管理制度也是很严格的,其《行书律》规定:“行命书及书署急者,辄行之;不急者,日毕,不敢留。留者以律论之。”意为:诏书和注明为急文书者,要立刻送出;不急的文书,也要当日事当日毕,不许耽搁,有耽误的以法律处置。图1为2007-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特种邮票,图案为古代邮使图马递邮差。

汉代在延续秦代的制度上,更加完善邮驿,设立了亭、邮、驿、传。汉朝的官邮制度更严格,十里一停,五十里一驿,邮亭或驿站的来往文书要登记造册,称为“邮书簿”。来往邮路上的驿使或邮差着统一的装束,他们头戴红头巾,臂着红色套袖,身背赤白囊,或骑马飞驰,或大步流星。有史记记载那时邮驿通信的速度是比较快的,马传一天可行三四百里,车传则可行70里左右,步行一天也要走约五十里路 。
隋唐时期邮差身份比较低下,在各种驿里服役的人一般叫做驿丁、驿夫或称驿卒、驿隶。他们日常的任务也很繁重,除刮风落雨飘雪途中也要奔跑着传递文书外,还要兼管扫洒驿庭等事,他们还要接受在工作中失误而受到的最原始的严厉惩罚制度。
盛唐时期社会较繁荣,其通信系统也较发达,唐朝的驿站遍布全国。据《大唐六典》记载,其驿站包括水驿、陆驿和水陆兼办三种,专门从事驿务的人员全国共有两万多人,其中驿夫17000人,这是一支很庞大的“邮政”队伍。在唐朝法律中把邮递过程中的种种失误的处罚都规定得很细,违规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唐律还规定凡在驿途中耽误行期应遣而不遣者杖一百、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以此类推,最重的处徒罪二年,将文书丢失或误投也有很重的处罚,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
进入宋朝,邮驿事务的中央机构由兵部来掌管,邮置人员也由民改为兵,称为“铺兵”,类似于现在的通信兵了。
元朝也称铺兵,且规定凡属国家大事的文书,即由专使马驿传递;而日常小事的文书则由铺兵步递传递。铺兵装备夹板和铃攀各一副,缨枪一支,行旅包袱和蓑衣各一,风雨无阻地传递邮件。著名的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对当时中国的铺兵工作有一段很形象的描绘:“在各个邮站之间每隔约五公里的地方就有小村落,这里住着步行信差,他们身缠腰带并系上数个小铃以便当他们还在很远的地方时听见铃响人们就知道驿卒将来了。因为他们只跑约五公里,从一个步行信差站到另一站铃声报知他们的到来,因此使另一站的信差有所准备人一到站便接过他的邮包立即出发。这样一站站依次传下去,效率极为神速,只消两天两夜皇帝陛下便能收到”。
朱元璋建立明朝,在他称帝的第22天就下令整顿和恢复全国的驿站,他发现元朝留下的驿站名称多为蒙古语,如邮驿通信称“站赤”,是蒙语“驿传”之译音,他认为这是*渎亵**中原文化,就下令整顿驿站,把230个“不雅驿名”改为汉名。第二年他又颁诏把元朝的“站”一律改称为“驿”。明朝时一般60里或80里置一驿,驿与驿之间中间设亭,并规定“常事入递,重事给驿”,即平常的文书交给步行的递铺,重要和紧急的文书才交给马驿办理,故步班邮差最为辛苦。为了使步行传递效益更快,明朝在全国普遍置“急递铺”,每铺相距10余里,采取接力的方式,昼夜不停地传递,因此,尽管是步行走递,但就传递全程来说,速度并不亚于马递。
进入清朝,清代“邮政”规模空前庞大,由4万多名铺兵组成的邮递大军遍布全国,据记载,清朝通信的时限也达到了历史上最快的速度。以前,马递一昼夜最多跑四、五百里,清朝时的马递传送公文,最快可达一昼夜八百里左右。康熙年间平定吴三桂三藩叛乱,从大西南到京师送军事情报,路程达五千余里,快马通信只需九天即可到。与此同时,施琅收复台湾,从福建报捷到京师,路程四千八百多里,也是九天内消息便可递到。清代新设了“县递”,这种邮递在县间通信,相当于现代的支线邮路。
大清邮政对邮政职员及邮差亦有一套极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其中对私自用人代班、不服从命令、延误邮件、私揭邮票、邮袋失窃、误发邮包、窃取包裹、私拆及窃取信内汇票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民国时期,特别是抗战之前的中华邮政相对稳定且发展较快,故邮政系统的职工收入较稳定,有资料显示,民国初的1920年前后,某市工厂工人的月工资平均为9元,折合每日工资0.3元左右,但交通邮政工人的月工资12元以上,平均日工资达到0.4元以上。民国后期就没那么幸运了,由于战争的因素严重影响了邮政工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笔者所在市的邮电志中就有记载,抗战时期有数名有名有姓的邮递人员在工作中死于日寇的枪炮之下。该段时期国内各地物价也极不稳定,拖欠邮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故经常发生邮政职工及邮递员的*工罢***愿请**活动。

图2 为中华邮政于1947年12月16日发行《邮政总局成立50周年纪念》邮票“山区邮运”,画面为一名步班邮递员背着邮件袋在山区艰苦跋涉前行的情景。
新中国成立后,邮政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前所未有的大大的提高,邮递员受到国家及老百姓的尊重,有史料记载,笔者所在的株洲市解放初期,国家最先给邮递人员配置自行车,优于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虽然解放后的邮政职工收入稳定、工作稳定,但毕竟作为邮递工作还是属于比较辛苦的行当,他们自古以来就要风里来雨里去,故此劳累之事从来都为男同胞承担。1951年,北京邮政管理局通过两次考试,招收了14名女邮递员,结束了中国近代邮政成立以来没有女投递员的历史,这14名女邮递员被尊称为“新中国第一代女邮递员”。

图3为特75《服务行业中的妇女》中的女邮递员。而在笔者所在的株洲市,直至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位女性邮递员的出现,才填补了该市自有邮政以来没有女投递员的历史空白,亦在株洲市开创了女性参加邮政投递工作的先河。她叫尤淑亚,是笔者的同学,于1971年招进邮电系统工作,后来主动申请改行当邮递员,为此,她荣获了1977年省邮电管理局授予的“全省邮电部门先进生产者”,为邮政系统女职工树立了榜样。政府为什么要对她们大书特书?就因为邮递工作是个非常辛苦的职业。而如今,在国内许多城市,女邮递员穿行入大街小巷,已是很平常的事了,她们也成为了点缀城市的一道靓丽风景。
随着国家对各地道路设施的不断提升改造、重视邮政职工的劳保福利和待遇及各级邮政领导合理的安排邮递员工的作息时间,新时代的人民邮递员将会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建设国家的大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