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卖家知假卖假怎么处理 (淘宝假货最多是真的吗)

24年元月底只想在淘宝上买富平柿饼,淘宝上铺天盖地都是桂林柿饼在销售,因不喜欢桂林柿饼所以拒绝买,千辛万苦选中了天猫果山寨店铺(真是名副其实)买了他家的富平柿饼,卖家商品名称上写着“柿饼富平旗舰店……”,商品详情页面写的发货地:陕西西安,结果几天后收到的柿饼物流显示是桂林发货的,柿饼的外包装商标产地也是桂林,于是找卖家质问,卖家客服解释说是多仓发货来糊弄,把消费者当傻瓜看待,多仓发货是可以的,那为何柿饼外包装上的产地写的桂林而不是富平,鉴于卖家客服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通过联系淘宝88VIP专属客服,他们告知如何举报*冒商假品**的途径,于是在淘宝该‬商品页面上发起了举报,同时申请因*冒商假品**而发起的退货,三天后举报记录显示举报成立,并下架了该商品链接。

紧接着找到淘宝88VIP客服问:举报成立了,是如何对*冒商假品**进行处罚的,客服答应将该问题上升到淘宝高级经理解决,会单独给我致电,一天后接到淘宝高级经理电话说:他们没有相关规定对售假商户进行处罚的文件规定,只能把商品下架,给我额外40元赔偿,当时我严厉斥责他:一个这么大的消费平台居然没有对*冒商假品**的处罚规定,只有延迟发货及缺货不发的处罚规定,这不‬符合一家上市公司的管理原则,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明确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既然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都有对售假欺诈行为的处罚规定,为何淘宝如此大的销售平台对售假欺诈却没有任何规定,无法对卖家处罚,当场高级经理答应将我的意见上报公司管理部门解决。

如今过了十天,我打开售假店铺该柿饼链接,假冒的富平柿饼链接又重新上架销售,销售量达1000+,我再次去查找我的举报记录,如今我的举报变成了“举报不成立”,多么滑稽可笑的事情,这种出尔反尔之事居然能出现在这么大的taobao平台上。

卖家公然用桂林柿饼假冒富平柿饼进行销售,严重欺骗消费者的做法不但没有得到taobao处罚,反而平台与之同流合污,继续让卖家售假商品链接重新上架,继续去欺骗更多无辜的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让卖家从中获取不当收益。

淘宝平台你们这样做对得起数亿的消费者吗?现在终于明白为何你们平台统计的售假数据如此之少,就是因为淘宝‬平台‬连一个对卖家售假处罚的‬文件规定都没有的同时,为了把自身平台粉饰的漂亮一些,公开包庇售假者,暗地里打击举报者,最终去损害消费者权益,对淘宝平台太寒心失望了,只有告知消费者在我们自身利益无法在淘宝平台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擦亮自己的眼睛,只有靠自己来维权吧。

所有‬消费者‬为了‬捍卫‬自身‬利益,一起‬维权‬吧‬‬

#淘宝#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2315#​#售假#​

有人说淘宝的假货多,淘宝商家知假卖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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