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利得?
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林钢教授是会计理论与方法、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等领域的重量级专家。
他最近对财会领域的老师提出的诸多重要问题进行了解答,和小e一起来学习吧!

林钢 |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博导
如何界定利得呢,按照会计准则的表述,利得分为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这两类利得是如何划分的,是按照原则来划分,还是按照规定来划分呢?
我们先说说,按照原则划分。
按照原则划分应该给出一个划分的标准,那么按照原则划分的标准,应该说只有一个,即是否属于日常活动。一般会认为,利得属于非日常活动。那么,怎么确定是日常活动还是非日常活动呢,一般应该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为线。
营业利润之上的项目,应该说是日常活动;营业利润之下的项目属于非日常活动。在这种情况下,营业外收入属于利得,这个没有问题。但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也就是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是不是属于非日常活动呢。
我们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为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这种划分如果把它认为是非日常活动,就会产生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同一类的业务,它的划分标准不统一。
刚才说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属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例子,那么,如果认为它是非日常活动,我们就可以看一下,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属于日常活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营业利润之上来反映。
那么,企业取得债券,你把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是一种主观的判断,那么你能不能说,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就是非日常活动,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就是日常活动呢,显然这种划分存在一定的矛盾。
如果说不按照原则来划分,而是按照一些规定来划分的话,那这里面就没有什么更多的理论可言了,就是一项规定,不管它在理论上怎么去解释,就这样规定了。所以,我们可以说,狭义的收入和利得的划分之间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的。
对于一般的实务工作者或者学生而言,不是搞研究的,可以在讲解狭义的收入和利得时淡化一些。就从广义的角度去讲收入,学生可能会更好理解。如果非要强调狭义的收入,那这里面的问题就比较多。因为按照新准则和新利润表的排列,如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其他收益(这里面包含政府补助)、资产处置收益,那么是不是都是属于狭义的收入呢?这里面可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老准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新准则这样划分后,产生了比较多的问题。老准则,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损失是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新准则都在营业利润上面去反映了。老准则,如投资收益是在营业利润之下的,现在都在营业利润之上反映了。
这种情况下,给我们划分狭义的收入和利得带来了一定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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