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身着青衫叹白衣!又到了今天的推文时间,本着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的原则,青衫打算近期跟大家回忆或者再读一下那些年我们为之热血的书,这一期先推荐3本江湖流小说,话不多说,江湖尽在风雨中,道法自有天下空!走起!
第一本《雪中悍刀行》烽火戏诸侯
简介:
有个白狐儿脸,佩双刀绣冬春雷,要做那天下第一。湖底有白发老魁爱吃荤。缺门牙老仆背剑匣。山上有个骑青牛的年轻师叔祖,不敢下山。有个骑熊猫扛向日葵不太冷的少女杀手。 这个江湖,高人出行要注重出尘装扮,女侠行走江湖要注意培养人气,宗派要跟庙堂打好关系。 而主角,则潇洒带刀,把江湖捅了一个通透。 小二,上酒~
入坑指南:
黄昏中,官道上一老一少被朝霞拉长了身影,老的背负着一个被破布包裹的长条状行囊,衣衫破烂,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弄个破碗蹲地上就能乞讨了,牵着一匹瘦骨嶙嶙的跛马。小的其实岁数不小,满脸胡茬,一身市井麻衫,逃荒的难民一般。
“老黄,再撑会儿,进了城回了家,就有大块肉大碗酒了,*娘的他**,以前没觉得这酒肉是啥稀罕东西,现在一想到就嘴馋得不行,每天做梦都想。”瞧不出真实年龄的年轻男人有气没力道。
仆人容貌的邋遢老头子呵呵一笑,显露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显得贼憨厚贼可笑。
“笑你个大爷,老子现在连哭都哭不出来了。”年轻人翻白眼道,他是真没那个精神气折腾了。
两千里归途,就只差没落魄到沿路乞讨,这一路下水里摸过鱼,上山跟兔子捉迷藏,爬树掏过鸟窝,只需带点荤的,弄熟了,别管有没有盐巴,那就都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一顿饭了。期间经过村庄试图偷点鸡鸭啥的,好几次被扛锄头木棍的壮汉追着跑了几十里路,差点没累死。
哪个膏粱子弟不是鲜衣怒马威风八面?
再瞧瞧自个儿,一袭破烂*衣麻**,草鞋一双,跛马一只,还不舍得宰了吃肉,连骑都不舍得,倒是多了张蹭饭的嘴。
恶奴就更没有了,老黄这活了一甲子的小身板他光是瞅着就心慌,生怕这行走两千里路哪天就没声没息嗝屁了,到时候他连个说话的伴儿都没有,还得花力气在荒郊野岭挖个坑。
尚未进城,城墙外头不远有一个挂杏花酒的摊子,他实在是精疲力尽了,闻着酒香,闭上眼睛,抽了抽鼻子,一脸沉醉,真贼娘的香。一发狠,他走过去寻了一条唯一空着的凳子一屁股坐下,咬牙使出最后气力喊道:“小二,上酒!”
身边出城或者进城中途歇息的酒客都嫌弃这衣着寒碜的一主一仆,刻意坐远了。
生意忙碌的店小二原本听着声音要附和一声“好嘞”,可一看主仆两人的装束,立即就拉下脸,出来做买卖的,没个眼力劲儿怎么样,这两位客人可不想是掏得出酒钱的货色,店小二还算厚道,没立马赶人,只是端着皮笑肉不笑的笑脸提示道:“我们这招牌杏花酒可要一壶二十钱,不贵,可也不便宜。”
若是以前,被如此狗眼看人低,年轻人早就放狗放恶奴了,可三年世态炎凉,过习惯了身无分文的日子,架子脾气收敛了太多,喘着气道:“没事,自然有人来结账,少不了你的打赏钱。”
“打赏?”店小二扯开了嗓门,一脸鄙夷。
年轻人苦笑,拇指食指放在嘴边,把最后那点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吹了一声哨子,然后就趴在简陋酒桌上,打鼾,竟然睡着了。店小二只觉得莫名其妙,唯有眼尖的人模糊瞧见头顶闪过一点影子。

第二本《那年那蝉那把剑》默煜
简介:
真人们行走江湖,传述道祖至理。 公卿们高踞庙堂,牧守天下众生。 暗卫府潜于世内,为皇帝侦缉天下。 徐北游则是负剑而行。 在他握剑的第一天,他就明白一个道理,握住夏蝉,未必是抓住夏天,但是握住了这把剑,便是握住了一个江湖。 终有一天,他会一剑横行三千里,千军万马避白袍。
入坑指南:
一百两银子能做什么?可以在江南买十亩上等田地,至于西北这种苦寒之地,二十亩也是有的。
一个寻常之家,攒够二十亩田地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
也许是五代,也许是六代,也许是永生难及。
即便如此,还是没有人来。毕竟民畏官如虎,这几位明显就是官家子弟的做派,又有几个不开眼的敢往前凑?银钱虽好,能不能到自家手里还是两说,即便能到手中,可去那个死地,还有命去花吗?
这天底下的人,出身会不一样,那都是命。可除了脑子不好使的,又有几个真的傻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白衣公子的脸色终于是阴沉下来。
地头蛇额头上的汗珠越来越多,就在他几乎绝望的时候,一个声音忽然在他耳边响起,对他而言几乎不亚于天籁之声。
“你们要去古战场?我知道。”一名大约二十岁的青年出现在一行人的面前。
他出现的很突兀,好像是从哪里突然冒出来的,也很自然,好像他一直就站在这儿,只是被旁人无意地忽视掉了。
这种落差,让骑着飒露紫的女子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一身干干净净的青布衣衫,身后背着一个用棉布细细裹好的长条状物事,身材适中,清竣的面容上挂着干净且自然的笑容,正如这西北的天空,辽阔而高旷。
对于女子来说,她在这些年见过很多优秀男子,就说她现在身边的这位白衣公子,也是一表人才,心机手腕样样不缺,眼前的青年与白衣公子相比,无疑算不得英俊优秀,甚至有些不起眼,可他的身上却有一股势,让人耳目一新。那是好像在西北旷野里纵马驰骋的感觉,一往无前的势。
面庞藏在兜帽下的女子抿嘴一笑,好像看到了有趣的风景。
然后她收回了视线,兜帽下的面容连同心绪一起归于平静。
对于这个从小就见识了天有多高的女子来说,这个年轻人有点意思,却还不能让她感兴趣,更不能让她去好奇深究,甚至在心底留下痕迹。
毕竟世上的优秀男子实在太多太多了,眼前的男子就像森林中的一棵茁茁青木,纵然有些许不同之处,总归还是要泯然于莽莽森林之中。
即便是面对六位高门贵子,这名青年脸上的笑容也没有变化分毫,不卑不亢地说道:“一百两银子,不还价,我带你们去,包去包回。”
地头蛇从袖中扯出一块白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没好气道:“只要能带我们过去,少不了你的银子。”
就在这时,白衣公子忽然开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语气中有着毫不掩饰的居高临下。
青年不在意地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牙齿。
“徐北游。”

第三本《将夜》猫腻
简介:
一段可歌可泣可笑可爱的草根崛起史。一个物质要求宁滥勿缺的开朗少年行。书院后山里永恒回荡着他疑惑的声音:宁可永劫受沉沦,不从诸圣求解脱?…………
入坑指南:
那少年约摸十五六岁,身上穿着一件军中常见的制式棉衫,棉衫襟前满是油污,一头黑色的头发不知道是天然生成还是因为几年未曾洗过的缘故有些发卷,也有些油腻,偏生那张脸却洗的极为干净,从而显得眉眼格外清楚,脸颊上那几粒雀斑也格外清楚。
“谁啊你!”
与龌龊的划拳内容截然相反,这少年此时的神情格外专注严肃,不仅没有丝毫淫亵味道,甚至眉眼间还透着几分圣洁崇高之意,他右手不停地在身前比划着剪刀石头布,出拳如风,出刀带着杀意,仿佛对这场划拳的输赢看得比自己生命还要更加重要。
几只在西北恶劣环境下生存下来的拥有强悍生命力的绿头苍蝇,正不停试图降落到少年染着油亏的棉衫前襟上,却总被他的拳风刀意驱赶开来。
“我赢了!”
漫长得似乎要把桌旁对战二人肺里所有空气全部榨干的划拳终于结束,黑发少年地挥动右臂,宣告自己的胜利,极为开心地一笑,左脸颊上露出一个可爱的酒窝。
少年的对手却不肯服输,坚持认为他最后在喊谁时变了拳,于是房间内顿时陷入一片激烈的争吵,在旁观战的军卒各有立场倾向,谁也说服不了谁,就在这时不知道是大吼一声:“照老规矩,听桑桑的!”
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房间一角,那里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女童正在地搬动水桶,身材矮小瘦削,肤色黝黑,眉眼寻常,身上那件不知她主人从哪儿偷来的侍女服明显有些过于宽松,下摆在地上不停拖动,搬着可能比自己还要重的水桶,明显非常吃力。
那名叫桑桑的小侍女放下水桶转过身来,军卒们紧张地看着她,就像是*场赌**上的豪客们等待着*家庄**开出最后的大小,而且很明显这种场景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
小侍女皱眉看了一眼那名少年,然后望向桌对面那名犹自愤愤不平的军卒,面无表情说道:“第二十三回合,你出的剪,他出的拳,但你说的是他,所以那时候你就已经输了。”
房间里响起一片哄笑声,众人就此散开,那名军卒骂咧咧地给了钱,那少年开心笑着接过钱钞,用手在胸前油渍上擦了擦,然后拍拍对方的肩膀表示诚挚安慰。
“想开一些,整个渭城……不,这整个天下,谁能赢我宁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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