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指一挥间,“当年”仿佛已经是一个遥远的时间,离现在应该有15年了吧。
那年,我刚从一所学校离职,到一家国企的综治办谋了一份工作。有一天下午,三位公安同志前来走访,一位教导员,姓吴,另一位是干事,姓崔,还有一名司机。那时,国企公检法部门还没有剥离出去,他们的工作对象就是国企。这次走访是一次季度例行走访,一方面是了解我们单位的治安情况,另一方面是请相关单位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评价,也就是在《评价表》上划“√”。
分管领导到分公司检查工作去了,我打电话向领导汇报,领导指示:配合搞好检查;根据对方的要求做好评价。
《评价表》很简单,一分钟就划完了“√”。我送呈主要领导签字后,到行政办盖上单位公章,交给对方就完事了。不过崔干事将《评价表》收入公文包后却并没有马上告辞,又拿出一张表逐一填写本企业内部治安情况,随后,崔干事让我拿出单位治安管理工作台账,他接过去仔细翻阅,不时作一点记录。我陪着吴教导和司机有一搭无一地说着话。一番工作下来,下班时间已经过去半小时。我只好客气地说:“几位领导,咱们吃顿便餐吧!”
吴教导说:“行,简单一点儿,吃完饭我们还要赶回处里。”于是我们往单位附近的酒店走去,吴教导、崔干事及司机突然各自掏出手机忙乎了起来。我们到了酒店,我到前台要了个包间,到包间坐下、喝茶时,突然陆陆续续来了十多个公安同志,他们走进包间连看也不看我一眼,高声同吴教导、崔干事和司机热情地打着招呼,有的抓起菜单问服务员有什么特色菜、有的吆喝着上年份酒、有的吆喝着拿“软珍”黄鹤楼。我从来没见过这种阵势,一下子就懵了,连忙跑出包间去给主管领导打电话。主管领导沉吟了一会儿说:“那就只能得罪他们了。你马上到前台结账,今天晚上就餐费500封顶。然后你不要回包间,直接离开酒店。”
也许这是唯一的办法了。我迅速到前台,将主管领导的意思传达给前台,付了500元现金后离开酒店。我逃离酒店不久,就接到崔干事电话,我没等他开口就说:“领导打电话说有急事让我尽快赶过去。另外,我在前台已经结账,请三位领导吃好喝好。”
当天我要是不采取措施,估计那顿“便餐”3000块还搞不定。
我在综治办工作了一年多,后来几次公安部门前来搞季度走访,碰巧我都出差去了,避免了相互尴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