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有毒有害保健品案例 (安徽曝光7批次不合格食品)

安徽有毒有害保健品案例,安徽通报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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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肥西县上派镇周卫红凉皮店经营销售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285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2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谢家集区阿华牛肉汤店经营销售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241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2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肥西县上派镇汪梦伟小吃店经营销售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294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2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中和剂和固化剂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条类食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00mg/kg。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改善产品口感和外观,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4.望江县华阳镇红枝食品厂生产、望江县利华自选商店加洲街店经营销售的酥糖(散装称重),霉菌(实测值:200CFU/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5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5.望江县华阳镇红枝食品厂生产、望江县利华自选商店加洲街店经营销售的酥糖(散装称重),霉菌(实测值:400CFU/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5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霉菌是真菌的一种,由霉菌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称霉菌性食物中毒。有很多种霉菌能产生毒素,在这些毒素中毒性最强的是黄曲霉毒素,其毒性比亚硝胺强75倍,比*霜砒**强68倍,比氰化钾强10倍。若低剂量摄入,可造成慢性中毒,对肝脏的损害尤其大;若大剂量摄入,可造成急性中毒。食物一旦受到霉菌污染,不仅颜色、味道发生改变,其中的营养物质也遭到破坏,降低了食用价值。霉菌进入人体后还可能引起急慢性中毒甚至癌变。这是因为霉变食物含有大量真菌毒素,其中黄曲霉毒素的毒性和致癌性较强且耐热,一般水洗、烹饪对其没有多大作用,是世界公认的肝癌发病因素之一。有研究表明:霉菌污染食物引起的急性中毒可能导致食用者在较短时间内出现严重的中毒症状,甚至死亡;经常食用被霉菌污染的食物可以使食用者发生肝癌。另外,多种胃肠道疾病和肿瘤的发生也与霉菌毒素污染食物存在一定关联。

6.合肥美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宿州市埇桥区嘉佰盛超市经营销售的夏果(牛油果味蛋糕 散装称重),菌落总数(实测值:<10,260000,<10,<10,16000CFU/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n=5,c=2,m=10000,M=10000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7.萧县清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萧县龙城镇一分利超市经营销售的清泉竹叶青水(500ml/瓶),菌落总数(实测值:1.5×10⁴,1.8×10⁴,6.4×10³,1.4×10⁴,3.1×10³CFU/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n=5,c=2,m=100,M=10000CFU/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同一批次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8.凤台县永胜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康盛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六安市金安区惠万家生活超市明月港湾店经营销售的永胜小麦粉(2.5kg/袋),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实测值:1899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9.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凤宝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无为分公司经营销售的小麦粉(雪花小麦粉 1千克/袋),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实测值:2.20×10³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是各国谷物中检出率最高的一种真菌毒素,属于单端孢霉烯族毒素,是小麦、大麦、燕麦、玉米等谷物及其制品中最常见的一类污染性真菌毒素,其主要产毒真菌为禾谷镰刀菌(F. graminearum)和黄色镰刀菌(F. culmorum)等。由于具有引发动物呕吐的特征,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也被称为呕吐毒素(Vomitoxin,VT)。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性质稳定,耐热、耐压、耐弱酸、耐储藏,一般的食品加工不能破坏其结构,加碱或高压处理才可破坏部分毒素。谷物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污染全球范围内易多发,主要原因是谷物在田间受到禾谷镰刀菌等真菌侵染,导致小麦发生赤霉病和玉米穗腐病,在适宜的气温和湿度等条件下繁殖并产毒。我国麦类及其他谷物赤霉病的流行主要分布于长江以南区域,每隔3年至5年一般有一次比较大的流行,在长江、淮河、黄河流域呈多发态势。

10.上海乳品七厂有限公司生产、芜湖练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牛朋鲜牛奶(200mL/杯),大肠菌群(实测值:<1,6,<1,1.2×10³,90CFU/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n=5,c=2,m=1,M=5CFU/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卫生质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其他饮料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 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 CFU/mL。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11.广德市桃州镇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泥鳅(散装称重),恩诺沙星(实测值:1684.6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2.怀远县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鳊鱼(散装称重),恩诺沙星(实测值:415.4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恩诺沙星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吓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也可能是养殖户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残留超标。

13.广德市桃州镇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鳊鱼(散装称重),孔雀石绿(实测值:0.663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恩诺沙星(实测值:767.5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孔雀石绿 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灭真菌、细菌、寄生虫的药物,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曾作为杀菌剂和抗寄生虫药,用于防治各种鱼病。孔雀石绿在鱼体内代谢为隐色孔雀石绿,长时间残留于生物体内。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均对人体肝脏具有潜在致癌性。《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 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淡水鱼中检出孔雀石绿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危害。

14.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桐城和平路购物广场经营销售的苏果基地生姜(散装称重),噻虫胺(实测值:0.51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噻虫胺是新*碱烟**类中的一种杀虫剂,其作用与*碱烟**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姜,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15.黄山市胡兴堂桃花流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黄山市胡兴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徽州糕饼博物馆经营销售的梅干菜(300g/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0.854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6.宁国市农佳食品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笋衣,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1.23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 (以苯甲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造成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梅干菜和笋衣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17.宣城祥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马鞍山市花山区赵四特产店经营销售的成伟嫩生姜(1000克 固形物≥62%/瓶),糖精钠(以糖精计,实测值:0.241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15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8.宣城祥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马鞍山市花山区赵四特产店经营销售的成伟嫩生姜(1500克 固形物≥55%/瓶),糖精钠(以糖精计,实测值:0.262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15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糖精钠是一种甜味剂,为增强食品的味觉效果,糖精钠通常被用在这类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原辅材料质量控制不严,盲目使用一些成份不明确的复合添加剂,造成糖精钠超标。

19.南京佳茂食品厂委托来安县乐脆香食品厂生产、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经营销售的佳茂麻辣锅巴(290克/袋),酸价(以脂肪计,实测值:8.3mg/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5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酸价(以脂肪计) 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20.庐江县龙目山泉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龙目山泉饮用天然水(17.5升/桶),铜绿假单胞菌(实测值:4,22,7,3,14CFU/250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n=5,c=0,m=0CFU/25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1.滁州碧云湖饮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碧云湖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安徽碧云湖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碧云湖饮用纯净水(15L/桶),铜绿假单胞菌(实测值:8,0,0,0,0CFU/250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n=5,c=0,m=0CFU/25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 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安徽有毒有害保健品案例,安徽通报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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