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又是一个周末。初春北京的早晨,阳光明媚,但当我看到这个新闻时,心情却明媚不起来。我们的刑事审判,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荒谬?
新闻说,一份合同诈骗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借款5735019.54元”,被写成“借款5735019.54万元 ”,多出一个“万”字,借款从五百多万,秒变成五百多亿。如果真照此数字定罪量刑,涉案犯罪嫌疑人恐怕要被判死八百遍。
不只是如此,“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判决书中被写成“法律授权不可为”;“北京交通大学”被写成“北京大学”,“集团各公司”被写成“集团各工资”,“宣芝芳”被写成“宣志芳”,“北京”被写成“背景”,“央企保利集团”被写成“央企*力暴**集团”,“手写备注”被写成“首席而被抓”。

(图片摘自澎湃新闻)
我这个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的首席顾问一听,吓得出了身冷汗,不知道“保利集团”看到自己被写成了“*力暴**集团”,又会做何反应。
还不只是如此,在判决书中,“王勇民”出现百余次,有几次被错成“王勇”;“八方建设”被错成“八方建筑”;“天安星控(北京)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错成“天安星空(北京)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等,可谓不胜枚举。
更不只是如此,判决书中有30多处“证人证言”,也存在错误,多为错字、错词,如“虽然市政府给的政策是可以的”被写成“虽然市政府给的正常可以的”、“ 无理由开除员工”被写成“无理由开出员工”、“2018年10月底”写成“2018年10底”。还有40多处多为句子中的错字或者错词,如“压低八方集团净资产”被写成“压力八方集团净资产”;“也有工资可拿了”被写成“也有公司可拿了”;“举国上下”被写成“聚过上下”;“小城镇整治工程”被写成“小城镇政治工程”;“控制风险”更被错写成了“控制凤冈县”。

(图片截取自百家号:光明网)
“有工资可拿”,成了“有公司可拿”,真不知道员工积了多少辈子德,才突然“有公司可拿”;凤冈县突然知道自己莫名其妙被一份刑事判决书“控制”了,又将会多么丈二和尚摸不着头。
根据媒体报道,在这份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家属及其代理人称,竟发现了百余处错误。这真是前无古人,但却未必后无来者。荒谬的东西,从来都是一次出现后,次次出现,直到荒谬被有些人习以为常、不以为然。
这份判决书,出自诸暨市人民法院。据报道,3月21日,绍兴市中级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此次开庭为该案二审质证阶段,该案一审由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休庭后,当事人家属和其代理人,再次仔细翻阅了一审判决书,在未完全统计的情况下,他们在一审判决书里发现了110处错误。

(图片截取自网络)
判决书,特别是字数较多的判决书,出现个别错别字等低级错误,百密一疏,在所难免。但是,出现这么多的错别字,重要的判罪依据也会出错,就很不正常了。我们知道,一旦出现这类错误,在判决生效前,法院一般会采取更正裁定的方式纠正。本案目前在二审,一审判决并没有生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可以启动追责程序,通过内部纪律来处理。
现在来看,诸暨法院做出的更正裁定,恐怕也会成为一道荒唐的法治风景。毕竟,一份更正上百处错误的裁定书,也同样是前无古人,但是不是后无来者,如前所说,我并不敢保证。荒谬的源头一旦开启,荒谬的水流必将源源不断。
3月26日晚,诸暨市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文字差错问题属实,对此将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目前,我院已启动追责程序,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案件承办人等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通报很官方,既没提到具体人,也没提到具体方案,显然只是为了应付舆论。这种解释,说实在的,不管怎么理解,我都很难相信这次审判的严肃性;进而,我都很难相信,负责审判的案件承办人此前审判的严肃性。刑事案件的审理、判决书的做出,荒唐到这种程度,儿戏到这种程度,胡闹到这种程度,真是难以想象:在有些地方,法治的荒唐,又会到了什么程度。窥一斑而知全豹,其余的,我不再多说,我懂,你也懂,而且你比我更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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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重案盘点系列】视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