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死了多少人 (五一劳动节意外身亡)

五一劳动节,理论上放5天假,但是怎么都开心不起来。

24岁电子厂女工刘超男,永远等不来这一个五一假期了,4月15日,她猝死在了工厂宿舍的床上。

而公司的回应只有冷冰冰的4个字:自愿加班。

在今年的2月份,刘超男以派遣工的身份进入上海一家电子厂打工,到猝死的那一天,已经正式入职两个多月了。

99年出生在河南农村的刘超男,初中毕业后在本地工厂打工,17岁和现任丈夫相爱,18岁怀孕生育,20岁办理的结婚手续,一直到现在,生有两个孩子,大的5岁,小的2岁。

河南本地的老厂子效益不好,为了多赚点钱,她通过中介介绍来到了上海青浦区的比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打工。

五一劳动节意外身亡,劳动节牺牲的人

一开始她是上白班的,后来被调整为了夜班,从前一天晚上七点半,到第二天早上七点半下班,每天工作12个钟头,日复一日。

刘超男的丈夫在另一个电子厂打工,工作和刘超男基本上也差不多,都是12个小时左右,他怀疑妻子的死和长期夜班加班有关。

根据刘超男3月份的工资条显示,总工作时长达到了327个小时,应计薪资是5886元,扣除26.58元的个人所得税,到手是5419.42元。

五一劳动节意外身亡,劳动节牺牲的人

刘超男的丈夫将工资条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到了网上,想要为妻子讨一个说法。

五一劳动节意外身亡,劳动节牺牲的人

一直到了4月26日,电子厂才回复称:刘超男属于小时工,多劳多得,公司并没有强制要求加班,她是自愿加班。

五一劳动节意外身亡,劳动节牺牲的人

24岁的刘超男,在一个本该上学的年纪,猝死在了工厂的床上,最后还给国家上交了26.58元的个人所得税。

她没有亏欠国家,没有亏欠工厂,更没有亏欠这个社会,但是由于她是小时工,没有购买社保,最后只能这样“不明不白”的猝死。

像是一块石头扔进了河里,只是泛起了一丝水花,之后便重归平静。

现在的电子厂依旧人来人往,员工们依然在“自愿加班”。

但是仍有几个问题困在网友的心中。

第一,最低时薪

2021年6月22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小时工最低工资从22元调整为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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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一下刘超男的工资条,每月时薪仅18元。

这个合法合规吗?

一个月累死累活才挣了5000来块钱,而上海的平均薪资则是达到了6000多。

劳务公司还有脸说自愿加班,这么点的工资,不加班,怎么能活下去?

第二,加班工资

根据国家规定的8小时工作制,3月份工作日的总工作时长应为184小时,再看一下刘超男的工资条,工作时长达到了327个小时。

那么她超出的时长,应当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再加上休息日加班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但是刘超男的工资,始终按照每小时18元计算。

这个又合法合规吗?

第三,劳务派遣

根据我国的规定,劳务派遣也应该按照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代替性工作岗位上实施。

也就是说,在一些重要的岗位上,不能使用劳务派遣。

而刘超男的工作内容为:uv光照固化。根据网上的解释,这个岗位是对身体有害的,且具有一定的致癌性,这个岗位不能使用劳务派遣,就算是劳务派遣,也应该有特殊的劳动保护和岗位福利。

但是刘超男都没有。

就在离世的当天上午,刘超男还从网上买了两个水杯,送给自己的两个孩子,这或许是妈妈送给孩子最后的礼物了。

劳务派遣也成为了一个贬义词,它将企业的风险降到了最低,将劳动者的收入降到了最低,将劳动者的风险升到了最大。

也有人说每天工作12个小时,早已经普遍存在了,存在就是合理的?这种想法,才是最大的悲哀。

正是这些普遍的存在,助长了一些公司和劳务派遣中介的气焰。

正是这些普遍的存在,才逼着一个24岁的女性,只有自愿加班,才能拿到养活家庭的工资。

也正是这些普遍的存在,公然的违反了劳动法。

8小时工作制,是无数前辈先烈给我们争取来的福利,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去捍卫它。

整顿职场的不应该只有00后, 所有的90后、80后、70后都应该站起来。

不只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的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