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人民调解”,请看基层社会治理“高安样板”
近年来,宜春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党**建+”的工作模式,在高安市试点“*党**建+人民调解”,将*党**建工作与人民调解深度融合,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前沿阵地,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高安样板”。

落实“三个构建”
打造人民调解一体化平台
——构建“*党**建+人民调解”线上线下平台。以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为契机,投入资金近600万元,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了299个村人民调解室和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每个村的人民调解室坚持按“四个统一”标准进行打造。同时,高安市还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内容整合成“司法”专门版块,纳入基层*党**建信息化建设开发的村级便民服务线上平台,方便群众及时查阅、申请、办理法律服务事项。
——构建人民调解工作团队。一是打造了“红色和事佬”人民调解品牌。每村优先从*产党共**员中选聘3-5名人民调解员,每年组织村级调解员参加法治培训不少于2次,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和能力。2020年,高安市“红色和事佬”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56件,占调解总量的86.7%。二是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血缘、亲缘、地缘“三缘”优势,利用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当好社情*意民**信息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三员”角色。各村“法律明白人”共参加法治宣传4378次,化解矛盾纠纷2611件,参与社会事务管理3845次,引导法律服务3296件次。
——构建源头预判处置机制。运用好访情、舆情等信息收集渠道,在每个村群众经常聚集的场所设立“百姓说事点”,组织民情信息收集员从源头上主动收集和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分析研判,了解成因,防止矛盾纠纷引发安全隐患。
坚持“三个常态”
促进人民调解落地见效
——坚持常态化抓排查。建立健全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定期例会排查分析等工作机制,协调村网格员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组织开展精准排查,全面梳理、评估已经或可能引发*访信**问题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
——坚持常态化抓化解。一般性矛盾纠纷,按照“抓早抓小”“处置在早”原则,依法及时就地展开调解;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实行“1+3+X”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其中“1”表示村*党**支部,“3”表示由人民调解员、村民代表、“法律顾问”组成的调解员小组,“X”表示组织召开协商会、调解会等不同的调解形式。通过这种人民调解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矛盾顺利化解。
——坚持常态化抓走访。开展走访,了解*意民**,倾听群众呼声,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做到*访信**矛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调处、第一时间化解,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不演变。
宜春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宜春市司法局将及时总结高安的经验,认真提炼,积极打造“*党**建+调解”升级版,并积极推广,广泛宣传,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来源:江西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