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价值评估结果不满意如何维权 (对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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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国家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会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迁拆**。而经历过*迁拆**的朋友都知道,房屋*迁拆**需要对被*迁拆**人进行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被征收人收到的房屋评估报告,其房屋价值远低于市场价格,那么,房屋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不满意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迁拆**利益呢?

对房屋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对房屋评估有异议

1、申请复核评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在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2、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

对房屋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对房屋评估有异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设区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评估专家委员会,也就是说,如果行政机关未按规定成立专家委员会,则属于其程序违法。

既然评估机构给不了咱们满意的评估结果,那我们就让专家看看这份评估报告的结果是不是有问题,以及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搞清楚这一点,对我们后期的维权也是非常有利的。

3、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针对房屋评估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实践中,对于补偿不满意的房屋*迁拆**案件,律师也经常把房屋价值评估结果,作为法庭争议的焦点,进行法庭辩论。

对房屋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对房屋评估有异议

人民法院应对,评估报告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评估报告的作出不符合房屋估价规范的程序性要求,不能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弄虚作假,使得评估的结果远远第一市场价格,那么对于此份评估报告的结果应不予采信。

由此可见,选择一家独立、客观、公正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来保证被征收人的利益是多么重要。另外,提醒大家,如果认为房屋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存在问题,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维权,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纠正评估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最后,希望每位被征收人都能拿到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