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庆伟,解放军306医院,麻醉科
2017年9月9日,央视今日说法播出《暗箭难防》,触目惊心地展示了揭示了山东某地用弓弩毒杀的方式长期盗窃家养、散养的犬只,并卖给狗肉馆供人食用的黑色产业链惊人内幕。
经警方检测,罪犯使用的琥珀胆碱是国家一类管制药品,被毒镖射杀的犬只中毒后几秒内死亡,身体内会存留大量的毒药;专家提示即使经高温或者清洗,狗肉中的毒素也无法去除,可见毒性之大。人食用这种被毒杀的狗肉,如何能保证食品安全?!

事实上,片中所展示的对家犬的盗毒抢现象,只是全国非常普遍的此类恶行的冰山之一角。在广大的乡村,还有城市的城乡结合部,有散养犬只或者流浪犬只存在的地方,就经常有对犬只的盗毒抢行为,而囿于当前法律法规的匮乏,偷狗贼往往逃之夭夭,逃脱法律的制裁。
这是犯罪使用的工具之一:弓弩

在此,中国动保公益联盟17家动物保护成员机构负责任地郑重地提示民众:
所有的狗肉都是没有经过检疫的!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来源不明,来自于盗毒抢!


呼吁民众从保护自身生命安全与健康角度考虑,请不要食用狗肉!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里的伤害不是指对犬只,而是指对冒死吃狗肉、还浑然不自知的食客!
琥珀胆碱是一种化学品,有时也会用于临床治疗,可以致呼吸肌麻痹。这种药物属于骨骼肌松弛药,在临床上多用于局部麻醉,可引起心动过缓、心律失常、心搏骤停等,超量注射可致人支气管痉挛或过敏性休克死亡,是国家一类管制药品,常有偷窃犯使用此类药品作案。

琥珀胆碱为去极化型肌松药(骨骼肌松弛药)。作用快,持续时间短,其肌松效能为筒箭*碱毒**的1.8倍。本药静注后首先引起短暂的肌束震颤,一分钟内即出现肌松作用,通常从颈部肌肉开始,逐渐波及肩胛,腹部和四肢。2分钟时作用达高峰,通常于5分钟内作用消失。如需长时间的肌松作用可以采用持续静脉滴注达到。本药去神经节阻断作用,常用剂量不引起组胺释放,但大剂量仍可能使组胺明显释放,而出现支气管痉挛、血压下降或过敏性休克。也可致心率减慢及心律失常。
临床常用于全麻下气管内插管,也用于内窥镜的检查,破伤风或电休克惊厥等。
药物动力
口服不易吸收,静注后一分钟内出现肌松作用,并迅速被血浆中的假胆碱酯酶水解,只有10%左右到达受体部位。水解过程分两步进行,首先分解成琥珀单胆碱,肌松作用大为减弱,然后又缓慢分解成为琥珀酸和胆碱,肌松作用消失。有10%以原形经肾随尿排出。血浆半衰期2-4分钟。本品不易透过胎盘屏障。
用法剂量
静脉注射:用1-5%溶液,成人一次量20-50mg,小儿1-2mg/kg。注射后1分钟即出现肌肉松弛,持续2分钟。如需继续维持其作用,可用其0.1%-0.2%溶液,以每分钟2.5mg的速度静注。
静脉滴注:静滴液可用等渗盐水或5%葡萄糖液稀释至0.1%浓度。用药速度控制在20-40ug/kg/分钟。每次手术最量不宜超过500-600mg。
制剂规格:粉针100mg、注射剂:50mg/2ml。

不良反应
可致眼内压突然升高,大剂量可致呼吸麻痹。术后早期活动可有肌肉疼痛,术后卧床休息者肌痛轻而少。
1,窒息 过量可致呼吸肌麻痹,严重窒息可见于遗传性胆碱酯酶活性低下者,用时需备有人工呼吸机。
2,眼内压升高 该药物能使眼外骨骼肌短暂收缩,引起眼内压升高,故禁用于青光眼,白内障晶状体摘除术。
3,肌束颤动 琥珀胆碱产生肌松作用前有短暂肌束颤动,约有25%-50%的患者出现后肩胛部,胸腹部肌肉疼痛,一般3到5天可自愈。
4,血钾升高 由于肌肉持久性去极化而释放钾离子,使血钾升高。如患者同时有大面积软组织损伤如烧伤,恶性肿瘤,肾功能损害及脑血管意外等疾患存在,则血钾可升高20%-30%,应禁用本药。
5,其他 尚有腺体分泌增加,促进组胺释放的作用。特异质反应尚可表现为恶性高热。
相互作用
1.非去极化型肌松药与去极化型肌松药可相互拮抗。成人先静注筒箭*碱毒**3-5mg,能解除琥珀胆碱的肌束震颤。
2.本品无拮抗剂。抗胆碱酯酶药如新斯的明不但不能对抗,反能增加其肌松作用。应用时应注意。
3.本药与氟烷合用时,体温可突然升高,如发现不及时或抢救不当,死亡率很高。此时需快速降温,吸纯氧,控制酸中毒等进行急救。
4.本药水溶液呈酸性,忌与呈碱性的硫喷妥钠配伍。
5.禁用于青光眼,视网膜剥离,白内障晶体摘除术病人,低血浆胆碱酯酶的病人如肝功能明显减退、严重贫血、营养障碍、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病人及电解质紊乱者。
6.用药过程中如发现呼吸抑制或停止时,宜立即拉出舌头,同时进行人工呼吸、输氧
7.心脏衰竭时,应立刻注射安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