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撤销gsp证书的后果 (零售药店的gsp证书认证取消了吗)

26日,记者从佛山市食药监部门获悉,日前,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多条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告,通告显示佛山10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依据相关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这些药店包括佛山市南海区健源方药店、佛山市佛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黄岐分店等。

佛山市南海区健源方药店,注册地址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东二东约村十亩新区29号。通告显示:该企业存在药品采购环节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执业药师不在岗未能负责处方审核和指导合理用药等问题。

佛山市佛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黄岐分店,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北村大道二联商业街1-2号。通告显示:企业在药品采购环节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处方审核岗位职责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未清斗和记录。

佛山市南海区蔡同德堂药房,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平南桥南工业园2号商铺。通告显示:该药店部分人员未能提供健康检查证明;部分药品柜组欠标识牌;部分药品未按用途分类陈列;企业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销售记录;陈列的部分药品超过有效期。

佛山市佛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太行分店,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广路213-1号。通告显示:该药店存在处方药开架销售;部分药品未按用途分类陈列;企业不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等问题。

佛山市希递康医药有限公司昌健分店,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麻奢里官路56号首层。通告显示:该药店药品与非药品混放;质量管理人员未负责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质量管理人员未负责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审核。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瑞和堂药房,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水头圩沥水南路14号。通告显示:该药店建立的计算机系统未能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执业药师未接受继续教育培训;采购部分进口药品未索取进口批准证明文件。

佛山市汝康医药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塘头村塘五村民小组(土名)“横过西”(综合楼)一楼一号铺。通告显示:该药店未建立药品阴凉柜的温湿度监测记录;药店建立的计算机系统未能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企业销售药品开具的销售凭证内容不完整;企业留存的部分供货单位法人授权书已过期。

佛山市联心医药有限公司顺德容客分店,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永昌南路2号之一。通告显示:该药店没有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没有药品追溯的规定;建立的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查、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不真实;销售处方药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杏之林大药房,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居委会容港路26号3号铺。通告显示: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没有药品追溯的规定;企业没有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企业购药品无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无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以上9家药店GSP认证证书撤销日期均为2018年7月12日。

另外,还有一家于2018年7月10日被撤销GSP认证证书的,佛山市联心医药有限公司顺德黄岗分店,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均得康药店。通告显示:该药店质量管理岗位的职责无法履行;企业未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中药饮片无采取有效养护措施并记录。

佛山市食药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被撤销GSP证书的药店,库存合格药品可以在药品有效期内销售完为止,但不能自行从其他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向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店配送药品。

被撤销GSP证书的药店,需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在半年后才能重新申请GSP证书。

来源|羊城派

责编|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