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轻微交通违法首违免罚 (温州首次违停免罚的条件)

温州交通违法首单免罚条件,温州首违免罚怎么操作

来源:视觉中国

8月1日起,温州公安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整治”和无违优驾司机“首违免罚”两项举措,倡导全市交通参与者共同参与平安、文明温州建设。

公安交警部门介绍,此次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于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如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开车打手机、无证驾驶、工程车、电动车违法,将开展零容忍整治。其中,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对于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施以罚款100元计2分的处罚;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于非营运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不按照停车泊位箭头指示方向停放的行为,首次违反经短信提醒能限时纠正(30分钟)的不予处罚,未予纠正的或再次违反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此外,为正向激励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营造自觉守法氛围,打造 “无违优驾”的良好交通环境,温州公安交警试行“首违免罚”举措,对平时都比较守法交通参与者偶尔发生轻微违法行为开展柔性执法,分“周期首违免罚、首次来温免罚、首次违法免罚”三种情形,分别施以警告、限时纠正、温馨提示三种方式予以从轻或免于处罚,进而体现温州文明执法形象和城市包容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温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温州市机动车保有量232万辆,一个周期(一年)没有违法的机动车达96万辆;温州市有驾驶人306万人,一个周期(一年)都没有被温州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达165万人。由此可见,温州市的“无违优驾”交通参与者非常多,相信在“首违免罚”柔性执法举措试行后,这些交通参与者会更加珍惜他们来之不易的成果,同时也会激励越来越多的交通参与者加入到尊法守法的行列当中,在全社会形成自动、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的良好风尚。在此,温州公安交警联合本报(台)向全市交通参与者发起“做无违优驾司机、树城市文明形象”的倡议,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到“零违法 无事故”优秀驾驶员队伍中,共同努力让道路更安全、让通行更有序、让城市更文明。

【“首违免罚”政策解读】

一、“首违免罚”的背景意义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指导思想,深入推进我省“三服务”活动和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温州市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温“两个健康”〔2019〕4号)、《温州市公安局关于推行涉企轻微违规行为“首次不罚”柔性执法的通知》(温公通〔2019〕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温州市交管工作实际,温州公安交管部门决定在全市试行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免罚”柔性执法制度。

二、“首违免罚”推出将会带来哪些好处?

试行“首违免罚”举措遵循宽严相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措施,是对平时都比较守法的无违优驾交通参与者偶尔发生轻微违法行为采取不予处罚的一种正向激励措施,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营造守法氛围。这一举措的试行体现了城市的包容度,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让道路更安全、让通行更畅通、让城市更文明,让尊法守法的交通参与者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三、具备哪些条件的交通参与者、车辆可以享受“首违免罚”?

“首违免罚”适用对象是非营运的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适用条件是在温州市范围发生的,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交警、铁路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的违法除外)。

四、“首违免罚”的处置类型包括哪些?

包括予以警告、限时纠正、温馨提示三种。予以警告是指首次违反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温州公安交警将先予以警告,再次违法的予以罚款。限时纠正是指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的,且30分钟内纠正的,可以予以温馨提醒不予处罚,否则依法予以处罚。温馨提醒是指违反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的其他违法,可以予以温馨提醒不予处罚。

五、“首违免罚”包括哪几种情形?

包括周期首违免罚、首次来温免罚、首次违法免罚三种情形。

六、 “周期首违免罚”指什么?

符合“首违免罚”适用范围的机动车或者驾驶人发生以下12种违法时,一个周期内(一年内)无交通违法行为的(含“首违免罚”温馨提醒记录),可免予处罚:

1.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

3.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

4.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

5.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6.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

7.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8.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9.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0.机动车未按规定在车门两侧喷涂单位名称、核定载客人数、核定载质量等内容的;

11. 未按规定进入待转区的;

12. 转弯车辆未提前进入规定车道的。

七、 “首次来温免罚”指什么?

非温籍驾驶人(非本市核发身份证)、机动车(非本市号牌的非营运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因工作、生活需要来温,对温州道路情况不熟悉发生闯禁、单行线逆行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非温州籍机动车被记录的,或者非温州籍驾驶人驾驶非温州籍机动车被现场查获的),经查系一年内首次来温的,可免予处罚。

八、如何确认非温籍机动车、非温籍驾驶人首次来温?

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非温州籍机动车是否有在温的行车记录、非温籍驾驶员是否有在温的交通违法记录来确认。

九、 “首次违法免罚”指什么?

符合“首违免罚”适用范围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首次发生违反《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的3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可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1.机动车不按停车泊位的标识方向停放的;

2.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

3.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

十、“周期首违免罚”里的周期是如何计算的?

一个周期为一年,车辆或驾驶人发生违法时往前追溯一年内在本市内无违法处罚记录(含“首违免罚”温馨提醒记录)的情况。

十一、营运车辆是否可以“首违免罚”?

营运车辆不适用“首违免罚”。“首违免罚”仅对非营运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非机动车等车辆适用,包括非温州籍机动车。其余车辆比如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货车、农用车等均不适用。

十二、驾驶人驾驶多次违法未处理的机动车被查获时,是否适用“首违免罚”?

现场查获违法时,民警将核查驾驶人在周期内是否有其他违法,符合“首违免罚”规定的,可以对驾驶人本次违法采取“温馨提醒”的免罚措施,与车辆违法次数没有关联。

十三、因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的,是否在免罚序列里?

“首违免罚”针对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且违法时只有一种违法行为。因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的,不予免罚。本着宽严相济、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于有事故隐患的交通违法,比如酒驾醉驾、开车打手机、闯红灯、加塞等,公安交警部门不但不会列入“首违免罚”,还将从严从重处罚。

十四、对违法停车的“首违免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对违法停车的“首违免罚”处置措施称为“限时纠正”。对于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包括违停、临时违停、不按车位箭头指示停车的,对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的车辆,交管部门会通过系统发送提示信息到车辆登记的手机中,市民应当在30分钟内纠正,及时纠正的予以温馨提醒不予处罚,否则依法予以处罚。

十五、温州公安交警对违停为何要采取“限时纠正”的处置方式?

温州公安交警部门对违法停车试行“限时纠正”的处置方式是对一直以来都尊法守法、文明参与交通的交通参与者偶尔违法的一种柔性执法措施,这一举措有助于鼓励守法、激励尊法。而对所有的违停进行提醒是明显有别于上述执法方式的一种举措,在违法查处时多了前置条件很可能会成为个别交通参与者逃避处罚的借口,会大大增加管理部门的执法成本,对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非常不公,不利于巩固近年来各级*党**政部门、市民群众共同努力取得的违停整治成果。

十六、温州交警推出“首违免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