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法家和儒家的关系,一般认为,法家和儒家是针锋相对的,两者行事是对立的。然而,许多法家代表人物吴起、商鞅、韩非子、李斯等都曾师从于儒家学者,或者说,这些法家人物都是在儒家氛围中培养出来的。法家对儒家而言是一种反思。
法家思想教案:
1、韩昭侯喝醉酒之后睡着了,典冠者见君主会寒冷,就把衣服盖在君主身上。韩昭侯睡醒之后很高兴,问左右的人:“谁给我加的衣服?”左右的人说:“典冠。”韩昭侯因此治罪典衣和典冠。典衣之罪是失职,典冠之罪是越权。韩昭侯不是因为喜欢受寒而治典衣和典冠的罪,而是臣子越权行事的危害大于受寒冷的危害。失职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而越权可以治死罪,如果人人都越权行事,还不天下大乱了。法家认为韩昭侯的做法是明主的做法,这叫法不容情。如果人情大于法,就会流行买官卖官的现象。秦国由于推行这种做法,所以当荆轲刺秦王的时候,没有卫士敢上前救秦王,卫士不是怕荆轲不去救秦王,而是怕秦王治自己的越权之罪,因为荆轲刺秦王的地点,不属于卫士的活动范围,卫士只能在旁边看着。
2、殷之法,在公路上弃灰的人,受断手的刑罚。子贡问孔子:“弃灰是小罪,断手是重罚,古人为什么这样严酷?”孔子说:“不弃灰,是人们容易做到的事,断手是人们难以接受的事,用人们难以接受的处罚,让人们做到容易做到的事,这就是法制的道理,这是治理百姓的好方法。”孔子是支持这种做法的。用商鞅的话说:“实行刑罚对轻罪加以重罚,轻罪不会出现,重罪不会产生,这就叫做用刑罚去掉刑罪。”
韩非子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以当时儒家流行的六国地区与法家治理比较成功的秦国比较,对于儒家治国持批判的态度。以当时的社会现象来说是比较接近事实真相的。
韩非子对法家的推崇和对儒家的批判。
韩非子作《和氏》。韩非子的意思,法家就像和氏之壁是国家至宝,向君主推行法家的吴起和商鞅,就像是向君主献宝的人。韩非子以献宝人的悲残命运,感叹吴起,商鞅等法家人士的悲残命运。或者在韩非子看来,信奉法家的人是一心为国的忠贞之士,信奉儒家的人往往是善于结*党**营私的人,而忠贞之士斗不过结*党**营私的人是常有的现象。
韩非子作《五蠹》。儒者利用文献扰乱法纪,游侠使用*力武**违犯禁令,而君主却都要加以礼待,这就是国家混乱的根源。法令反对的,成了君主重用的;官吏处罚的,成了权贵豢养的。四者相互矛盾,而没有确立一定标准,即使有十个黄帝也不能治好天下。儒者和游侠能得到国家利益,而从事耕战的人得不到任何好处,结果从事耕战的人荒废了自己的事业,而游侠和儒生却一天天多了起来,这就是社会陷入混乱的原因所在。
以战国时期儒家流行的六国与敌对儒学的秦国比较。在儒家流行的六国地区,社会风气是人们喜欢投机取巧而不务正业。在秦国,走上了法治轨道,秦人积极参与耕战,促进了秦国的强大。
应该说法家和儒家在人们手里都是一种手段。在不同的人手里,法家有不同的样子,儒家有不同的样子。法家和儒家的本质在于人们如何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