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革命老区发展史》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发展成就
高邑老促会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发展成就
第一节 人民当家作主 彰显制度优势
1949年10月1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受压迫、受剥削的各族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高邑县自1949年11月建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选举代表参与政权管理。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选举代表 168人,其中妇女代表21人,农民代表124人,本届代表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1949年11月召开,主要商讨研究冬季生产和秋粮征收工作。第二次会议于 1950年2月召开,会议主要贯彻河北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当年农副业生产计划,听取并审议通过县长刘洁之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1950年增产计划的报告》。高邑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选举代表168人, 会议于1951年8月召开,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王保珍所作的《关于当前形势的报告》和县长刘洁之《*压镇**反革命》《查田定产和优抚工作》的报告,选出了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领导机构。高邑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选举代表170人,本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召开7次会议,其中第一次会议于1951年12月举行,主要贯彻增产节约和“ 三反”精神,确定 1952年农业生产计划。选举高邑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人和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领导人。第二次会议于1952年3月举行。会议主要声讨美帝国主义在朝鲜使用细菌战和侵犯我国东北领空的罪行,讨论如何把“三反”“五反”运动推向高潮。第三次会议于1952年5月举行,主要总结讨论上半年爱国丰产运动的发展情况及部署下半年防旱抗旱、确保粮棉丰收工作。第四次会议于 1952年11月举行,会议主要研究冬季生产和秋征办法。第五次会议于1953年3月举行,会议主要听取《1953年政府工作报告》《1953年农业生产计划报告》及相关决议。第六次会议于1953年9月举行,主要听取和审议《政府上半年工作报告》和《选举法的报告》。第七次会议于 1953年12月举行,主要学习贯彻*共中**中央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
人民当家作主,直接参与政务管理,彰显了制度的优越性。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政权的牢固,给经受长期战争动荡的广大人民创造一个休养生息、发展繁荣的良好环境,1950年,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和广大人民的意愿,高邑县开始对*动反**会道门进行清查、打击。由于长期的放任自流,县域内各类*动反**会道门名目繁多,初步统计有20多种,各种会、道、门首234人,蔓延近百个村庄,发展道徒14310人,设立各种坛、堂280个,成为社会治理的一大毒瘤。 县委组成工作组进驻各乡,广泛发动群众揭发控诉*动反**会道门大肆进行造谣破坏、诈财骗物、奸污妇女、对抗人民政府政策法令、制造*会混社**乱等一系列罪行。通过揭批会和信众座谈会,使广大信众一步步认清了各种会道门的*动反**本质,纷纷声明登记退道。在此基础上,政府对包括一贯道、还乡道(好话道)在内的会道门280个坛、堂全部取缔,处决罪大恶极的*动反**道首2人,判刑8人,依法管制11人,使全县政治环境得到极大好转。
1951年,高邑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压镇**反革命运动,首先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动反***党**、团、军、警、宪、特等人员进行重新清查登记,查明全县参加*动反***党**、团人员670人,参加*动反**军警人员414人,参加宪特人员502人,其中军统38人,中统32人,情报人员29人,特务队长10人。在此基础上,公安局、法院和政府司法科组成的联合办公室,以《惩治反革命条例》为标准,按照“*压镇**与宽大相结合,首恶必办,重罪重判,轻罪轻判,戴罪立功者宽大处理” 的原则,经周密调查、认真甄别,严格手续、不枉不纵、依法治罪。截至1953年春季,全县共逮捕汉奸特务、土匪恶霸、*动反***党**团骨干等反革命罪犯127人,其中判处死刑60人,判处有期徒刑10人,依法管制27人,免予刑事处分30人。值得一提的是,日伪时期即充当帝国主义忠实走狗的铁杆汉奸、伪警备队班长周亚杰和伪警备队中队长王群贤二人, 高邑解放后又变身为国民*党**兵匪逃亡元氏,后带领还乡团偷袭高邑县,分别制造破塔和河村*案惨**,双手沾满了人民的鲜血,在这次镇反运动中也被捉拿归案,依法处决。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共中**中央和毛主席毅然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重大战略决策,高邑县人民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大批干部深入各村进行宣传动员,以激发广大群众的爱国热情。
1951年5月1日,高邑县召开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县长刘洁之作了抗美援朝形势报告,大大激发了与会群众保家卫国的积极性,会后3700多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威示**大*行游**,*行游**队伍分为三路,游历了全县30多个村庄,极大振奋了人民群众的热情,生发出加紧生产,以实际行动支持抗美援朝的巨大力量。当年全县多种棉花11000多亩,社会各界发起爱国捐献活动,到当年9月,共捐献飞机大炮款5.49亿元(旧币),超过原计划的3.08亿元(旧币),亲历河村*案惨**的刘老孝等人,甚至捐出当年收获的全部棉花。更有许多青壮年踊跃报名参军,纷纷表示要到前线去,为抗美援朝贡献力量。 当年,全县有500多名青年报名参军,超过原计划 100多名。高邑的子弟兵在前线英勇奋战,屡建战功,其中西张村的柳德山时任志愿军某团副政委,在战争中率部到前线视察,遭美国飞机扫射壮烈牺牲。花园村空军飞行员郭崇勇,1951年赴朝作战,驾驶战鹰屡立战功。贾村岳宠佑、北渎村的梁连庆等人1952年参加了著名的上甘岭战役。据高邑县民政局统计,全县共有55名烈士在朝鲜战场英勇献身。
第二节 农业在探索中发展
高邑为传统的农业县。境内地势平坦,耕地土质优良,水资源亦较丰富,适宜粮棉等各种农作物生长。高邑人民一向以农为本,勤劳耕作,1927年粮食总产4105万斤,棉花总产458.4万斤。日军侵华后,农业生产遭到极大摧残,1939年粮食总产剧减为1193万斤。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发展。随着生产关系的变革调整,各个时期国家方针、政策的变化,科学技术的发展应用以及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高邑农业的发展变化大体经历了稳步发展、受挫、恢复、畸形发展、高速发展五个阶段。
1949—1957年为稳步发展阶段。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1952年开始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生产关系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但由于科学技术应用尚处于初期,农业发展稳而缓慢。1957年,粮食总产4373.5万斤,棉花总产470.9万斤, 农业产值2186万元。
1958—1962年为受挫阶段。1958年的“*跃进大**”和随之建立的“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使生产关系的变革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加之三年自然灾害,虽然农机农电已有发展,但仍使农业严重受挫。1962年,粮食总产3152.7万斤,棉花总产290.1万斤, 均低于 1949年的水平。农业产值1143万元,同1949年持平。
1963—1966年为恢复阶段。这个时期,国家理顺生产关系,调整农业政策,使农业恢复生机,粮食总产显著提高。
1967—1978年为畸形发展阶段。从1964年开展的“农业学大寨”运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农田水利的基本建设。同期,科学技术进步普及。在“以粮为纲”思想的指导下,粮食大幅度增产。1970年实现亩产上“纲要”(即1957年10月25日*共中**中央发布的《1956年到 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规定的黄河以北地区粮食亩产达到400斤以上的指标), 1972年过“黄河”(500斤), 1976年跨“长江”(800斤)。1978年总产达14949.7万斤, 比 1966年增长122.9%。但棉花生产徘徊不前, 1978年总产282.9万斤。特别是1970年以后,“农业学大寨”运动受到歪曲,部分大队套用“左”的经验,限制多种经营,形成畸形的高产穷队。
1978年*共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深入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民获得经营自主权,蓄积多年的生产热情得以爆发。
一、经营管理体制的变化
(一)农业合作化
1949年,全县土地改革结束,地权确定,广大农民生产热情高涨。1951年,全县共有互助组3244个,参加农户7898户,占总户数46%。1952年7月,已发展互助组5165个,参加农户13624户,占总户数76.2%。农业互助活动,促进了农民投入,与1949年相比,1952年铁*大轮**车增加了210辆,新添胶*大轮**车203辆,砖石井增加325眼。
1952年2月,高邑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榆林村成立,社长耿老条,全社7户,35人,耕地70亩。至1953年,共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7个。1954年6月发展到69个,入社农民98户。1954年8月,为使初级社稳固发展,*共中**高邑县委提出了以互助组为发展基础,坚持体现自愿互利、三方自愿(个人自愿、家庭自愿、社员自愿)的建社原则,至1955年春,全县初级社发展到258个,入社农民8165户,占总户数46.6%,分布在全县1镇21乡93个村。
1955年5月16日至7月20日,根据*共中**河北省委全面整顿农业社的指示精神,分批对初级社进行整顿和巩固。整顿过程中,曾一度出现将某些问题严重化,挫伤入社社员积极性的倾向, 后在*共中**省委、地委指示精神指导下,及时予以纠正。整顿结果是 258个初级社巩固稳定的有244个,占总数的94.6%;转组或解散的14个,占建社总数的5.4%。至1955年8月底, 全县共有初级社246个, 入社农民7678户,占全县总户数的43.7%。
1955年冬,贯彻毛*东泽**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和*共中**中央七届六中全会决议,克服右倾保守思想,批判了“坚决收缩”的办社方针,初级社再次得到发展,当年底,达到 280个,入社农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0%,基本上实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化。
1956年1月 20日,全县加入初级社的农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2.4%,*共中**高邑县委决定:95%以上社员增加收入的初级社,在自愿基础上转为高级社。划好耕作区,编出生产队,制订生产计划,起草社章。对孤寡户采用 “五保”办法(即吃、穿、烧、教、埋由农业社负责)。自留地不超过5%,由生产队统一耕种,收获后按人分配。1月底,全县转入高级社的农户达17839户,占总户数的99.3%。3月,经扩大、合并、升级,全县共建成77个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17912户,占总农户数的99.7%。在此基础上,对高级社进行整顿和巩固:77个社选举了干部,制定出生产规划、劳动规划和初步的劳动定额管理制度;70个社实行包工包产; 74个社制订出阶段生产计划;53个社订出高级社社章;54个社基本完成经济处理问题;68个社建起了新账目。
1957年1月5日,开始围绕搞好生产、结合整*党**工作,进行高级社整顿运动。经两个月整顿,将5个联村社划成11个单村社,使全县高级社达到83个(其中7个仍为联村社),入社农户 17969户。根据“有利国家、因地制宜、逐年增产、保证人畜需要、社员增加收入”的原则,各社制定生产规划。其办法有二:一是自上而下,由管理委员会订出初步规划,再经各生产队讨论决定;二是自下而上,由各生产队制订,高级社审查综合。各社普遍推行“包工包产”制度。计算用工办法是:先规定操作规程,再按操作规程计算用工数,经各生产队讨论通过。计算产量方法有4种:①逐块评产。社员代表田间评判,社员讨论通过。②划等分类评产。按耕地土质等分等,按等评定。③根据平常年份产量,确定全社的统一包产量(各生产队耕地数、质量、 劳力、耕畜、 农具要基本相等)。④按负担产量适当提高比例作为包产数。
经过整顿,1957年底全县有高级社91个(其中联村社5个,单村社86个),入社农户17993户(全县尚有21户未入),并全部实行了三包一奖制度(包工分、包投资、包产量、超产奖励)。至此,高邑县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整顿基本完成。
高级社土地归集体所有,下设生产队,由队长安排生产。或常年固定小组,固定地块,或临时划分作业组劳动。实行按劳分配,定额记工,按分取酬。1957年普遍采用“有利国家、集体和个人, 效果明显”的三包一奖制。
(二)人民公社
1958年1月起,高邑先后召开4次上千人干部大会和1次万人大会,通过3个大战役,组织全县范围的大型参观评比5次,小型参观评比25次,又于春节前普遍开展了1次整风辩论教育活动,发起全县范围内的生产“跃进”总攻势,为大办人民公社作了充分的舆论准备。5月底,高邑、元氏两县合并,称高元县。8月29日,*共中**中央发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共中**高元县委根据政策决定高元县原有的286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为7个人民公社。原高邑县铁路以东除槐河以北6个村划入叩村公社,其余皆为高邑公社,铁路以西包括槐河以南的原元氏县3个村划为万城公社。8月30日,高邑公社、万城公社宣告成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 “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对生产资料实行无偿调用,刮起“共产风”。在组织上曾一度按军事化要求,以营、连、排编制;在生产上,劳力统一调配, 搞 “大兵团” 作战; 生活上大办集体食堂,推行“吃饭不要钱”的 “供给制” 。这些行为使集体经济和社员的个人利益受到了极大损害,严重挫伤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 11月,赞皇县并入高元县,改称元氏县。1959年3月,高邑、万城两公社合并, 称高邑公社,下设14个管理区,辖99个村,375个小队。
1959年1月20日至27日,于元氏县城内召开全县四级干部会议,贯彻*共中**中央八届六中全会精神。3月27 日,根据*共中**河北省委指示,高邑公社执行《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及若干问题三十条(修正草案)》,改进公社管理体制:统一领导,队为基础; 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两级(或三级)核算,各计盈亏; 物质劳动,等价交换; 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 合理调剂;按劳分配,承认差别。公社、生产队(即原来的高级社)既是管理单位,又分别是一级核算单位,管理区和小队只作管理单位,称“两级核算四级管理”。生产队所交国家税金和本队扣留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 生产费,一般占总收入的40%,最高不超过45%,其余分配给社员。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分别按 70%、 30%和20%的比例上交公社, 构成公共积累,其余由生产队支配。工资和供给比例,工资部分不少于50%,并执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采取“合理评级、死级活评、评工记分、按实际劳动日计酬发工资”的办法。生产队对小队实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成本和超产奖励)制度。
为强调“一大二公” ,兴办食堂吃大锅饭。1959年底,元氏县共办食堂3003个,入食堂农户77317户,占总农户数的 88.7%,入食堂人口329376人,占农业总人口的85%。按形式分有常年食堂2979个、工地食堂7个、幼儿食堂7个、敬老食堂10个。
1960年底,在农村进行整风整社,解决一平二调问题。本着坚决退、彻底退、迅速退、谁平调谁退赔、从哪里平调退赔到哪里、先用实物后用现金、先用自己的后用国家的这一精神,进行退赔兑现。至1961年4月3日,元氏县县直单位共平调总值2484640元,因县财力有限,实际退赔款 832644元, 占33.5%; 全县所属9个公社平调总值947342元,退赔872194元, 占92.1%。5月10日,元氏县召开三级干部会议,指出:办食堂要强调自愿,根据群众意见,愿办就办,不愿办则不办;部分人办则办部分人的食堂;都不愿办,就都不办。办要加强领导,坚决办好。
1961年6月13日,*共中**石家庄地委、元氏县委两级工作组到达王同庄大队,历时13天,依靠群众自报,经查证核实,对县、社、队三级平调问题,进行第二次退赔兑现。三级平调总值23648元,分两次全部退赔。7月,撤销大公社和管理区建制,改高邑公社为*共中**元氏县委高邑工作委员会,下辖9个公社。1961年,贯彻*共中**中央《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即六十条)和《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确立“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队(生产队)为基础”,大队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固定土地、劳力、耕畜、农具)制度,彻底纠正一平二调错误,坚持生产队小部分所有制。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小规模的家庭副业,坚持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正确处理了国家、 集体、社员三方利益,从而调动了广大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962年元旦,高邑、赞皇、元氏三县恢复旧制,高邑县下辖9个公社111 个大队, 共578个生产队。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生产上强调“思想革命化、行动纪律化、生产战斗化”;把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进行大批判;大搞群众运动,造成生产上的 “大呼隆”;“政治挂帅”,评工记分;以大寨为榜样,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但由于受“左”的影响,部分大队脱离本地实际,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挫伤了群众集体生产的积极性。
1966年, 高邑“四清”工作团办公室下发《关于劳动管理中的几项具体工作意见(草案)》,内容主要有四点:一是建立作业组和责任制。为便于组织生产,可划分固定的或临时的作业小组,划分地段,实行小段的、季节性的或常年的包工;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二是建立三基本制度。基本劳动日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整、半劳力规定出基本劳动日;根据劳力强弱、家务繁简、 分等划级,确定每月出勤天数。基本投肥制度,按生产计划需要并参照劳动底分,规定交肥任务,强调质量数量并重,以质论价,付给报酬,按季结算公布,年终平衡升降。基本口粮制度,按劳二人八或劳三人七比例执行。未完成基本劳动日和基本投肥任务的,扣部分口粮,以劳力单独计算,全家互不顶抵。三是评定劳动底分。根据体质强弱、技术高低等条件,采取民主评议办法,分别订出男女整半劳力底分。级数不宜过多,级差不宜过大或过小,一般不超过5个等级。 四是建立评工记分制度。政治挂帅,推行政治和管理相结合制度。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大寨式的 “标兵工分,自报公议”办法,社员劳动只记工种和出勤天(时)数,每月评议一次工分,按劳动态度、 出勤天数、干活质量先评出 “标兵”工分,再由群众对照“标兵”自报公议,每月记一次;二是底分加奖励办法,一般情况按底分记工,脏、重、技术活适当奖励;三是交款记分方法,外出劳动的专业技术社员,交款后记工分;四是底分活评办法,某项工活各等劳力完成的质量、数量悬殊时,在底分基础上活评。
1979年4月,*共中**高邑县委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战线上错误指导思想,提出在农村中推行各种形式的联产计酬责任制和强调按劳分配,实行奖励制度,尽快让农民富起来。
(三)农业生产责任制
*共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首先在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原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体制,逐渐被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双层经营体制所代替。
1979年高邑县推行五定一奖的常年固定作业组。同年秋季,西北营公社东驿头大队第二生产队首次在玉米、棉花生产上实行“责任到劳,以产定工”责任制。实践结果,粮棉大幅度增产。 1980年在坊珊公社、王同庄公社部分大队推广“小包工”形式,以户为单位分垄干活,包产到户。年终决算时除交足集体部分后,所余便全归个人。
8月,*共中**高邑县委在其制定的《关于建立、稳定和完善各种生产责任制的意见》中提出:在稳定中提高完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坚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种植,统一分配,因地、因队制宜搞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具体办法有:联产计酬,超产奖励;建全专业队(组),实行专业生产责任制;实行方田责任制;责任到人,不联系产量的责任制;小段包工;包产到组,联产计酬。各社队积极贯彻,促进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全县有 90% 以上的生产队恢复和建立了各种形式的责任制。
二、农作物品种的变化
(一)粮食作物
新中国成立以前和初期,高邑的粮食作物以小麦、谷子、高粱为主,次为大麦、黍子、荞麦、大豆及其他杂粮。随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发展和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前期,转以小麦、谷子、甘薯为主。从20世纪70年*开代**始, 又转为以小麦、玉米为主,次为谷子、大豆、甘薯等。
小麦 均为冬小麦。种植遍布全县。1931年平均亩产110斤,总产1131万斤。1949年,播种8.54万亩,占粮食播种面积的37.8%,平均亩产 121斤,总产1033.2万斤,占粮食总产量的30.9%。占夏粮总产量的94.6%,此后五年,除1952年播冲面积低于8万亩外,其余年份均超过1949年。1954年,播种9.58万亩,亩产148斤,总产1417.3万斤。1956年,亩产又达到201斤。从1958年开始,播种面积一直保持在9万亩以上,但亩产与总产却持续下降。到1961年为最低点,亩产和总产分别为70斤和756.3万斤。此后十年间,播种面积又保持在10万亩,亩产与总产又呈持续增长势头,1970年,播种10.88万亩,亩产 256斤,总产2795.4万斤,占粮食总产量的35.2%。从1971年开始, 播种面积逐年增长,产量不断提高,1977年,播种15.44万亩,亩产432斤, 总产6674.6万斤。1978年,亩产又一跃为617斤,总产达到9427.7万斤,占粮食总产量的63%。
玉米 全县普遍种植。之前一直以晚熟春玉米为主,播种面积和产量均占很小比例。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播种面积大幅度增长,且随着生产条件的改善,春玉米逐步减少,多改为套播或间作的中早熟品种,亩产、总产亦大幅度提高。从20世纪70年*开代**始, 已成为高邑县仅次于小麦的第二大粮食作物。
谷子 新中国成立后,以中韩乡种植最多。有春播、夏播两种,以夏谷居多。20世纪70年代后期,为充分发挥地力,均改为夏谷。 新中国成立初,播种面积仅次于小麦,但总产量却一直居首位。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播种面积逐步减少,总产亦持续下降,退为小麦、玉米之后的第三大粮食作物。
甘薯 在高邑俗称山药,栽种亦较普遍。甘薯曾是高邑群众晚秋至春季的主要食粮,薯干则全年食用。有春薯和茬薯两种,春薯用芽栽。20世纪80年代后,种植面积减少。
高粱 新中国成立前为贫苦人家的主要食粮,多平播于旱田。新中国成立后,逐步改用于牲口饲料或酿造业。20世纪80年代后基本弃种,仅在田埂地角少量种植,意在用其穗苗绑扎炊帚等清洁工具,用其秸秆穿插算子和双算(算子用秸秆下部较粗之部分,以荆条穿插而成,高邑县农家传统用以蒸干粮;双算用秸秆最上一节细长部分,十字交叉以线缝成, 用此盛、晾面条、包子、饺子等未熟之食物)。
大豆 高邑历史上曾经种植过的豆科作物有绿豆、黄豆、黑豆、青豆、豌豆、红豆、扁豆、小豆、豇豆共9种。 1949年前后, 以总产计,黑豆、黄豆、红豆较高;以亩产计,豌豆、黄豆、青豆居先。20世纪70年代后,种植量较多的为黄豆、绿豆和红豆。豌豆、扁豆为春季平播,其他则与高粱、玉米间作或混作,亦有在秋庄稼缺苗断垄时补种。
杂粮 主要为大麦、黍、稷、 荞麦。
(二) 经济作物
高邑县的经济作物主要有棉花、花生、芝麻、油菜和蔬菜。花生在沙壤土农作区历来播种较多,其余分布则较均衡。
棉花 在高邑县种植历史悠久,且播种面积较大,但长时期内产量一直很低。1949年,播种8.3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0.6%,此后至1963年,播种面积变化不大。1952年和1963年由于分别遭受雹灾和水灾,亩产均为17斤,其余年份平均亩产48斤,最高为1958年,亩产78斤,最低为1962年,亩产36斤。总产以1958年为最高,达773.5万斤。1964年和1965年,播种面积7万亩。1966年至1979年,种植面积一直为6万余亩。
花生 全县均有种植,但历年播种很不均衡,前期多为春季平播,20世纪80年代后,引进早熟品种,多改为麦垄套种。
芝麻 高邑县历来种植较少,主要分布在富村镇、高邑镇、中韩镇和大营镇。其他乡则于棉花地少量混作。
油菜 新中国成立前即有种植,后基本弃种,20世纪60年代中期复有种植。主要分布在大营镇、万城镇和富村镇。历年播种面积浮动较大,1974年最多,为5612亩,亩产较低。
蔬菜 新中国成立初期,主要有白菜、萝卜、茄子、菠菜、豆角、冬瓜、南瓜、大葱、大蒜、韭菜等20余种。后来逐步引进西红柿、马铃薯、甘蓝、芹菜、青椒等品种。1977年以前,基本为农民自种自吃,仅有少量售给城镇居民或机关食堂。1979年,县外贸局始组织城关近郊村进行青椒的生产和出口。
三、农技农艺的变化
(一)耕作方式的发展
高邑县在新中国成立前的长时期内,一直实行一年一熟的倒茬轮作模式。部分耕地实行间作,一般为棉花地里间作芝麻,谷子地里间作高粱,大豆地里间作玉米,但增产效果不明显。尤其是谷子地里间作高粱,反使谷子减产。
新中国成立后的10余年间,继续实行间作的同时,部分耕地实行一年二熟制。一般为麦收后种谷子、黍子,亦有种胡萝卜和蔬菜的,复种指数平均为123%,耕地亩产259斤。
20世纪70年代,“以粮为纲”强调益甚,棉麦间作得到大面积推广,同时提倡粮粮间作,要求一年三熟。棉麦间作多采用 “四尺半一带”形式,小麦收获后贴茬种玉米,粮粮间作采用 “七尺一带”形式,畦心播种小麦,畦埂间作玉米,全部收获后再贴茬种晚玉米。初期,棉麦间作增产效果明显,小麦自然亩产500斤,棉花亩产 170斤。但此种形式不利于合理轮作倒茬,棉花病害增多,土地得不到休耕,至20世纪70年代末仅有少量生产队继续实行,且麦收后不再复种玉米,恢复一年两熟。粮粮间作则由于早播玉米挤占贴茬玉米生长空间,影响贴茬玉米的光照与通风,致贴茬玉米发育不好,产量很少,故仅实行了两年。随着间作、复种面积扩大,至1976年,全县基本消灭了秋粮春播。
(二)土壤养护的发展
高邑的耕地76.6%为壤土和轻壤土,少量地块偏黏,影响产量提高的因素除水肥外,主要是土地不平,道路不规则,机械作业不便。特别是西部某些村庄,路在沟内,沟壑纵横。新中国成立初期,限于人力物力,仅有零星小规模的平整。20世纪70年代后,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县普遍开展了平整土地、道路规划和土地划方。万城乡南蒲底村从 1978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出劳动力500余名,动土130余万立方米,填平路沟6条,将全村2000余亩土地划成15个方田,实现了机井配套、机作方便。
高邑农民历来有施用农家肥肥田的习惯。农家肥主要有圈肥(用农作物秸秆、树叶、青草垫入猪圈内堆沤而成)、畜禽粪便、饼肥和炕土。20世纪60年代末推广了高温积肥,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推行秸秆直接还田,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 1953年开始施用化肥,但品种单调,数量甚微。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大幅度增加,主要氮素类化肥有碳酸氢氨、硝酸铵、氯化氨、*水氨**、尿素。1971年,开始施用磷肥,均为过磷酸钙,20世纪80年代后,磷素类化肥增添了磷酸二氨、磷酸二氢钾等品种。
(三)优良种子的繁育选择
高邑人民历来注重选种、留种,如谷子穗选,豆类棵选,花生粒选。20世纪60年代初贯彻执行“四自一辅”(即自选、自繁、自留、自用,辅之国家调剂)的种子工作方针,逐步向少引快繁方面转化。1970年,曾在全县掀起了以小麦选种去杂为主的群选群育活动。
1971年10月,县农业局派出 15名技术骨干赴海南岛昌江县租地240亩,繁殖两*种杂**子(玉米杂交种、高粱杂交种)5万余斤,1972年5月全部运回。为了尽快在全县推广普及,当年成立县种子工作站,各生产大队均建起农事试验场。在县种子工作站的技术指导下,1973年,玉米杂交种占当年玉米播种总面积的70%,亩产 330斤,杂交高粱播种1万余亩,亩产增长幅度亦较明显。
1978年,县种子工作站改为种子公司,正式形成由科研单位提供新品种、县良种场繁殖原种、繁殖基地村繁殖大田用种的三级良种繁育体系。此后,为加速繁殖速度,还一度推行了“场育队繁、 队育队繁”两条腿走路的良种繁育方针。
四、林业的新发展
高邑县森林资源较为丰富,槐河两岸森林茂密,西部丘陵灌木丛生,农村地区树木连片。仅泰留村成片林就有20多亩,故民国县志有“所幸县境内森林多于邻近各县,气候得以稍微调和。风雨尚无异常暴烈”之记载。其间1937年日本侵略者侵占高邑县,森林资源遭到巨大破坏和掠夺,大量多年生大树和高大的林木被一扫而光,仅留坟地、河两岸小片树林约500亩。
新中国成立之后, 高邑县林业生产逐步发展起来。经过30年植树造林, 平原绿化已初具雏形。其间经历的过程比较曲折,20世纪50年代初期, 贯彻中央“大地园林化”的指示,发动群众大规模植树造林。当时将植树造林重点放在绿化沸河、槐河两岸的荒地。在北焦、贾村、古城、 仓房、 东驿头、 中韩、河村、 马村共造林800余亩, 收到防风固沙、 改良土壤的良好效果。 1958年至 1963年, 由于受 “左”倾思想的影响,加之自然灾害侵害,森林资源遭到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较大的损害, 截至1960年, 林地面积由1957年的1700亩减少到600亩, 四旁树木由106万株锐减为15万株。 1963年洪水, 由于两岸树木被砍得所剩无几,沿河浮沙沉积隆起,使人们对造林护堤防沙的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沿河两岸群众在河荒地上营建了大面积的防风固*林沙**,还有一些是经济林。徐家庄、马村、仓房、贾村营建护堤林,西张村、大夫庄、东驿头的果园都是在这个时期建立起来的。1963年以后,根据中央“林网方田化”的指示精神, 要田成方树成行, 号召村村搞规划、搞育苗。高邑县五百村 1971年把全村农田规划成13个网格, 11条道路,道路总长5121米, 植树2000多棵, 网格面积200——350亩。 塔张村为建成高标准农田林网化, 自育优质苗,主要道路实行一路两沟四行树,田间路为一路两沟两行树。 他们的建造模式, 成为各村学习的榜样。 1974年全县85%的耕地实现了林网化, 网格面积在200——350亩之间。 1983年林网树木都已成材,开始间伐更新。平均每年采伐木材达2000立方米,林业收入60多万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植树造林责任制。1978年以后,逐步落实了承包责任制,调整了林业造植结构,林业生产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
五、畜牧业的发展
高邑县畜牧历史悠久,农民自古就有养殖习惯。大牲畜主要用于农业耕作,有牛、驴、骡、马四种。家畜家禽主要有猪、羊、鸡以及少量鸭、鹅、兔。1931年全县养猪万余头,羊2000余只,鸡3.3万余只。但由于新中国成立前饲养粗放,品种单调低劣,疫病防治不力,畜牧业一直无多大发展。至1949年底,全县共有大牲畜8123头(匹) (其中牛2931头, 驴4612头, 骡483头,马97匹), 猪8814头, 羊2715只。畜牧业总产值仅为183万元。
新中国成立后,分得土地的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大牲畜年存栏量逐年上升, 1954年增至10535头。1958年, 政府提倡集体养猪, 全县生猪存栏增至16797头,比1949年提高1倍。1960年后,由于自然灾害,饲料短缺,畜牧业遭遇挫折。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政府颁布了关于鼓励私养和集体养殖并举的方针政策,并逐步建立健全了各级畜牧管理机构和兽医机构,对畜禽品种推行改进和改良,畜牧业得到了健康的发展。至1965年,全县生猪存栏数达22970头,但由于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大牲畜存栏降至4041头。“文化大革命”期间,除猪的饲养量稍有增长外,其他畜禽发展均处于徘徊状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调整农业结构,大力扶植各类重点户、专业户,并在品种引进和改良、疫病防治方面制定了具体可行的措施,畜牧业出现了高速发展的局面。全县生猪存栏数达到50116头,羊6572只, 鸡27.38万只。
六、副业的发展
高邑县副业生产历史较为久远,新中国成立前主要有纺纱、织布、养蜂、养蚕等。新中国成立初期,有个体手工业和工商业户235户, 从业人员466人。1952年起,对个体手工业和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6月底基本完成。通过组织铁业、木业等合作组织,变私营经济为公私合营经济。
1952——1965年, 副业生产实行“以农为主、以副养农、集体为主、个体为辅”的方针,加之广大农民致力于农业生产,副业生产发展缓慢。仅有 1952年雹灾和1954年、1956年、1963年3次水灾后, 为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增加灾民收入,渡过灾荒,开展副业门路最广,投入劳力最多,产值收入最大。这一阶段的特点是集体组织、集体经营,个体经营规模较小。
1952年,开展运输、纺织和粉条、棉花、油料、铁木器加工等项目30个, 投入99个大队9708名劳力, 增加收入 23.21万元。1953年春,重点开展短途运输和收购废旧物资,增加灾民收入 3.72万元。1954年水灾后,全县90%以上村庄利用冬闲开展织布、运输、轧花、豆腐加工,加上建材、食品加工,共开展副业项目28个。 1956年冬,县委、县人委制定《开展副业生产,进行生产自救,渡过灾荒的计划》,重点开展副业生产项目9个。至1957年3月,共投入劳力 2200人次,增加收入54.2万元。1963年高邑县遭受特大洪灾,开展的副业项目有:建材开采加工、农机具修造修配、短途运输、四坊(豆腐坊、粉坊、油坊、磨坊)加工、荆柳编、缝纫、劳务等30项。 至 1964年6月底, 共有95个大队527个生产队投入副业生产, 劳力最多达6230人,最少也在2800人以上, 创产值143.42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家庭副业被视为 “资本主义尾巴”,被批判禁止;建材、铁器、四坊等副业项目由生产队经营。由于强调粮食生产上“纲要”,队办副业处于从属、服务地位,发展较为缓慢,产值一直未突破100万元。
*共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中推行各项改革措施,为副业的蓬勃发展创造了条件, 全县副业生产全面开花。副业有麻、 豆、瓜、菜、药、油等“八大种”;农副产品、土特产品、修配制造、烧制、 编织等加工业;采石、铝矿土、耐火土、建筑砂石、石灰石等开采业;运输队、建筑队、装卸队等基建和劳务;缝纫、理发、饮食等服务业。
第三节 工业稳步发展 商业日益活跃
一、 工业
隋朝时期,高邑人民对西部的陶土已能开发利用。明清时期,砖瓦、石灰的烧制,木器的制作,多部县志已有记载。民国初期,手工业趋于较全面发展。1931年,全县已有陶瓷、砖瓦、石灰、铸铁、木器、锡器、首饰、成衣、印刷等业共75家,土纺土织散见于全县农村,但均为手工操作,规模甚小,无机器生产工业。日军侵占高邑后,或停或关,所剩无几。至新中国成立前,工业基础仍十分薄弱,194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仅为45万元。
新中国成立后,为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弥补财政之不足,*共中**高邑县委、县政府及辖下财粮、公安、司法、县社等工作部门率先办厂,并鼓励、扶持手工业的恢复发展。1952年,县办轧花、陶瓷、砖瓦、油坊、副食品等小型工业企业11家,私营手工业恢复到75家,总从业人数606人。工业总产值达到293万元, 比1949年增长6.5倍。
1953年,县属小工厂进行合并归口,1956年,对私营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部分私营人员转业。1957年,县属工厂4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7家,总从业人数精编为326人,工业总产值达到328万元。除县办陶瓷厂和砖瓦社有定型产品外,其余企业仍为服务加工型,效益很低。
1958年,全民大炼钢铁,在既无厂址、又无设备的情况下,一哄而起,又一哄而散,结果劳民伤财,原有工业也因支援钢铁而生产受挫。在效益极差的情况下,1959年产值曾畸形地增长到1183万元,但此后即连年下降,“二五” 期末为440万元。
1966年,工业生产受到严重的摧残。企业数量未能增加,产值再次剧跌, 1966年仅为177万元, 1970年方又艰难地恢复到757万元。
“四五”期间,为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县磷肥厂建成。玻璃、毛纺、印刷、棉织等厂也先后由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过渡而成,并分别创出了本厂的定型适销产品,由服务加工型逐步转入产业化,使高邑工业始具发展基础。1975年,县办工业达到 16家,社办工业5家,总从业人数达到1850人。工业总产值1592万元,比1970年增长110.2%。
1978年之后,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县、乡、村办工业同步发展。1980年,全县工业企业总数41家,从业人员6162人。工业总产值2555万元,比1975年增长60.5%。但由于多年来过分强调农业发展,故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间工业产值始终低于农业产值,所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例年平均为 29.6%。1980年最高时亦仅占 38%。
(一)县办国营工业
高邑县的第一家国营工业是 1954年由县社、县财粮科、县司法科三家办的小瓮窑合并而成的陶瓷厂。时有干部职工86人,投入建设基金15869万元(旧币),当年完成工业产值126372万元(旧币), 实现利润19752万元(旧币)。
1958年3月,原铁工业生产合作社改名高邑县机铁厂(即机械厂),1962年转为地方国营。至1963年,该厂共有干部职工215人, 固定资产总值42.3万元,完成工业产值50万元。
1966—1968年,国营工业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就连原有企业的正常生产也受到了严重影响。特别是机械厂,生产管理系统受到冲击,企业陷于瘫痪,派性遗留多年。1967年仅完成产值17万元,比上年下降26%,比1963年下降 10.5%。
由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1969年至1971年3年间,先后建起了磷肥厂、铁厂、农机修造厂、玻璃厂4家企业, 至 1971年底共计6家。其中农机修造厂和机械厂隶属于县农机管理局,其余4家隶属县工业局,干部职工总数达到910人。完成工业总产值269万元。
此后,由于过于片面强调支农,农机修造厂长期没有定型产品,而玻璃厂的产品亦更换频繁,铁厂则由于原材料不足,于1974年停产,整个国营工业系统仍呈不景气状态,至1975年,完成工业产值44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 29.8%,所占比例比1971年下降了 1.9%。
1976年,铁厂改属地区企业,易名“小钢联”,仍为高邑县主办。投资680万元,工人增至500余人,占地74亩,建厂房3500平方米,购置设备300多台。由于原料和燃料动力都没有落实,便盲目上马,结果形成无米之炊,还未生产又被迫下马。1980年归高邑县乡镇企业局管理,生产聚乙烯泡沫塑料。1996年转包给花园炼铁厂,其后因污染严重停产。
1976年,高邑县投资424万元,筹建化肥厂,1978年5月竣工投产。年底,国营工业企业仍为6家,干部职工总数增至1644人,完成工业产值606万元, 比1975年增长了37.1%。但长期形成的“只抓生产,不抓经营,只看产值,不看利润”的积习仍束缚着企业管理人员的思想,效益依然很差。陶瓷厂、磷肥厂连续三年亏损,加上玻璃厂,1978年三家企业共亏损31.4万元,其余三家企业仅实现利润24.8万元,盈不抵亏。
1978年之后,贯彻国家“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以推行经济责任制为突破口,加强领导班子整顿和建设,扩大企业自主权,改单纯生产型企业为生产经营型企业,玻璃厂和农机修造厂的产品努力向定型方面靠拢,经济效益明显好转。至1983年,完成工业产值1330万元, 比1978年增长 119.5%, 实现利润186万元, 比 1978年净增192.6万元。
(二)县办集体工业
1950年,孙家庄窑业合作社成立,有工人19名。1954年,固定资产额1200元。年底,完成产值9600元, 实现利润2000元。1955年转为高邑县砖瓦厂,隶属于县供销社联合社。
1954年至 1958年,结合对私营手工业的改造,又先后组织起印刷、修自行车、黑白铁加工、缝纫、木业5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隶属于1956年建立的手工业联社,总从业人员150人。但处于首创阶段,除砖瓦厂、木业生产合作社能常年生产蓝砖和木制农具外,其他合作社仍主要从事服务型加工,故三年间,产值平均在15万元左右,利润浮动在2.6万元上下。
1958年高邑与元氏县合并,砖瓦厂和印刷社工人全部调往元氏,其他合作社则由于支援大炼钢铁,生产效益极低。
1962年恢复元氏、高邑、赞皇建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调整为砖瓦、木业、缝纫、皮麻、印刷、修自行车、黑白铁加工7家,归属当年成立的县工业局,生产逐步得到恢复。但由于1961年生活困难,精减职工,到1963年,从业人员为123人。年底,完成工业产值29万元,比1958年增长93.3%,实现利润3.8万元。此后几年,保持持续增长势头。1968年产值达到50万元,平均年递增率11.5%。实现利润8.3万元,比1963年增长118.4%。
从1969年开始,这些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逐步摆脱手工生产方式,机械化半机械化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调整产品结构,企业由服务加工型转向产业化,到1976年,先后过渡为砖瓦、木器、棉织、 毛纺、印刷、五金6个县办集体工厂,仍隶属县工业局。产值利润都有了较大的突破。1976年底,职工总数发展到401人,固定资产值为85.3万元,完成工业产值312.6万元,比1968年增长5.25倍,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1.1%,实现利润23.3万元,比1968年增长184.1%。
1976年11月,棉花加工厂机床车间独立为高邑县机床厂,1978年,砖瓦厂迁址城照村南,旧址改为水泥厂,年底,县办集体工业增至8家,职工总数1106人。其间,由于五金厂、毛纺厂和纺织机械厂(原机床厂)的产品畅销,生产发展较快。1978年县办集体工业完成产值460万元,比1976年增长47.1%,实现利润57.4万元, 比1976年增长146.3%。
1979年,各企业加强了经济核算,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此后,根据国家经委《关于加强领导,抓好企业整顿工作的意见》,县办集体工业在全县统一安排下,进行了恢复性整顿,普遍建立了责、权、利相结合,以责为中心的承包责任制,使企业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业产值稳步增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三)乡村工业
高邑的乡村工业起步较晚,基础亦较薄弱。“文化大革命” 以前,全县仅有10余座村和生产队办的马蹄窑,以手工方式季节性地生产蓝砖。年产蓝砖约340万块,均供本县修盖民房之用。另外,北凄村亦有少量生产队以小圆窑烧制石灰,但产量很不稳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煤炭供应趋于紧张,到1968年,只剩两三家砖窑能断续生产,石灰全部停产。
1969年,根据“以副养机(农机)、 以机促农”的政策,县政府鼓励社队发展工副业生产,中韩村第五生产队办起一座小化工厂,投入辅助劳力30余人,以土法生产氧化镁和白草土,当年仅完成产值404元,1970年产值达到3400元。三年后即因经营状况不好而停产。其间,全县各社队副业摊点建起不少,但社队工业却未能得到应有的发展。
1974年,王同庄乡创办全县第一个乡办工业企业,生产基本化学工业原料氧化铁红。同年,万城乡砖厂、西富村乡石灰厂亦先后建成,生产能力分别为氧化铁红530吨,机制砖 1000万块,石灰2000吨。三个乡办企业的总从业人数为253人。年底,完成工业总产值183万元,实现利润41万元。
1975年,中韩乡面粉加工厂建成,拥有赞皇产50型面粉机一套,年加工小麦700万斤。经营采用以小麦兑换面粉、收取加工费的方式。同年,城关镇绣花厂建成,从业女工25人,生产室内及床上装饰用品。
1978年,东良庄村开村办工厂之先河,建成东良庄村化工厂,生产铬黄系列产品。此后,乡村工业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了规模。
(四) 重点企业
高邑县砖厂 建于 1950年,初为孙家庄窑业合作社。厂址在火车站西,东塔影村东,有工人19名,土窑1座,水车1挂,手工制作,年产蓝砖40万块。1952年增设土窑l座,至1954年,已有固定资产1200元,完成产值9600元,利润2000元。
1955年公私合营,该砖厂与河村、韩庄砖窑合并,称高邑县砖瓦厂。1965年易名为高邑县砖瓦合作社。1974年,采用五五斜七装窑法,提高窑容量,实现高产、优质、低消耗。当年生产机制砖 1811.3万块,完成产值60万元,利润9.6万元,机砖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1971年至1975年,平均每年供应石家庄地区250万块机砖。
1978年,旧厂土源枯竭,遂迁址城照村南,占地100亩。干部职工 247人。新建42门轮窑1座,购置40型制砖机1套,连同车床、 大小拖拉机、发电设施,固定资产总值为36万元。1980年,生产机制砖2060万块,完成产值62万元,利润14万元,机砖合格率达企业标准的95%,一级品率达62%,万块机砖耗煤460公斤。
高邑县机械厂 1954年建,初为铁工业生产合作社。仅有工人30名和两盘烘炉,生产炉条和水车链子。1956年新购3马力柴油机1台,开始生产铁锅和5-2型水车,年产值6万元,利润5000元。
1958年3月,定址火车站东,改厂名为高邑县机铁厂,职工增至70人,又增置鼓风机1架和旧皮带车床2台,新旧设备共27台(件), 固定资产总值3万余元。生产炉条、犁铧和五英寸离心式水泵,兼营修配。年产值19.2万元,利润仍不足万元。
1963年,易名高邑县农业机具修造厂,转为地方国营。新增部分机床,固定资产总值达到30万元,职工亦增加到160人,其中技术人员2名。开始生产铡草机、脱粒机等农用机械。
1964年,工人张老宁研究成功 2-8型碾米机,当年生产486台,深受用户欢迎,1965年产量增至926台,此后即成为该厂拳头产品。
1974年,再次配备主要领导干部,任用技术人员主抓生产,增置较先进的车床10余台,开发研制出新产品J160、8NQ两种型号农用潜水泵。年底,共生产203台。加上传统产品碾米机、脱粒机,共完成产值85万元,利润1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5090元/人。企业一跃成为先进企业。
1976年,在河北省农机研究所驻厂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始研制JD-5型手扶拖拉机。1979年投入生产,当年生产 20台,全部售出。
高邑县五金厂 前身为小五金生产合作社,由1955年后成立的几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几经分合演化而来。1968年与木器厂合并称支农厂,1974年, 试产“462”“3984” 轴承和冷水嘴。冷水嘴市场见俏,1976年小五金即从支农厂析出,独立为五金厂,专门生产冷水嘴及水暖管件。时有干部职工73人。主要设备有专用车床10台,136型车床1台,牛头刨1台,加长18型车床1台, 20型车床1台,冲床1台,固定资产总值25.46万元。当年生产冷水嘴16.8万只,完成产值69.1万元,利润11.7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9087元/人。此后生产直线上升,1978年冷水嘴产量即达30.5万只。
1979年以后,该厂发挥技术人员的作用,不断改进加工工艺、 改变产品用料、扩大产品品种,先后研制改造大中型加工设备20多台,实现技术革新38项,使产品成本下降,质量提高,销路畅通。该厂在企业整顿验收中,即达到“六好企业”标准,连年被评为河北省定点生产冷水嘴的专业厂家。1982年获河北省优质产品称号, 1989年创省级先进企业,“亚”字牌冷水嘴获轻工业部优质产品称号。
高邑县化工厂 原为磷肥厂,建于1968年。 干部职工 66人。 只有1台球磨机, 固定资产13万元。以人工搅拌,年产过磷酸钙1791吨,完成产值27万元,利润1.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4242元/人。
1970年, 钢硫厂在铁路西建成,生产 25 号灰铁和硫酸。 由南京设计院协助建立了1座年产 2000 吨硫酸的土硫酸炉,硫酸车间约投资 15万元, 全厂人数200人(含灰铁车间),当年生产硫酸185吨。
1973年,河北省化工局拨款 23万元,扶持该厂研究开发硫酸催化剂————钒触媒。1974年研制成功,试生产36平方米。1975年, 进入正常生产, 全年产钒触媒 100平方米。
1979年,干部职工增至244人,自制反击式*碎机破**1台,离心式风机1台。同时,开展四定一奖、百分计奖、计时加奖等竞赛活动,班产、月产量均明显提高。另外,扩大采购队伍,购进大量优质原料,年底,生产硫酸2196吨,过磷酸钙8336吨。同年,销售市场看好,所产磷肥除供应本县外,还远销山东省。完成产值112万元,实现利润30万元,一举扭亏为盈,比1978年净增40.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4588元/人。
高邑县毛纺厂 前身为皮麻生产合作社,1974年,改制毛纺机l套,自制摇纱机1台,试产地毯纱,当年生产3.5支地毯纱10吨。 1975年,又自制土洗机1台,甩干机l台,卷扬机l台,包针布滚机1台,固定资产总值9.9万元。干部职工28人。年底,地毯纱产量达到41吨,完成产值69万元,利润1.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3800元/人。 经全体职工刻苦钻研,产品质量逐步提高,毛纱条股不匀率为6.5%,含潮率10%,均达到质量标准。
1976年11月,正式改称高邑县毛纺厂,3.5支地毯纱成为市场抢手货。该厂再接再厉,改革、增置毛纺设备,又开发出6支、10支两种中高档纱,企业呈现勃勃生机的景象。
1980年,坐落在铁路西侧的新厂建成,占地 13334平方米,干部职工增至113人。共有BC272F、BC583梳机、纺机等大型设备12台, 固定资产总值15万元。当年,生产地毯纱130.2吨,完成产值173万元,利润17万元, 分别比1976年增长217%、151%和11 倍。
1976年即被评为“大庆式”企业。是河北省从事毛纺织的第二大专业厂家,产品畅销全国各地。
高邑县陶瓷厂 1954年, 由县社、县财粮科、县司法科三家办的小瓮窑合并而成。厂址在南焦村西,干部职工 86人。合并后,投入建设基金15869万元(旧币),新建工房、库房81间,当年烧制缸、盔、罐等日用粗瓷8万余件, 完成产值 126872万元(旧币), 利润19752万元(旧币)。
1957年,开始在北焦村南筹建新厂,建直烟窑2座,砖洞15条和部分工房。1958年开始搬迁, 1963年全部搬完,形成集中生产。
1964年,从唐山购进制缸机1台和配套设施,停止瓷生产,开始基本定型的半机械化制缸生产,使半成品生产工效提高3倍。同年又增建5座倒烟窑,扩建工房3000平方米,使生产能力提高2倍。是年,生产大缸6.62万件,盔类5.46万件, 杂件27.27万件,共计39.35万件,完成产值34万元,利润2万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产品结构无变化,但受*乱动**冲击,生产很不稳定。十年间,除1975年外,其他年份产量均低于 1964年的水平。1976年,生产粗瓷34.99万件,完成产值46万元,亏损3.6万元。
1979年,加强了企业管理和销售工作,特别是110米隧道窑下半年实现简易投产,使企业出现转机。年末,生产粗瓷 44.2万件,完成产值66万元,扭亏为盈,实现利润1万元。
该厂多次被评为县级先进企业。是石家庄地区唯一一座隧道窑,为全省八大窑之一。
二、 商业
高邑县自古地处通衢大道,交通四通八达,得益于较好的区位优势,许多外地人纷纷来县域定居经商,渐为繁华的商旅重镇,清末民初,远则山西省,近则新河、宁晋等县多有人前来经商开店,市肆包括煤炭、盐业、洋布、 花店、 粮食、杂货、饮食、典当等20多个行业,1931年计有店铺90多家, 从业人员近300人,资本总额达 10万元(银圆),大部分集中于县城和火车站一带。
日本侵华致高邑沦陷之后,因时局危难,多数商户选择了逃散和关门歇业,能敷衍营业者寥寥无几。新中国成立后,经人民政府宣传、扶持,私营和个体商业得以恢复振兴。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贯彻保护发展私营和个体商业、繁荣城乡经济的政策,私营个体商业得到进一步发展,1954年达到576户, 从业人员达811人, 其中坐商251户, 拥有资本600元; 摊贩 320户, 拥有资本45476元, 全年商品销售额达76.14万元。当年,按照上级统一布置,高邑县开始对私营个体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6月,高邑县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完成,除34户、41人走乡串户的小商小贩继续经营针头线脑等微小商品外,全县共改造私营商业565户,涉及704人,其中转入农业288户378人,转入国营门市11户18人, 资金7647元;建立公私合营门市11个,安排了150户190人;建立统一经营合作商店2个,安排了 18户20人,资金1377元;建立自负盈亏合作小组11个, 安排98户98人,入股资金1975元。至此,在商业领域,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
1958年后,公私合营、合作商业逐步萎缩,私营和个体商业基本取消, 国营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占据主导地位。1965年,全县社会商业零售额791.3万元,其中商业零售额704.9万元,国营商业完成310.4万元, 所占比重分别为48.8%和39.2%。
1968年供销合作社并入国营商业,流通系统的少渠道多环节,加上“文化大革命”的冲击造成的管理混乱,商业活力严重下降,购销及利润指标的增长率比起其他时期明显放慢。
1978年*共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改革商业体制,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体制、多条流通渠道并存, 以国营商业为主体,供销合作商业为助手,私营和个体商业为补充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此后,开业户数、从业人数、经营商品品种及数量迅猛增加,许多农民到县城火车站开设门店。1979年个体经济发展到60户, 包括40户饮食业和20户小百货商贩,流通领域初现兴旺景象。
第四节 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一、农民教育与扫盲运动
1949年末,高邑县总人口为73477人,其中农业人口71375人, 占全县总人口的97.14%;农业人口中的劳动力大约2万人左右,这些人中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不足4000人,其余均为文盲或半文盲。高邑县解放以后,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文化翻身。 自1948年11月,高邑县利用农时冬闲季节,开展了冬*运学**动,县政府组织力量,为各村培养了义务教员,各区成立了冬学辅导组,不间断地对冬学教员进行培训辅导,包括速成识字和农业技术等科学知识。各村固定几间闲置民房作为教室,发动广大农民参加冬学学习。新中国成立之后,上级对冬*运学**动十分重视,专门发文规定开展冬*运学**动的目的和任务主要是扫盲,以提高农民的文化科学知识水平和政治觉悟。从1951年开始,高邑县开展了大规模的扫除文盲运动,以举办识字扫盲为重点的农民业余教育在全县各村普遍展开,与以前冬学不同的是,冬学学员主要是听讲学习,而扫盲班则要求农民像小学生一样动脑动手,会认会写。扫盲班农闲时白天开课,农忙则转为夜校,备有识字课本和教学大纲。1952年9月,高邑县推行速成识字法扫除文盲,教学中推广了西南军区文化教员*建祁**的速成识字法和石家庄教员常青的速成写字法,各村速成识字班取得了显著成效。到1956年,全县96个村庄建立了以扫盲为重点的农民教育业校,并根据文化程度分设初小班和高小班,参加学习的群众达18221人,年底有 3821人摘掉了文盲帽子。
二、文化事业
高邑县文化历史悠久, 自南北朝始,就有人著书立说,泼墨成趣。其后,至唐、明、清各代,文人迭出,或诗、或文、或书画,但大部分作品失传,唯明代赵南星所著的《赵忠毅公文集》《味檗斋文集》《芳茹园乐府》《史韵》《学庸正说》《笑赞》等尚存。当代赵枫川、郭维洲、凌连进、武兆宁等在诗文、书面及舞蹈艺术方面各有所长,造诣较深,在省内乃至全国颇有名气,为高邑增添了光彩。
历代在高邑境内广为流传的乱弹、秧歌、丝弦、河北梆子等地方戏曲及太平车、抬杠、扇鼓、牛斗虎、旱船、武少林、跑驴等民间艺术,品种繁多,风格各异,群众喜闻乐见。七七事变后,迫于战乱,曾一度销声匿迹。高邑解放后,群众文化得以复兴。全县建戏班37个,其中乱弹班4个,秧歌班15个,河北梆子班13个,丝弦班4个,评剧班1个。太平车、牛斗虎、扇鼓等民间艺术经县文化馆挖掘整理,推陈出新,得以幸存。其中河村扇鼓于1963年到石家庄、保定、天津、北京等地演出,受到领导和观众的好评。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高邑县的电影、广播、电视、图书等文化事业得以迅速发展。
(一) 花会
高邑县花会历史悠久,形式繁多,风格各具特色。在高邑县广为流传的花会有太平车、抬杠、旱船、牛斗虎、武少林、跑驴、高跷、拉碌礴、扇鼓、木偶等。据一些健在的老艺人讲述,全县共十二个会,每个会、村、镇数目4-18个不等。从二十世纪初至七七事变前,每年三月期间,各会均要进城演出。时间大多在农历三月初十以后,最迟不晚于农历三月十五。每个会有一定的组织形式,设大头、上小头、下小头三种职务。大头负责耕种会上专有的公地,其收入作会务费用。花会期间要管饭,上小头负责通知参演人员等组织工作,下小头负责保管乐器、道具、服装。这三个职务由每村会众公推轮流担任。每年农历二月初二,由会首召集各村会首开会,决定当年演出诸项事宜,此曰“请茶”。之后, 至三月初一,各村会首发放乐器、道具和服装,组织排练,此称“撒鼓”,一般正月十三正式演出。清末和民国初年为高邑县花会活动鼎盛时期,七七事变后,因广大演员投入抗日战争,各会均停止活动。新中国成立后,县文化馆多次派人挖掘、整理,由于有些花会技艺失传,难以复兴,至今保留下来的有太平车、牛斗虎、扇鼓等。
(二) 文艺创作
高邑县自南北朝始,至唐、明、清各代,均有文人著书立说,如眭夸的《知命论》、李神戚的《乐书》等,但多数作品已经失传,唯明末政治家、文学家赵南星的著作幸存较多。他的《味檗斋文集》《笑赞》《芳茹园乐府》等至今仍广为流传。
新中国成立初期,东南关郭维洲以田生为笔名开始发表作品,其中影响较大的作品有小说《俺们都是铁头》。后郭维洲调山西省文联工作,笔耕一生。20世纪50年代,中韩村王成开始发表作品,笔名白雪剑(一名薛建),题材多反映部队生活,较知名的有小说《浪里焦峰》。20世纪60年代初他*员复**回乡,仍从事业余创作。1980年创作的话剧《旧友重逢》参加了地区会演。
营儿村凌连进于20世纪50年*开代**始在《湖北子弟兵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广西文艺》《大公报》《羊城晚报》等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其作品先后涉足快板诗、散文、报告文学、话剧等多种文学体裁。20世纪80年代,他创作的三部作品《开采光明的人》《山乡骄子》《桂月酒店》均被拍成电视剧并播出,在全国较有影响。
高邑县文化馆于 1963年确定一名干部具体负责文艺创作活动,并不定期编印《鄗歌》油印小报,开始有组织地进行创作活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办。1971年文化馆设立创作组,有创作人员两名。1972年起开始不定期编印《高邑文艺》,发表业余作者的作品,为全县业余作者文艺创作园地。《高邑文艺》初为油印本,1977年8月改为铅印本,1979年8月改名《春芽》,每期印600份,发给全县业余作者。由于文化馆经常组织业余作者进行创作活动,培养和造就了一部分优秀作者。秦留村秦宗贤自1964年始连续发表小说,题材多反映农村生活,影响较大的小说有《文化馆的老张》《山村一盏灯》《槐花峪》等。1978—1979年,他根据古典文学《封神演义》改编了连台本戏(六本),成为高邑县河北梆子剧团保留剧目之一。1981—1985年,他先后创作了剧本《收工之后》《一百个放心》《夜深人不静》及大型新编历史剧《闹察院》,其中《一百个放心》《夜深人不静》获地区剧本创作奖,《闹察院》获地区专业剧团演出奖。1965年12月,秦宗贤出席全国青年业余文学创作积极分子大会,受到周恩来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79年他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河北分会,创作的《嫦娥游神州》获地区演出奖;崔占吉创作的剧本《三尺地》参加了地区专业剧团会演,剧本虽未发表,但演出效果颇佳,获地区演出一等奖。
三、卫生健康事业
新中国成立初期,高邑县内有“大众医院”,后改称“高邑县卫生院”,下设医疗股、卫生股、总务股,有病床15张,负责全县城乡的重点医疗服务。县域卫生行政管理工作没有专设机构,暂由民政局兼管,后由县政府秘书代管,全县卫生业务由县医院联合会和县卫生院具体管理。1950年,医联会创办了西北营、万城、河村、西富村、坊珊、后庄头、王同庄、中韩8处卫生诊所,基本满足了全县群众就近看病的需求。当年开始推广新法接生,由县卫生院抽调专业妇产科医生开办培训班,对乡村接生员开展业务培训,传授新式健康消毒接生办法,有效消灭了破伤风等疾病,减少了新生婴儿的死亡率。1952年8月,县政府报请石家庄行政专署批准,正式设立卫生科,负责全县医疗、防疫、妇幼保健等项工作,其中下设妇幼保健组,配备1名专职人员,主管妇女及婴幼儿卫生保健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视。妇幼保健组除检查巩固新法接生,保障新生婴儿健康成长之外,还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了妇女“三调三不调”的劳动保护制度,即在妇女经期劳动范围调干不调湿,孕期劳动强度调轻不调重,哺乳期劳动场所距家调近不调远,有效保障了妇女的卫生健康和婴儿喂养便利化。卫生科成立之后,便着手狠抓防疫灭病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教育群众,改善环境卫生,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接种疫苗,消灭了天花、疥疮等烈性传染性疾病,遍及全县的黑热病得以根除,其中*脑流**、白喉、伤寒、痢疾等流行性传染病也基本得到控制。1953年2月,高邑县开始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实行公费医疗制度,每人年均划拨医疗保健费25.50元,有病到指定医疗单位就医后由县卫生科统一结算。是年,根据毛*东泽**主席关于“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指示,高邑县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爱卫办致力于改变城乡卫生状况,以良好的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动全县人民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即讲究个人卫生,环境卫生达到人净、家净、院净、街净的卫生标准,努力实现墙光、地光、炕光的清洁卫生。为防止疾病传播,制定了锅、缸、厕所加盖防病源措施,有效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卫生习惯,在全县评比树立起五百村、孙家庄、大夫庄村3个卫生村,以典型带动实现了全县爱国卫生的大跨越。1956年,万城等8个医联会诊所经公私合营改为乡保健站,属集体所有制单位,对所属乡镇人民群众开展医疗服务。同时由于农村实行合作化运动,个体行医受到限制,大多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纷纷加入农村保健站(室),担负所在村庄群众的防病治病工作,至1979年,县、乡、村基本医疗体系初步建立起来。
四、科技事业
新中国成立后,高邑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科技工作,各种机构相继建立,各项事业逐步发展。*共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群众科学技术团体逐年增多,科技队伍不断壮大,科研活动蓬勃发展。至 20世纪70年代末,全县有研究会8个,专业协会11个,专业学会5个。共有会员2790人,有各类科技人员742人(不含教师),占全县总人口的5.2%。取得科研成果40项,其中获地区以上成果奖的17项。
三十年来,经广大科技人员的共同努力,攻克了一个个难关,取得了多项科技成果。1964年,机械厂张玉文、张兴华主持研制的碾米机获得成功,经第八机械工业部和河北省机电厅鉴定,1965年被列为全国先进产品。进入 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科技进步和全县科技队伍的壮大,科技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不断上升。1970年,东张村农业技术组赵振宗等开始研究微生物在农业上的应用。1973年获得“白僵菌农药生产新工艺”和“5406菌粉新法生产”两项成果。 1978年, 全国科学大会以后,农业科技人员纷纷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取得很多科技成果。
五、城镇下乡知识青年安置
1968年12月 22日《人民日报》传达了毛*东泽**的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天津200多名知识青年到高邑县五百村、东塔影、南邱村等12个大队插队落户,这是到高邑县插队落户的第一批知识青年。1974—1975年高邑县分4批接收石家庄知识青年730人,加之本县动员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43人,共计958人。安置形式以建立知识青年点为主,少数知识青年投亲靠友。全县共有知青点 39个,分散在较好的生产队,五百村知青点人数多达39人,安置经费(包括生活费、建房费、农具费、学习费)每人每年500元。知识青年口粮每人每年不少于450斤,由所在生产队供应。据统计,1970—1980年共拨安置经费50万元, 木材300立方米, 建房480多间。
1971年起,在农村锻炼两年以上的知识青年通过企业招工、大中专院校招生、应征入伍等途径逐步安置。到1981年,全县除38名知识青年在农村安家落户外,其余都已回城安置。知识青年被招工之后,其下乡年限计入工龄。下乡结婚又招回城的城镇女知识青年,其所生子女同迁回城。
第五节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夯实老区发展基础
一、 水利建设
高邑县系老井灌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主要依靠地下水。据旧志载,高邑历史上旱涝灾害交替发生。为抵御灾害,历代官府也兴修水利,但因生产条件落后,又无统一规划,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经常受到旱涝灾害的侵扰。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建设事业,坚持防洪除涝和打井抗旱两手抓,取得了一定成绩。在防洪除涝方面,1950年至1979年,共修筑沸、槐两河防洪堤27.3千米,挖排水沟4条,全长35.4千米,修建北渎小(二)型水库1座,控制面积102平方千米,除涝能力达到3—5年一遇;在打井抗旱方面,1954—1979年全县共打机井近万眼。到1979年,全县实有机井2591眼,水浇地 244024亩, 占耕地面积的96%。
(一) 防洪工程
1. 河道治理
槐河,新中国成立前不仅河道狭窄,而且无堤防设施。新中国成立后,县政府对槐河进行了全面整治。1950年,在该河两岸地势低洼处修筑了部分堤岸。1963年冬至 1964年春整修了槐河左右两岸大堤。左岸西起故寺,东至里村,右岸西起中韩,东至磨房,两岸合计长 11.5千米, 用工25万个,投资5万元, 动土石方8万立方米。 1973冬至1974年春,由张长水设计、耿兰海组织施工,将里村十道丁坝改为三道土石丁坝。丁坝共长150米,动土1万立方米,投资3万元。1974年至1975年在徐家庄修建了丁坝三道,长分别是100米、200米、250米,总用工2.4万个,投资6万元。1975年5月,在故寺村南整修大堤1070米,动土12791立方米。整修后的槐河行洪能力达1564立方米/秒。
泲河,新中国成立前由于河道上宽下窄,泄水不畅,洪水经常泛滥,使人民生命财产经常遭受损失。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对沸河的治理。1950年首先疏通了西张村一南陈庄段河道,且在两岸修建了大堤。1956年至1957年再次修筑部分堤防,堤防合计长20.8千米。以上水利工程均被1963年洪水冲毁。后国家拨出专款对河道堤防重新进行建设。1963年冬至1964年春,在沸河两岸(南岸西起仓房,东至东北营,北岸西起营儿,东至柏乡县界)均修筑了堤防,两岸合计长12千米,动土10万立方米,国家投资6万元。 1964年冬修筑西张村片石护堤350米、宋家庄片石护堤250米、贾村片石护堤400米。1967年又修筑了东张村片石护堤300米,加固了险段工程。为了进一步疏通河道,加固堤防,县政府于1971年冬至1972年春,分两期开挖修筑东张村至七孔桥(今东驿头沸河桥)段的河道和堤防。左堤长 2466米,右堤长1700米,共挖土方22.3万立方米,填方18.4万立方米,共投资4.97万元,其中县自筹款1.97万元。1979年至1981年修筑南陈在片石护堤890米,动土1.5万立方米,动石方0.4万立方米,共投资9.9万元。通过几次整修,沸河的行洪能力达到了 752立方米/秒。
2. 水库建设
北渎水库 1958年在省、地水利部门的协助下,由县水利部门勘测设计,在北渎村东北修筑的一座小(二) 型水库,大坝为土坝。水库建成后,可蓄水 12.3万立方米,浇地 900 亩,对改变北渎村水利落后面貌起了应有的作用。但因大坝没有石头护坡,被1963年特大洪水冲垮。后经北渎村干部群众请求,县人民政府决定重建北渎水库,并于1972年10月动工兴建,到1975年4月竣工。重建后,坝身改为浆砌块石,坝高12.7米,坝顶宽1.5米,坝长35.8米。此工程共用工2.5万个,投资2.8万元。设计库容15万立方米。可浇地500亩。1978年,北渎村群众为了多蓄水浇地,私自将坝体加高了2米。坝体加高后的库容为31万立方米。坝体加高后,由于连年干旱,只有少数年份可蓄水,大部分年份不能发挥效益。
(二) 排涝工程
1. 改道泥河(也称新泥河排水沟)
为了拦截西部赞皇县丘陵山区的来水,减轻易涝区的危害,1972年春夏两季对泥河北支进行了改道治理。改道后的泥河北支称为新泥河排水沟,由南蒲底村西改道向北,经石家庄、西蒲底、西马闲、寺马闲、东马闲流入槐河,全长6.07千米。挖土5.7万立方米,建桥10座,筑片石护坡4处,修土坝7处,全长427米,共投资3万元。改道泥河设计流量10立方米/秒,河道底宽4米,边坡比1:1,可排泄上游55.71平方千米的沥水,对治理泥河易涝区发挥了重要作用。
2. 古城排水沟
为了解决古城岗坡地降雨排水对下游仓房村、西富村、东富村等村的影响,不致使这一带低洼地块受涝,县政府领导群众于1971年冬至1972年春,在古城西岗坡与平地接壤处,南北方向开挖了一条排水沟,即古城排水沟。南起古城,北经贾村村东入沸河。全长2.1千米,底宽3米,控制面积1.5平方千米。
3. 西驿头排水沟
修建于1975年,西起临城县梁村与高邑县辛庄接壤处,经辛庄、西驿头村、东驿头村流入沸河,全长4.78千米。该沟宽5米,左岸建堤,集水面积10平方千米,控制面积3平方千米,解决了长期以来西驿头村的易涝危害。
(三)农田灌溉
1954年伴随着农业合作互助运动的开展,全县开始机井建设,当年打机井2眼。之后,随着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加快了机井建设,到1959年末全县实有机井672眼。进入 20世纪60年代,旱情加剧,加之1963年洪水冲毁部分水井,机井建设掀起高潮。据统计,1960年至1964年,五年时间全县共打机井1342眼,平均每年打机井268眼,1964年,最多打机井675眼。此时机井多数是在砖石井的基础上深锥而成,称吊管井。管材先是竹管,后改为木管、砖管。施工方法多为人工架子。1965年打井设备引用了“大锅锥”,加快了打井进程,提高了成井质量,井深一般为20—40米。1969年以后,水泥管取代了水管、砖管,并改吊管为闭管,机井质量明显提高,其方法是从地面垂直下钻到含水层,水位以上下白水泥管,水位以下下花水泥管。井深一般在20—90米。1966年高邑县相继引进了 300米钻机、丰收150、丰收250、乌卡斯等较先进的打井机械。20世纪70年代旱情严重,地下水位逐年下降,部分水井干枯。为了抗旱保丰收,全县再掀打井热潮,促使机井建设又有新的发展。1970年至1979年全县共打机井6520眼,平均每年打井383 眼。
二、电力建设
1930年,高邑火车站南端(旧称火车站南道口)建立了电灯房,设备是英国进口的柴油机一部和50千瓦电机一组。该机组所发出的电专供铁路信号、售票房、道口和道班使用,这是高邑首次用电。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委员会在人民铁工厂安装了柴油发电机组,设备是75马力柴油机、50千瓦发电机。该机组所发的电, 白天供铁工厂2台4.5千瓦电动机使用,晚上供县人民委员会及机关、学校等单位照明。1954年后棉油加工厂、机铁厂等自购发电机组, 自发自用。1958年末,全县小型发电机组发展到10组, 计180千瓦。1959年夏,在上级电力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由机械二厂电工队具体负责,从南邢郭供电所到高邑县城架设了一条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全长18.2千米。从此,高邑开始使用国家电网的电。同年底,县城、城照、营儿、贾村、王家村、东塔彭、孙家庄、五百村等先后通电,共有变压器20台,容量900千伏安,农田灌溉面积1500 余亩。
1962年,高邑始建变电站,之后,电力事业发展较快。1965年上半年,全县9个公社107个大队全部通电,共架设高压配电线路100多千米,配电变压器200多台,低压线路350公里。1966年至1970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工农业生产受挫,电力事业发展缓慢。1971年后,工农业生产开始好转,电力事业也得到相应的发展。1979年以后,电力事业发展迅速,为工农业的迅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随着电力事业的发展,电力供应也不断增加。初办电时,用电量较少。20世纪60年代初,电力事业发展较快,用电量显著增加。1962年用电量59万千瓦时, 1965年增至459万千瓦时,是1962年的7.8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用电量迅速增长。1979年全县工业用电量达到1263万千瓦时,农业用电量达到1378.9万千瓦时,其他用电量711.6万千瓦时。
三、交通运输
据1942年《高邑县志》载,高邑县道主要有8条。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对县道进行了改修,大部分古县道已绝迹,仅少部分尚存遗迹。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对全县乡间大道进行了调整和改修。之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有的已改建柏油公路,有的至今仍在发挥作用。新中国成立后30年的主要公路有:
(一)京磁公路
新中国成立初期高邑县境内仅有一条干线公路,即北京通往磁县的公路,简称京磁公路。北从故寺入高邑县境,南经东驿头出境入柏乡县界,境内全长14.2千米,路基宽10米,路面宽8米。有永久性桥梁2座,涵洞 16个。
该公路是由古代的车马大道演变而成的。元、明、清时期,建都北京,这条大道便是北京向南通行的主要驿道之一。但路面很窄,弯弯曲曲,高低不平,勉强通行。七七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出于军事和掠夺的需要,于 1938年在原有车马大道的基础上改修为土公路。路虽修成,但抗日军民为反抗日军的侵略,不断对该路进行破坏,使其难以畅通。1948年冬,为支援大军南下,县人民政府发动群众,突击抢修,恢复了交通。1949年2月进行了修复,加高了路基,并在公路东侧五米处,另修一条与公路平行的大车便道,专供铁脚车行驶。1950年至1971年间,用民工建勤的方法,逐年组织民工进行修补,使路基得以巩固和提高。1954年、1956年和1963年该路曾三次遭受洪水袭击,*党**和政府及时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对水毁路段进行抢修,保证了公路畅通无阻。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京磁公路交通量日益增加,原来的土路面已难当重负,全线开始逐段铺装柏油路面。高邑段分3期工程进行,1972年10月至 1973年1月进行第一期工程,主要任务是*迁拆**清障,共*迁拆**铁路建筑物4处(东南岩工区、马留村工区、装卸工房屋及铁路职工澡堂),地区长途电话杆1处,海河指挥部和赞皇物资局等单位围墙及孙家庄大队17户民房等,调整弯道7处;第二期工程,全县动用万名民工,自1973年3月11 日至同月底,20天时间,完成路基土方 12万立方米的任务;第三期工程从 1973年4月11日到9月26日完成铺筑渣油任务。三期工程, 共用工2108015个,用款425790元,补助粮79726斤。
从此,京磁公路成为北京连接南方各省市的主要公路交通干线,对减轻京广铁路的营运负担,繁荣地方经济,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二)高赞公路
高赞公路是由高邑火车站通往赞皇县城的公路,全长25千米。其中在高邑境内8.5千米,路基宽10米,路面宽8米。该公路始修于1939年4月,系日本侵略军为掠夺山区财富,强行抓夫,修筑了这条土公路。为抵御日军的侵略,抗日政府实行“变平原为山区”的战略方针,破路挖沟,使这条初级公路经常中断交通。
该公路在赞皇县境内原经铁脚岭,这里坡陡石多,凹凸不平。1959年改修今线,动土28000立方米, 用工 12000个, 1972年铺筑油路。该线的修筑,使赞皇县与京广铁路相连,对于山区矿产资源外运、沟通平原和山区的物资交流,有重要意义。
(三)高宁公路
高宁公路西起高邑火车站,东至宁晋县城,途经高邑县城、王家庄、西大营、中大营、东大营、王村,再往东入柏乡县境内,全线长 30千米,在高邑境内长9.6千米。该公路始修于 1939年4月,当时起自高邑县城东门,走向及途经村庄与今路相同,平均宽度为10.6米,不久,侵华日军在河北村修建炮楼1座。随之于1940年10月,将高宁路改建扩修。改建路线为王家庄、西大营、前哨营、河北村,往东入柏乡县界,路面宽13米。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国家正处于经济恢复阶段,高宁公路除利用民养公助的方式管理外,没有兴办较大工程,1951年为五等路。1952年以民工建勤的方法对路基进行了中修,整理坑槽900平方米,修补坑槽 2200平方米,路旁植树3280棵,并竖有“禁止铁轮行驶”的标志牌两块,1958年改修今线。 1966年3月,邢台地区发生强烈地震后,自高邑向宁晋、新河等地抢运救灾物资,高宁公路交通量猛增,每昼夜车流量1200辆次,较原设计交通量猛增了四倍。因超负荷,路面处于松散状态,为此,于当年5月21日至6月20日将该路改建为宽3.5米的油面路。1972年改建提高,全线铺设了沥青路面,路基宽8米,油路面宽6米。该公路是高邑通往宁晋的一条主要交通干道。
(四) 高白公路
高白公路,是高邑至白家窑煤矿专用公路(其中高邑火车站至城照南一段与高赞公路相重), 全长 11.78千米, 建于 1973年。
(五) 乡级公路
乡级公路是县城通往各乡政府驻地的公路,全县共有9条,全长27.2千米(不包括与京磁、高赞、高宁相重的公路距离)。原为土路,1979年至1980年间,投资 49.4万元,先后对全县9条乡级公路全部铺筑为油面公路,统一路基宽8米,路面宽6米。
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高邑县作为传统的农业县,基础条件薄弱,水利状况较差,沸、槐两河大多季节干涸无水,用于农田灌溉的水井数量较少,大部分土地浇不过来,更有10%的村庄缺少灌溉水井,耕地只能靠天吃饭。土地条件较差,由于高级社接管的土地来自千家万户,大平小不平的现象十分严重,非常不利于耕作和浇灌,由于这些限制,到1957年,全县粮食亩产只有三百多斤。
1957年10月,随着*党**的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跃进大**”高潮,1957年底,高邑县委召开全县动员大会,提出了《关于广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高潮的意见》,要求全民动员,立即行动起来,大兴水利工程,改善农业基础条件。1958年初,县委又召开春季生产动员大会,提出了“今年过黄河,三年过长江,三年实现吨粮县”的奋斗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县委首先在水上做文章,采取土法上马、土洋结合、遍地开花的办法,在各村打深水机井 200多眼,使全县机井保有量达到672眼。为解决西部丘陵地带的水利现状,作为全县重点工程,在北渎、南焦、辛庄修建3座水库。县、乡、村相关领导亲临一线指挥,县直各部门有钱的出钱,有物的出物,无偿贡献运输工具,并抽调大部分干部到工地参加劳动。万城、王同庄、西北营3个乡共派出 1500名青壮年社员自带干粮、工具分赴3个水库工地参与施工,并开展劳动竞赛,有力促进了工程进展,不到4个月工期,3个储水量分别达900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全部竣工。
1958年5月,根据上级相关指示精神,高邑、元氏两县合并为高元县,原高邑县划成高元县的一镇一乡,即高邑镇和万城乡。6月, *共中**高元县委提出《关于开展水利建设,力争实现水利化的意见》。在县委的领导下,高邑、万城两乡镇人民继续掀起水利建设高潮,万城乡在王同庄、南岩、牛家庄以北搞了个万亩丰产方,中间打了一个大口径机井,配套两台38马力的抽水机抽水,浇灌看水需几十个劳力才看管过来,一天可浇几十亩地,县委以现场会的形式推广大口井改善水利条件,在不长时间内,全县新打大口机井10余眼,大大改善了水利条件。
1958年11月,高元县与赞皇县合并为元氏县。翌年3月,原高邑、万城两公社整合为元氏县属的高邑公社。11月,高邑公社*党**委召开扩大会议,提出借“*跃进大**”的东风,再掀农田水利建设新高潮,决定在认真抓好水利建设配套工程的同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农田建设上来,其中谋划了两大重点战役,其一对西部北渎、南焦等村的土地进行改造,人造平原2000亩,大起大垫10000 亩,让岗坡荒地全部变为平原耕地;二是对全公社大部分土地平整,让零碎地块成方连片,以方便耕种浇灌,并逐步深翻改良,增加施肥,增强地力。
为实现西部丘陵地带的土地改造,公社、管区和相关村干部联合组成战地指挥部,吃住在工地,边干边指挥。当地群众男女老幼齐上阵,肩挑手抬,锹飞车舞,奋战不休,县直单位干部职工轮流到工地参加劳动,要求全社各村发扬协作精神,派青壮劳力大力支援,使参加丘陵改造的劳动大军人数达万人以上。为加快工程进度,指挥部还积极开展各种不同形式的竞赛活动,充分激发广大群众的劳动热情,经一冬春苦战,昔日县域西部一望无边的沟壑丘陵不见了,变身平坦宽阔的12000亩水浇耕地,为农业丰收打下了基础。
在另一条战线,公社*党**委首先在王同庄管理区北边几个村规划了个万亩丰产方,除打一眼大口井外,还打了一些配套的机井,但丰产方大平小不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浇地进度。为解决这一矛盾,公社及管区发动所属村社员大搞土地平整,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地平如镜、浇灌无阻的标准。为推广这一做法,公社在此召开了现场会,由此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平整土地高潮,全社各村广泛发动群众,投入平地改田的伟大战役,达到了村村有工程、整地有标准,经一冬春的苦干奋战,共完成平原地区20万亩土地的平整任务,使全县的耕地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1977年冬,县成立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县革命委员会主任李梅菊任指挥部主任,带领全县26000多名干部群众,开展以治水改土为重点的“西治坡、东治沙、中部大搞园田化”的农田基本建设,大干50天,修建梯田2185亩,改造沙地2100亩,平整土地9300亩,使高邑县的耕作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为农业丰收打下了基础。
五、农业学大寨
为落实毛*东泽**主席“农业学大寨”的号召,1964年冬,县委号召全县农村开展“学大寨”标兵活动。1965年全县涌现出农业学大寨典型4个(城关公社、东关大队、东张村大队、赵村大队)。1970年北方地区农业学大寨会议之后,全县掀起了农业学大寨新高潮。县委常委除留1人主持工作外,其余都深入基层,抓点带面,推动学大寨群众运动的开展。全县抓典型50个,其中县委抓典型6个,县直机关抓典型26个,公社抓典型18个。1972年7月17日至18日,在*共中**高邑县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学大寨赶昔阳加快建设大寨县的决议》,内容一是深入进行路线教育,进一步提高农业学大寨的自觉性;二是认真落实*党**的政策,促进农业学大寨深入发展;三是贯彻农业“八字宪法”实行科学种田;四是各行各业支援农业,加快实现农业机械化;五是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加强对农业学大寨的领导。此后,全县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由点到面,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东张村大队地处沸河故道,1963年洪水后,1800亩耕地平均淤沙0.5米。在困难面前,大队*党**支部带领广大群众,迎难而上,以大寨为榜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打起沙造田人民战争, 搬沙100多万立方米,使1200亩沙压地恢复良田,同时填平了四条大沟,平整深翻全部土地,使全大队实现了园田化,生产连年迈大步。粮食亩产1964年上“纲要”,1965年过“黄河”,1970年跨“长江”。县委多次总结推广这个大队的经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农业学大寨的过程中, 由于“左”倾错误路线的影响,县委推出了“农业学大寨要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的口号,开展“堵资本主义的路”“割资本主义尾巴”等活动,推行“左”的经济政策;在农林牧副渔生产上搞农业单打一;在多种经营上搞粮食单打一,砍掉集体副业生产,限制社员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等。粮食生产虽然上去了,但农民生活仍不宽裕。*共中**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认真总结了农业学大寨的教训,克服“左”的错误,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建立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责任制,鼓励多种经营,农业生产出现转机。
第六节 万众一心战胜特大自然灾害
一、 1952年大雹灾
1952年7月7日下午,高邑县遭遇了一场80年未见的大雹灾。雹大、风大、雨大,仅半个小时就使长势喜人的大秋作物基本被砸光,全县一片荒凉。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胜利地渡过了灾荒。
全县99个村, 除北渎、破塔、小庄、南焦、东江村、新庄6个村未受灾,13个村半灾,其余80个村农作物全部被砸光,受灾面积约152平方千米。雹子大的如茶碗,小的如杏,砸毁庄稼 257016亩,占耕地面积的87.4%。砸死17人,重伤167人,轻伤212人。砸死大牲口8头,重伤48头,砸死猪9头,羊10只。暴风刮倒大树570棵,砸倒房子7间。这场雹灾造成的损失惨重,特别是灾后,人民高涨的生产热情一落千丈,许多农村干部群众痛哭流涕,悲观失望。为了稳定干部群众的情绪,战胜自然灾害,*党**和政府及时组织救灾,稳定了干部群众的情绪,顺利完成了灾后的抢种任务,为渡过灾荒打下了基础。
灾后,*党**和政府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一年来全县从专署领来救济粮261662斤(包括款折米数) , 棉衣 106套, 分别发给烈军属480户 1853人,社会救济1023户3432人。发放*款贷**372935000元(旧币),为3255户解决了生产资金问题。为了使救灾物资真正发到灾民手中,在发放救济物资中,县委、县人委首先召开了村主任、民政委员会议,讲明救灾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干部克服本位主义,教育群众坚持生产自救为主,经过村民代表会详细研究困难户,填报表格,报县批准,统一发放。发放救济物资采取了“三查”的方法,即发前调查,发中审查,发后检查。并优先烈军属,其次是孤老与无劳力的困难户和受严重雹灾的困难户,使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得到上级的救济,从而推动了救灾的开展,进一步密切了*党**和群众的关系。
在各行各业的支援下,全县掀起了生产救灾的高潮,全县99个村,有 9708人搞起了各种副业生产。其中有:①粉坊。全县搞起了31个,148户290人参加,每个粉坊平均赚20万元(旧币),生产三个月,可赚1860万元(旧币)。②运输。全县搞运输的共有570户655 人,344辆大车,每辆车每月收36万元(旧币),冬三月每辆车得108万元(旧币),全县344辆大车可赚37156万元(旧币)。③纺织。共4930户6382人,每人每月可赚42000元(旧币),全县冬三月可赚7941.32万元(旧币)。④油坊。全县共有棉油坊33个,50户76人,每个油坊每月可赚钱50万元(旧币),计冬三月可赚4950万元(旧币)。⑤弹花。全县轧花的有1124人,每人每月可得20万元(旧币),冬三月可得60万元(旧币),全县共可得利67440万元(旧币)。⑥其他副业生产。卖豆腐的195人,刨药材的、卖杂货的、打铁的、做木工的、卖饭的共1241人,每人每月平均得利15万元(旧币),冬三月得利55845万元(旧币)。以上副业生产按冬三月计算,共得利175188.32万元(旧币),如果每天按2000元(旧币)生活费计算,可供解决29198人一个月的生活费。生产救灾在全县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群众度荒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高邑人民坚持生产自救,胜利地渡过了难关,迎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高潮。
二、1963年特大洪涝灾害
1963年8月2日,高邑普降暴雨,且暴雨连降至9日,降雨时间累计118小时,降雨量城内为736.4毫米,南焦一带为1113 毫米,暴雨造成全县一片汪洋,西部丘陵形成山洪暴泻,百年不遇的洪灾造成县域内沸、槐两河共36处决口,全县68个村庄被水围困,一般水深三四尺,最深处可达七尺。共淹没土地20984亩,房屋50901间,洪水造成10人死亡, 死亡大牲口40头、猪351头、羊785只, 冲坏水井1137眼,其中新打机井435眼,冲断公路11处,冲坏铁路桥6孔,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损失2200多万元(旧币)。
暴雨过后,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各生产队开展生产自救,在水中捞取成熟的玉米和高粱,人能吃的作为口粮安排,人不能吃的作为牲口饲料,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为帮助群众渡过灾荒,恢复农业生产, 国家调拨小麦种子51万斤,粮食695万斤,救灾款62.7万元,并发放口粮*款贷**14.4万元,棉布 3.7472万米,絮棉2449斤,用于重建水毁房屋所需石灰400万斤,水泥35吨,木材600立方米,苇箔13800领, 苇席 50领, 油毡12卷,民用线58捆, 以工代赈款10.1万元,代赈粮食6万斤,机耕免费款4万元。在国家全力支持保障下,全县干部群众信心百倍,共度灾荒,全县1172名干部职工踊跃捐款捐物,支援受灾群众,共捐助粮票9207斤,现款1047元, 衣物355件,鞋袜553双, 帽子 177顶。灾后,全县共出动2.5万个劳动力投入抗洪救灾,排除积水3100亩,扶起被水冲倒的庄稼 38172亩, 补救棉花28000亩,播种荞麦1500亩,种植蔬菜20147亩,实现了灾后全县粮食亩产121斤,总产853.8万斤,皮棉亩产17斤, 总产159.6万斤。各部门同心协力,迅速检修恢复水毁设施,检修变压器80台,电动机 290台,平整土地32000亩,起沙518亩,维修机井606 眼,新打机井170眼,适时播种冬小麦118439亩,为来年丰收打下了基础。为弥补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党**和政府大力提倡各生产队在生产自救的同时,积极发展副业生产,以其收入帮助群众度过荒年。灾后,全县各生产队争先组织能工巧匠各显身手,贡献才艺,为集体创造财富。因此,当年冬季,各生产队纷纷开办粉坊、油坊、木器加工等副业生产,并组织社员到赞皇、临城等山区县打草换钱,以增加集体积累,当年,全县共打草 380万斤,全县副业收入高达143.42万元(旧币)。
一方受灾,八方支援。高邑受灾之后,得到了全国各地的物资支援。1963年冬,北京支援大白菜 300万斤,咸菜6.5万斤,其他鲜菜18万斤,棉衣棉被60多件;山西支援煤炭600吨;内蒙古支援土豆3万斤,奶粉1000斤,淀粉1000斤, 罐头400斤;解放军支援棉衣750件, 棉帽440顶,棉皮鞋275双;天津支援八宝粉5000斤。我省其他地区在自身受灾的情况下,亦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支援了一部分生活用品及食品,并支援灾后重建的苇箔、席子等物资,*党**和政府还从浙江、安徽、东北三省购进大量山药、米粉、鲜蘑等食物,帮助群众渡过灾荒。
1963年特大洪灾后,高邑县共拥有自产及外调粮食 2407.8万斤,除留足种子及牲口饲料之外,全部用以安排群众生活。下发棉布 39975米,皮棉、棉线等24400斤,解决了37530人的过冬穿衣问题,下放救济盖房物资总值21.6736万元,帮助灾区群众重新建起了 8894间房屋,发放煤炭7149吨,全县人均达 158公斤,下放煤炭救济款95700元,解决了 30219人的烧煤问题。上级共拨救济款112.5万元,解决了全县75869人的生活困难,医药救济专款14.6905 万元, 解决了7673人的患病困难。发放口粮*款贷**32.2563 万元,最大限度地解决了群众的生活困难,从各个方面提供了渡灾救济的民生保障。1963年特大洪灾过后,给全县留下了1.6万亩沙埋土地,原来的良田变成了沙荒地,其中槐河沿岸0.9万亩,沸河两岸0.7万亩,在县委的统一号令下,自当年冬闲开始,全县开展了一场移沙造田的群众运动,东张村、大夫庄、河村等作为主要战场,广大群众车拉肩扛,清除几米深的淤沙,改造适于农耕的土地,栽种防风固沙的防护林,连续奋战三个冬春,培育各种树苗1506亩,栽植防护林1.25万亩,全县先后建起果园23个,其中栽植苹果2500亩,梨树 1000 亩,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支柱。